市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对基础教育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精神,结合市区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现就认真做好近期四项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提升教学质量
各中小学要充分利用近两个月的有效教学时间,认真贯彻落实“十抓十提升”工作举措,本着“质量立教、质量立校”的目标,大力推动教育教学质量提升。
(一)抓目标,压实责任。各中学要对照中、高考目标任务,抓紧抓好“中考、高考”最后阶段复习冲刺;各小学、幼儿园要按照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落实责任,压实任务,提升质量。
(二)抓管理,做好服务。各学校、幼儿园班子成员要深入课堂,深入进行一线听课评课,做好服务指导工作,切实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率,确保教学质量提升。
(三)抓重点,补齐短板。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查找教育教学的薄弱环节,针对存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抓重点破难点,抓两头促中间,大面积提升质量。
二、继续狠抓控辍保学工作
各中小学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加大控辍保学力度。
(一)建立台账。按照“户、册、人、籍”的方式进行认真仔细核对,以适龄人口(小学7-12周岁,初中13-15周岁)为底数,建立辍学学生情况台账。
(二)做好劝返复学工作。要做到即辍即劝。学生因故未到校,班主任当天要查问未到校原因;学生三天未到校,要按疑似辍学进行标注,班主任要向学生家长了解情况进行劝返,并告知学校;学生无故离校一周,学校要组织人员进行劝返,并报所属乡(镇)政府,协同乡镇进行劝返。要做到有辍必劝。对登记在册的辍学学生,一人一案,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继续开展劝返复学工作,确保劝返工作取得实效。要做到及时报告。控辍保学工作实行月报制度,各学校要在每月20日前将本校控辍保学进展情况报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三、持续推进校风校纪深度治理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抓手,继续抓好中小学生“遵守社会公德、校园文明礼仪、行为规范养成”等为主要内容的校风校纪整治工作。要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对照市区学校“创城”工作责任清单,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
各学校要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把学生的行为规范、文明礼仪向社会和家庭延伸,注重学生的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要管教结合、多措并举,依托家校合作及家长委员会、社区等多方力量,齐抓共管,共同发力;要建章立制,常抓不懈,总结近两年来校风校纪治理好的经验、好的做法,探索新形势下特点规律,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四、狠抓安全工作
各学校(幼儿园)要经常、全面、系统地开展学校安全工作,突出重点,狠抓防范,彻底消除各种校园安全隐患。
(一)狠抓防溺水安全。随着夏季到来,学生涉水、游泳行为增多,各学校通过学生集会、班(队)会、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橱窗、板报等形式进行防溺水宣传教育。各单位要给每名学生家长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告知家长必须承担起监护人责任,切实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督促家长在节假日、周末、放学后及暑期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学校要经常对校园周边的涉水区域进行查看,张贴宣传牌,防止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狠抓交通安全。各学校(幼儿园)要对校园周边的交通环境进行排查整治,落实学生交接制度。涉及校车的学校要加强对校车的运行管理。要加强对中小学学生交通出行的安全常识教育,遵守交通规则、文明乘车。严禁未满12周岁学生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学生骑电动车,未满18周岁学生驾驶机动车上下学,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三)狠抓消防安全。各学校近期要进一步对校舍、校园消防设施、仪器设备等进行全面排查,及时维护检修,确保设施设备安全正常运行。要加强对校园食堂、宿舍、图书馆等重点部位监管,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违规使用明火和大功率电器,加大对学生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以及应对突发火灾事件的应急演练,加强校园应急灭火力量建设,提高火灾应急救援能力。
(四)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各学校要主动与辖区公安机关建立联动机制,建立上下学高峰期护学岗及群防群治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开展防治学生欺凌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学生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结合全国开展的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大力规范学校师生课堂教学与课外培训行为。要主动协调教育、民政、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校园周边环境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突出问题加大整改,净化校园周边的教育环境。
吴忠市教育局
2018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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