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编号 | 投诉时间 | 投诉内容 | 调查情况 | 处理意见 | 投诉类型 | 办理单位 |
1 | 001 | 2025/1/7 | 反映:网民反映吴忠市青铜峡市小坝老城区今早出现刺鼻气味,疑似为西边一家私营农药化工厂(原青铜峡糖厂)排放所致。 | 经核实,网民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 网络舆情 |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 | |
2 | PE25010664000000003 | 2025/1/7 | 宁夏云浩农牧有限公司(位于吴忠市利通区牛首山工业园区南段,S101线东侧)系金积工业园砖窑烧制集中区窑厂转产企业,原窑厂在经营过程中,园区因产业政策及规划调整,鼓励窑厂向养殖业转产,窑厂业主在建设牛场(宁夏云浩农牧有限公司)的过程中,主管部门告知可以容缺办理环评等文件,牛场现已建成投产,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在检查过程中,拟以未批先建作出处罚。经历疫情及牛肉价格下跌等因素,企业经营现在很不容易,请求上级对企业没有主观过错等因素予以考虑,免予处罚。 | 2024年12月9日,吴忠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宁夏云浩农牧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养殖场正常运行,建设有养殖棚5座,饲草棚1座,青储池1座,共养殖肉牛748头,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及《畜禽养殖业污染排放标准(GB18596-2001)》相关要求,养殖肉牛头数超过500头的,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但该企业仅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就开工建设并投入运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规定。经核实,该企业在建设过程中未到我局咨询相关业务;我市暂无容缺办理环评手续的规定。 | 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过程中,我局将于自立案起90日内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将综合考虑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整改情况等因素,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2022版)》《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合理合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12345 |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 |
3 | 002 | 2025/1/8 | 反映: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南源市场东边后院,三家粉草,饲料加工站,未加防尘装置。一个煤场,煤场配有筛煤大型震动筛,裸露在外。周围是居民区,每天灰尘漫天飞,严重影响到人身健康。12345投诉无果,希望有关部门能管管。 | 1月8日,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联合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新庄集大队针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发现存在扬尘及噪音等问题。 | 针对核查时发现的问题,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执法人员现场督促该饲料加工作坊安装除尘装置,并将煤炭零售摊主筛子搬离,对露天堆放的煤炭进行了遮盖,禁止在刮风天气装卸煤炭。 | 区厅转办 |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 |
4 | 003 | 2025/1/16 | 反映:盐池县金裕海化工有限公司粪污水,危废水处污泥违规排放。 |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发现少量污泥遗撒等情况。 | 存在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该公司加强固危废管理,完善固危废台账,建立健全化粪池清运台账,明确粪污去向,严禁将固体废物私自处置利用或交给没有处置资质的人或单位进行处置,并且加强实验室日常管理,防止样品外漏,严禁将实验室废液样品等危险废物倾倒至化粪池。 | 来访 |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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