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青少年实践学校、局属事业单位:
现将《吴忠市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严格抓好落实。
吴忠市教育局
2018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吴忠市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教育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建立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及辖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吴人保发﹝2013﹞139号)和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特制定此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科学设岗、宏观控制的原则;
(三)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
(四)坚持按岗聘任、合同管理的原则;
(五)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用人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实施范围和对象
市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青少年实践学校、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分别纳入相应的岗位设置管理。
三、岗位设置类别
(一)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要符合教育工作和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适应教育事业发展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为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主体岗位。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工作职责和相应教师资格与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指学科实验、图书管理、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
(二)工勤技能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单位工作的实际需要。
岗位设置的确定应考虑教职工编制总量、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特点等因素,根据事业发展,实行动态管理。岗位设置要优先满足教育教学,实习实训等工作的需要,严格控制非教学岗位。
四、岗位设置等级
岗位设置实行总量控制,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
(一)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
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制度,市区教师岗位共划分为11个等级。其中,正高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二级、三级、四级;高级教师岗位分为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五级、六级、七级;一级教师岗位分为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八级、九级、十级;二级教师岗位分为2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十三级是员级岗位;市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见附件1,乡镇及以下农村小学以中心学校为基础进行岗位设置,对岗位设置实行集中调控。
(二)工勤技能岗位设置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岗位和普通工岗位。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对应一至五级技术岗位,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五、岗位基本条件
(一)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市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青少年实践学校、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条件,按照《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宁人社发〔2012〕282号)执行。
首次设岗聘用高级教师专技五级岗位一般需在高级教师专技六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高级教师专技六级岗位一般须在高级教师专技七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一级教师专技八级岗位一般须在专技九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一级教师专技九级岗位须在专技十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二级教师专技十一级岗位一般须在二级教师专技十二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
(二)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培训)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工勤技能技术五级岗位。
六、岗位设置的审核
(一)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在批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说明书,明确各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内容包括:机构规格、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等单位基本情况,拟设岗总量、两类岗位数量名称、结构比例,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主要安排,需说明的问题等,并填报《吴忠市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批表》。
(二)征求意见
广泛征求教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学校党政领导集体讨论通过。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岗位设置方案可按照权限申请变更;
1.学校(幼儿园)出现分立、合并,可对本单位的岗位设置进行重新设置的;
2.根据机构编制部门正式文件,增减机构编制的;
3.按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为完成工作任务而变更岗位设置的。单位变更岗位设置,应提供书面报告和有关材料,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经核准岗位设置方案作为市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青少年实践学校、局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确定岗位等级,调整岗位以及核定工资的依据。
七、岗位聘用
(一)制定聘用办法
按照市区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研究制定各单位的岗位聘用办法。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确定相应的工资待遇。
岗位聘用中要完善聘用办法,规范聘用程序,建立聘用组织及机构,确保岗位聘用公开、公平、公正进行,达到聘用条件者可直接考核上岗;达到聘用条件人数大于空余岗位数,应通过量化考核的办法实行竞聘上岗。
(二)岗位聘任基本程序
1.单位成立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定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岗位说明书》;
2.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聘用实施方案并公布此方案;
3.教职工提交岗位竞聘申请及竞聘材料;
4.考核组对申请竞聘的教职工进行量化考核;
5.根据考核结果,择优聘用,形成拟聘用方案;
6.对拟聘用方案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受理相关申诉和投诉;
7.公示期满后,单位将拟聘用方案及相关材料上报市教育局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8.签订聘用合同。
(三)岗位聘任中的有关政策问题
1.各单位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使现有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对于长期在编不在岗、私自雇人顶岗的人员,这次应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有关处理意见,通知本人参加竞聘上岗。拒不竞聘和未予聘用的,应按规定予以辞聘。
2.首次参加工作的毕业生,执行相关的试用(见习)期工资标准,从这些人员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原则上一年内不确定工作岗位,试用(见习)期结束履行转正定级手续后,再按相关规定明确其工作岗位和岗位工资待遇。对于国家或省市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因受岗位数量限制降低层级聘用的人员可暂时保留原层级最低等级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一个聘期,绩效工资按现聘岗位发放。在第一个聘期结束后,再参加正常的竞聘,按新聘岗位兑现工资待遇,不再保留原工资待遇。
4.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当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变更。聘用合同期满前,应按有关规定和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认真考核,及时作出续聘、岗位调整或解聘的决定。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到教师专业技术岗位:
(1)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2)专业技术考核不合格的;
(3)弄虚作假、伪造获奖证书或剽窃、抄袭论文的;
(4)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
(5)有严重失职、失误行为,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
(6)拒不接受培训、交流、支教、班主任、教学安排及其他工作任务,情节严重的;
(7)长期在编不在岗或擅自离岗,拒绝参加竞聘的;
(8)旷工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天数的;
(9)不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的。
6.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后,应及时写出书面工作总结报告,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完成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并签订合同的情况进行认定。对符合政策规定,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合同后,方可兑现各岗位聘用人员的相应工资待遇。
7.单位制定的量化考核办法应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并报市教育局核准。事业单位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年逐步到位。
八、阶段划分
(一)3月20日下午4点在市教育局9楼会议室组织岗位设置工作相关要求培训,各单位安排1名主管领导和至少1名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学习。
(二)3月21日前,建立学校岗位设置工作班子,并将《吴忠市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批表》和《吴忠市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现有人员岗位情况统计表》报送教育局人事科。
(三)3月23日前,各单位将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说明书报送教育局人事科。
(四)3月29日,人事科反馈各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说明书审核结果。
(五) 3月30日,各单位开展岗位聘用工作。
九、工作要求
对本单位的各类人员进行全面摸底登记。掌握编制使用情况、人员聘用情况和在编在岗人员结构状况,为岗位设置提供依据。广泛征求教师意见,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实施方案,科学设置学校岗位,制定岗位说明书,并将相关材料进行公示。
附件:1.《吴忠市区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一览表》
2.《吴忠市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
3.《吴忠市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现有人员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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