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图书管理使用责任分工》、《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工作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1.《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图书管理使用责任分工》的通知
2.《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吴忠市教育局
2018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图书管理使用责任分工》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益,提高教育质量。根据自治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图书管理使用督导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宁政教督办[2017]3号)文件精神,市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全市中小学教育装备设施的配备及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项督导检查。通过督查了解到,各县(市、区)学校虽然配备了比较齐全的教育仪器装备,但在配备管理使用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如:仪器装备缺乏整体规划、重“建”“配”轻“管”“用”等。在管理使用方面,自上而下的管理职责不落实、管理使用制度不健全、管理手段、制度措施,保障机制相对滞后,导致使用效率普遍不高。
一、教学仪器装备管理使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自治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标准,对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图书管理使用专项督导评估细则》要求,各学校在教育设备仪器的“建”“配”“管”“用”“研”方面还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在功能室建设方面,部分学校功能室用房数量、面积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尚未达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评估要求。
2.在仪器装备的配备方面,相当一部分学校教学仪器设备配备结构不够合理,特别注重现代化的教学仪器装备(如电子白板等),却忽视了常规教学仪器的配备。部分学科教学仪器与教材不配套,不能真正建立与新课程改革相适应的实验体系,尤其是中小学科学、数学,中学历史、地理等学科仪器配备和新一轮课程改革教材目录的要求不配套。
3.在仪器装备的管理方面,教育局建设配备与管理脱节,缺乏强有力的监管和行政手段,常规性管理比较薄弱。部分学校实验室管理人员没有按要求给予配备,在人数、学历方面不符合要求,相关专业培训不能及时跟进。
4.在仪器装备的使用方面,普遍存在着重硬件轻软件、重数量轻使用倾向。主要表现在:相当一部分学校没有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利用率不高;小学科学仪器设备与教学内容不配套,造成仪器设备闲置。有的学校只做一些演示实验,有的学校根本就不用。
5.在仪器装备使用的研究方面,基层学校实验教学不能按照课标、教材的要求进行分组和演示实验,基本上各行其是,随心所欲。缺乏常态化的有效指导与研究。
二、强化教学仪器装备管理使用的要求
针对上述问题,为切实加强全市各中小学教学仪器、器材设备的管理,进一步提高教学仪器的应用水平,充分发挥教学仪器、器材设备在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和实施创新素养教育中的作用,引导各学校牢固树立创新意识、课程资源意识和服务学生意识,立足“管”和“用”,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有效管理,强化服务,发挥效益,使教学仪器真正成为有效的教学资源,切实对我市新课程改革和创新素养教育起到积极推进作用。需要教育局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市教育局成立教学仪器装备管理应用领导小组,指导相关科室负责制定教学仪器装备的管理应用督查考评方案,督促、指导学校扎实有效开展教学仪器装备的管理和使用。
组 长:周少云 市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高 瞻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蒯文普 市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进存 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 琛 市教育局副局长
柳佳伟 市教育局副局长
黄平先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成 员:贺 欣 市教育局教育科负责人
郭自立 市教育局教育督导科科长
雍福斌 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姚学锋 市教育局计划财务科负责人
白忠明 市教育局教研室主任
马宝砧 市教育局师资培训中心负责人
马占军 市教育局项目办主任
(二)强化职责,提高效益
教育局各科室,要明确责任分工,指定一名科室副科长(主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并按分工要求及时制定相关工作实施计划、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及教研培训方案,建立健全相关档案,狠抓落实,强化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牵头科室:教育督导科(责任人:顾向坚)(C:1.2.7.50)
职责:负责对中小学教学仪器装备的管理和应用工作督查,一是按各部门职责范围,由教育局各责任部门负责,进行不定期的跟踪检查,及时发现、反馈、纠正各校在教学仪器装备的管理和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总结、推广各校的好做法、好经验。二是组织责任督学,对责任区学校教学仪器装备管理和应用工作进行常态化的跟踪督查。
1.功能室建设与配备
责任科室:项目办(责任人:王荣)(根据自治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图书管理使用督导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宁政教督办[2017]3号)“评估细则”中(下同)C:6.9.10.11.12.13.14.15.16.17.18)
职责:对各学校现有校舍情况,通过资源整合作出合理安排,尽可能地配足配齐各类功能教室、器材室用房,努力达到自治区优质均衡标准。
2.实验装备管理
责任科室:基础教育科(责任人:杨文杰) (C:3.4.8.16.19.51)
财务科(责任人:陈利)(C:20.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
职责:负责制定中小学实验室规程,建立、健全实验操作考核、评价制度。并将实验操作考核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落实中小学校功能室建设工作的经费。确保功能室、器材室用房基本达标。
3.实验装备管理人员培训
责任科室:人事科(责任人:田小强)、(C:5.21.24.26.)
师资培训中心(马凌涛) (C:5.17.18.22.25.27.加分项目1、2)
职责:根据学校的规模和装备工作的需要,配备实验教师和教育装备管理人员,人员编制在本校教职工编制总数内合理确定。适时安排实验教师和器材专管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将其纳入教师继续教育体系之中。要确保中学理化生实验教师和小学科学实验教师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和基本功考核,做到持证上岗。要发挥好市、县级骨干教师和仪器管理员的作用,全面开展以校本培训为主,以提升教师的整合水平为目的,以转变教师理念为根本,以培训和实践相结合为主要手段的教师培训。
4.实验装备应用研究
责任科室:教研室(责任人:仇清梅) (C:6.23.27.41.42.43.44.45.46.47.48.49.51.加分项目3)
职责:指导中小学校按照新课程标准要求,开齐开好实验课。根据规程,以提高使用效益为目标,围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抓好实验教学应用研究。将教育仪器装备的使用效益纳入学校教学工作考核体系,以提高教育仪器装备使用效益和教育教学质量。
各中小学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校长是学校教学仪器装备管理应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制定科学的管理、使用实施办法,明确相关教师的工作职责,切实使教学仪器装备的管理、应用,科学化、常规化。
市教育局相关科室要加强对全市中小学实验仪器装备管理应用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建立适应新课程改革及中小学创新素养教育实施的教学仪器装备管理使用研究指导体系,切实提高教育仪器装备使用效益。
附件2
《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开展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专项督导的通知(宁教函〔2018〕60号)精神,现将吴忠市教育局实施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工作责任分工如下:
一、成立吴忠市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领导小组
组 长: 周少云 市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高 瞻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蒯文普 市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进存 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 琛 市教育局副局长
柳佳伟 市教育局副局长
黄平先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成 员:贺 欣 市教育局教育科负责人
郭自立 市教育局教育督导科科长
雍福斌 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姚学锋 市教育局计划财务科负责人
马占军 市教育局项目办主任
市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要根据实施办法,明确相关工作职责,强化责任,指定一名科室副科长(主任)具体负责,分工合作,协调配合,确保我市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责任分工
牵头科室:教育督导科(责任人:顾向坚)
职责:负责组织对全市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工作的工作督查。按照各科室职责范围,督促建立健全相关档案,狠抓落实,强化管理,确保各项工作如期完成。
1.项目办(责任人:王 荣)
负责要点:《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开展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专项督导的通知(宁教函〔2018〕60号)》文件重要政策点中的,1、4、5、6、7、9、16、17条(下同)
2.基础教育科(责任人:杨文杰)
负责要点:5、8、10、11、13、14、18、19、25--32
3.财务科(责任人:李海源)
负责要点:3、13、14、15、25
4.人事科(责任人:田小强)
负责要点:2、12、15、20、21、22、23、24
工作要求:教育局各科室,要按分工要求及时制定相关工作实施计划(方案)及保障措施,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开展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专项督导的通知(宁教函〔2018〕60号)》文件要求建立健全相关档案,狠抓落实,强化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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