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份吴忠市环境信访案件办理公示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投诉时间 | 投诉内容 | 调查情况 | 处理意见 | 投诉类型 | 办理单位 |
1 | DH23030664030003160 | 2023/3/6 | 位于高糜子咀吴忠市利通区吴高公路宁夏太丰镁业有限公司,该公司生产塑料布薄膜,排放污水,对环境造成污染。希望相关部门核实情况,针对该厂排放污水污染环境的问题,给予协调处理。(备注:市民的联系方式只针对经办人公开)。 |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实为个体户雷亚光塑料颗粒加工点,位于宁夏吴忠市利通区高闸镇高糜子湾宁夏泰丰镁业有限公司原金属镁厂院内,系租用宁夏泰丰镁业有限公司场地主要从事农用地膜及滴灌袋的回收加工活动,主要产品为塑料颗粒。投诉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一是投诉人反映的“该加工点排放污水”不属实。吴忠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于3月13日上午对该加工点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加工点生产用水为宁夏泰丰镁业有限公司提供的自来水及循环水,生产废水经水槽冷却后循环利用,厂区未发现污水外排行为。二是投诉人反映的“该加工点生产塑料布薄膜”问题部分属实。该加工点主要以回收的农用地膜及滴灌袋为原料,利用粉碎机、造粒机及上(下)料机进行再加工、造粒后,制成塑料颗粒出售。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加工点已停止加工生产,正在组织人员清理拉运回收的农用地膜及滴灌袋。同时,宁夏泰丰镁业有限公司已于3月10日对其采取断水断电措施。 | 要求该加工点立即停止生产加工,限期于3月底前完成现已回收农用地膜及滴灌袋的清理拉运工作,并对场地恢复原状。清理期间,不得再从事回收及加工活动,切实减少污染环境情况再发生。 | 12345 | 吴忠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
2 | DH23031364030004235 | 2023/3/13 | 吴忠市关马湖造纸厂是否可以在造纸厂内安装蒸汽发生器 | 投诉人反映的“吴忠市关马湖造纸厂”位于利通区金积工业园区,已建成集中供热管网,而且工业园区内企业均具备接入集中供汽、天然气的条件。该信访咨询人为该造纸厂的工作人员,计划自建锅炉提供蒸汽,故提前询问能否安装一台生物质锅炉相关环境政策。 | 针对咨询具体问题,吴忠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于3月21日电话对接该信访咨询人,明确对其作出答复:根据国家现行“一园区一热源”政策,因金积工业园区已建成集中供热管网,在当前园区内企业均可接入集中供热蒸汽或天然气的条件下,不同意其自行新建燃煤或生物质燃料等锅炉。 | 12345 | 吴忠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
3 | DH23031364030009032 | 2023/3/14 | 近期吴忠市利通区如意人家小区上空空气较为难闻(酸臭味),影响居民开窗通风,市民向居住在罗湖锦都小区的同事询问,同事表示居住的小区上空也存在此异味。希望核查异味来源并解决异味扰民问题。 | 2023年3月16日上午9时吴忠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利通区如意人家小区周边进行排查,小区内未发现恶臭异味。经无人机巡查,小区周边未发现污染源。执法人员对该小区南侧污水处理厂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厂区内无恶臭异味,污水处理厂进水格栅、配水井、提升泵房、沉砂池、选择池、氧化沟、均质池、污泥脱水间及深度处理车间全封闭,各工段及除臭系统正常运行,近期无维修、停机记录。 | 我局执法人员要求吴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加强环境管理,正常运营除臭设施,杜绝恶臭异味逸散。 | 12345 | 吴忠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
4 | DH23031364030002993 | 2023/3/14 |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008喷雾车辆近期一直在新民路上循环喷射最少十趟,不知道喷射的是什么液体落到车辆车液体擦不掉。希望相关部门核查,吴忠市生态环境局008喷雾车辆一直在新民路上循环喷射最少十趟是否合理。 | 为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降低污染物浓度,我局组织喷雾车辆进行喷雾作业,喷雾车辆按照既定路线进行喷雾作业,并在上下学高峰期停止作业,作业用水为市政管网的1级可饮用水,不会对人体、物品及周围环境产生任何不良影响。 | 12345 |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 | |
5 | DH23031564030008764 | 2023/3/16 | 位于利通区金积大道和211国道交叉口向北50米处的义信通汽车城,每天露天喷塔吊的漆,导致油漆漫天飞扬,污染环境,且散发难闻气味,希望相关部门核实情况,针对该汽车城喷油漆污染环境的问题进行核实处理。 |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吴忠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于3月17日下午对投诉人反映场地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时,没有喷漆行为。经核查,群众投诉的“杨志东喷漆行为污染环境”问题属实。因其临时储存的塔式起重机设备生锈,故杨志东于3月1日至今雇佣他人对生锈设备进行喷漆修补作业三次,导致油漆及气味影响周边环境。 | 要求杨志东立即停止露天喷漆行为,不得继续从事露天喷漆作业。 | 12345 | 吴忠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
6 | DH23031664030007649 | 2023/3/17 | 位于利通区秦宁中学北侧的工厂(只有这一个,市民不清楚具体工厂的名称),向田地内排放污水,污染环境。希望相关部门核实情况,针对工厂向田地内排放污水污染环境的问题,给予协调处理。 |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吴忠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于3月17日下午对吴忠市东星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其厂区东侧建设循环水池1座,主要用于拉丝机冷却,厂区周边未发现向田地排放废水行为。经核查,群众投诉“该公司向农田排放污水”问题,实为东塔寺乡干饭渠村民委员会利用该公司循环水池浇灌该村部分农田及枣树田情况,即东塔寺乡干饭渠村民委员会因其灌溉设施暂停无法浇灌,故于2023年3月10日起利用软管将该公司厂区东侧循环水池内循环水泵送至南侧部分农田及枣树田进行浇灌。同时,干饭渠村民委员会于3月18日向我局上报了书面《证明》用于证明上述情况属实。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浇灌行为已停止。 | 一是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并不得继续利用循环水浇灌周边农田及枣树等行为。二是对于该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法进行立案查处。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的规定,针对轻微违法行为,要求限期整改,不予行政处罚。 | 12345 | 吴忠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
7 | DH23031664030007706 | 2023/3/17 | 利通区金银滩镇九公里农贸市场东侧约一公里处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每天加工化肥时,会通过管道排放出特别臭的异味及黑色蒸气,严重影响周边环境(市民表示蒸气被风吹入眼后,眼部会特别疼痛)。现希望相关部门督促该厂采取措施解决异味及黑色蒸气扰民的问题。 |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吴忠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于3月17日上午对吴忠市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和宁夏欣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两家公司西侧为汇仁生物肥料有限公司,北侧为金勋生物肥料有限公司,厂区周边无学校、医院、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点。检查时两家公司生产设施均未开启,但通过现场检查其生产工艺并调阅生产台账,发现该公司曾有调试生产的情况,并已产出有机肥料成品。同时,通过现场查阅其环评资料发现,宁夏欣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新建的有机肥生产线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该生产线上2条回转窑分别配套建设煤粉热风炉和除尘设施,1条原料混合造粒线上料口未密闭,其生产原料腐熟发酵肥露天堆放于厂房东侧,未采取遮盖措施,但周边已建设挡风抑尘墙,厂区西侧亦露天堆放部分腐熟肥未采取遮盖措施。 | 一是要求宁夏欣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立即采取措施对其新建有机肥生产线原料混合造粒线上料口进行密闭,并利用防风抑尘网等对露天堆放的原料及腐熟肥进行遮盖。二是要求吴忠市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和宁夏欣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法进行立案查处。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的规定,针对轻微违法行为,要求限期整改,不予行政处罚。 | 12345 | 吴忠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
8 | DH23031764030008578 | 2023/3/20 | 家住利通区高闸镇李桥村九队,反映李桥村九队西边候余公路向西500米处有一个猪厂,每到周末夜间违规排放污水,异味刺鼻,影响附近居民正常居住。希望相关部门核查情况,协调解决该猪厂夜间违规排放污水异味刺鼻的问题。 | 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吴忠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3月21日对吴忠市利通区佳祥养殖专业合作社进行现场检查,通过对该合作社周边农田进行巡查发现,该合作社养殖场氧化塘北侧有一条直径160mm橡胶软管自氧化塘接至场区外北侧树林,未发现向树林内排放污水的痕迹,同时该合作社养殖场场区外东侧农田内发现有大面积粪水排放。通过询问,该合作社于2023年3月18日下午使用上述橡胶软管将氧化塘内粪水排至该合作社场区外东侧该合作社承包的农田内,用于上田施肥,现场无明显臭味,农田内粪水排放面积约1200㎡,吴忠市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人员对农田内排放的粪水进行了取样。 | 经核查,此投诉为2020年信访重复投诉案件,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时该问题再次被投诉,吴忠市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将此投诉转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办理,但2022年仍再次因相同问题被投诉,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2年9月向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下达了相关问题的督办通知,现此转办案件已办结销号。但2023年3月20日因相同问题再次接到投诉,吴忠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于2023年3月23日再次向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下达了督办通知。 | 12345 | 吴忠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
9 | DH23032064030008692 | 2023/3/21 | 位于吴忠市利通区第九中学西侧石料厂,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灰尘,没有降尘措施,希望相关部门核实情况,协调解决吴忠市利通区第九中学西侧石料厂产生大量灰尘没有降尘措施。 |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吴忠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于3月23日上午对该石料销售点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石料销售点未办理任何行政审批手续,同时其场区内设置一处简易筛网用于筛沙,现场堆存细沙过高,超过院墙围挡高度,车辆在转运物料及筛沙过程中易产生扬尘污染,系“散乱污”销售点。 | 执法人员已要求经营人马凯立即采取措施,降低沙石堆放高度,并使用滤网对沙石进行苫盖,对进出道路采取洒水降尘措施,不得继续在院内从事物料筛分作业。同时,以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利通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吴忠市利通区第九中学西侧石料厂的督办通知》,要求利通区人民政府落实属地监管职责,督促经营人马凯于3月30日前完成相关整改工作。 | 12345 | 吴忠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
10 | DH23032264030001083 | 2023/3/22 | 位于利通区上桥镇牛家坊村5队庄稼医院东侧左拐巷道内,有一处加工塑料的厂子(不清楚名称),该厂子粉尘较大污染环境,且周边空气中散发出刺鼻的呛人气味,不利于居民身体健康,希望核查解决该厂子粉尘污染及异味扰民的问题。 |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吴忠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于3月24日下午对该加工点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经营人马少林正在进行塑料颗粒加工作业,加工过程中车间内烟气无组织排放,同时经营人马少林未办理任何行政审批手续,系“散乱污”加工点。 | 执法人员已要求马少林立即停止且不得继续从事塑料颗粒加工作业,并要求马少林于4月15日前完成原料清理及设备拆除工作。同时,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利通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马少林个人塑料加工厂涉嫌排放废气的督办通知》,要求利通区人民政府落实属地监管职责,督促经营人马少林于4月15日前完成相关整改工作。 | 12345 | 吴忠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
11 | DH23032264030003852 | 2023/3/22 | 位于利通区回民公墓附近的吴忠市汇鑫隆燃气有限公司城东充电站的对面,有5至6家厂子,每天都在拆解报废的汽车,拆解过程中,声音特别大,且对车辆零件进行焚烧,产生浓烈黑岩,并将机油倾倒在路边,认为严重污染环境,希望相关部门核实情况,针对该几家场子拆解报废机车污染环境的问题进行核实处理。 | 2023年3月23日,吴忠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进行核查,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经核查发现有6家经营者租赁郭桥乡涝河桥村5队(利通区清真寺西北50米G344东)农户的宅院从事废旧报废车辆拆解工作且无工商营业执照、租赁场地地面未硬化、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产生的废机油未与有处置资质的单位签订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协议,生产活动过程产生噪声,溢洒废机油污染环境的问题属实。 | 针对存在的问题,吴忠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利通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利通区郭桥乡涝河桥村“散乱污”环境问题的督办通知》,要求利通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该“散乱污”企业进行“两断三清”(切断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并于2023年4月28日前将整改完成情况报送至吴忠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 | 12345 | 吴忠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
12 | DH23032264030003795 | 2023/3/22 | 位于利通区郭桥1号桥头吴森明工贸有限公司对面有一家铁厂,没有相关资质每天燃烧废旧车辆,造成大量油污与烟尘,偶尔封闭路面车辆无法通过,希望相关部门核实情况,协调解决吴忠市吴森明工贸有限公司对面铁厂没有相关资质每天燃烧废旧车辆,造成大量油污与烟尘的问题。 | 我局按到电子工单后高度重视,安排执法人员对投诉内容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一是投诉人反映的“吴忠市吴森明工贸有限公司对面铁厂没有相关资质”问题属实。昊忠市鼎鑫金属回收有限公司于 2016年4月6日办理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3007749022356),2020年12月17日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登记表(备案号:202064030200000245),切割工段在宇夏胜鑫旺工贸有限公司完成,该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办理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300MA7FD43D01),未办理建设项目环境登记表。二是投诉人反映的“每天燃烧废旧车辆,造成大量油污与烟尘”问题不属实。执法人员现场末发现焚烧废旧车辆痕迹,据现场负责人介绍,其将收购的废旧车辆集中转运至灵武晨鑫报废汽车回收公司,一部分收购的农机车辆、农机设备经龙门剪切割后交至钢铁厂。 | 要求宁夏胜鑫旺工贸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限期于 2023 年4月10日前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 12345 | 吴忠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
13 | DH23032364030007438 | 2023/3/23 | 位于吴忠市阳光瑞城的西侧的污水处理厂与弹药库的中间的院内,市民表示该院内露天售卖砂石,拉运砂石的车辆运行过程中声音较大,且未采取降尘措施,导致周围扬尘扰民。希望相关部门核实,协调解决该处噪音及扬尘扰民的问题。 |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吴忠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于3月23日上午对该石料销售点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石料销售点未办理任何行政审批手续,同时其场区内设置一处简易筛网用于筛沙,现场堆存细沙过高,超过院墙围挡高度,车辆在转运物料及筛沙过程中易产生扬尘污染,系“散乱污”销售点。 | 执法人员已要求经营人马凯立即采取措施,降低沙石堆放高度,并使用滤网对沙石进行苫盖,对进出道路采取洒水降尘措施,不得继续在院内从事物料筛分作业。同时,以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利通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吴忠市利通区第九中学西侧石料厂的督办通知》,要求利通区人民政府落实属地监管职责,督促经营人马凯完成相关整改工作。 | 12345 | 吴忠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
14 | DH23032764030009144 | 2023/3/27 | 位于利通区金积镇老街园丁楼附近,每天天刚黑,有企业在排放废气,异味刺鼻,市民表示从风向看应该是该楼西南边有一家原兴饲料厂散发出的。希望相关部门核查情况,协调解决该处企业排放废气,异味刺鼻的问题。 |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吴忠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于3月30日下午对投诉地点进行现场检查,经查投诉人所说的“原兴饲料厂”名为宁夏伊康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畜牧饲料加工生产的企业,主要原料为玉米、豆粕、绵粕等农作物,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污染物为粉尘,粉尘产生工段均配套安装了布袋收尘设施,且生产工艺无恶臭气味产生环节。同时执法人员在对周边企业排查中发现宁夏华吉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院内可以闻到明显异味,来源为该公司污水处理站,该污水处理站近期正在进行厌氧池的清理及改造,作业中会产生一定挥发性异味。 | 执法人员要求宁夏华吉生物有限公司于4月30日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厌氧池转为缺氧池改造,将盖板复位,确保厌氧池达到密闭状态,恶臭气味能够正常收集进入除臭设施有效处理,避免影响周边环境。 | 12345 | 吴忠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
15 | DH23032964030002233 | 2023/3/28 | 位于吴忠市利通区慈善大道向南方向,昊盛纸业附近的明胶厂生产过程中产生异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希望相关部门核实情况,协调解决吴忠市明胶厂生产过程中产生异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的问题。 |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吴忠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于3月30日下午对该加工点进行现场检查,经查企业近期正在对脱胶骨粉规范化贮存进行整改,加快消耗现有临时堆放的脱胶骨粉,但脱胶骨粉含有水份,因贮存时间较长,受气温影响发酵,在烘干的过程中产生恶臭气味。 | 一是要求该公司加快脱胶骨粉烘干工段生产效率,尽快消耗临时堆放的脱胶骨粉。二是要求该公司合理规划厂区物料堆存,利用停运锅炉配套闲置炉渣库、储煤库等封闭场所临时堆存脱胶骨粉等物料避免产生异味,于6月30日前清理锅炉房北侧临时堆场内暂存的脱胶骨粉,对物料采取密闭贮存方式。 | 12345 | 吴忠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
16 | DH23033064030001483 | 2023/3/30 | 位于利通区金积镇西门桥南边向青铜峡方向30米左右处,有一个未办理营业执照的拆车厂,每次焚烧废气车辆时,散发的废气异味刺鼻。希望相关部门核查情况,协调解决该厂焚烧车辆时废气扰民的问题。 |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一是投诉人反映的“未办理营业执照”问题不属实。吴忠市利通区佳林货物运输部于2021年4月12日办理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40302MA76H69E6N),并于2021年5月委托编制了《吴忠市利通区佳林货物运输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1年6月25日由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吴环审〔2021〕65号)。二是投诉人反映的“每次焚烧废弃车辆时,散发的废气异味刺鼻。”问题部分属实。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焚烧废旧车辆痕迹,据现场负责人介绍,该公司收购大件废铁料时使用剪切设备或氧焊切割设备进行分割,其中使用氧焊切割时会产生废气。 | 执法人员要求吴忠市利通区佳林货物运输部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使用氧焊切割设备,严禁私自焚烧废旧汽车。 | 12345 | 吴忠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
17 | 004 | 2023/3/6 | 反映:青铜峡大坝镇高桥立马公路与红寺路十字路口,有两家洗煤车厂每天将洗车后的污水一部分排放到附近的农田及水沟,一部分渗入土地,现场尘土飞扬且24小时噪音扰民,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的正常生活。 | 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属实。2023年3月14日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执法人员联合青铜峡市市场监督管理所、青铜峡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一同开展走访核查,于立马公路于红寺路口的道路处,发现有三家无证经营的洗车行给途径的煤车洗车,导致该区域存在扬尘污染,同时该洗车行洗车脏水未经处理,留在洗车行洗车区表面,没有及时收集处理废水。 |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要求三家洗车行建立废水收集池,并做好防渗漏措施,同时做好扬尘治理。青铜峡市市场监督管理所要求三家洗车行按要求建设废水收集池、做好防渗和扬尘治理后,办理营业执照。 | 来信来电来访 |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 |
18 | 005 | 2023/3/7 | 反映:2023年2月25日16时左右从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青海美油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拉出30吨左右废机油,拉运废机油至红寺堡收费站,投诉人同时向公安部门反映。(投诉人提供详细举报材料,具体投诉内容见材料。) | 由于该车辆已驶出宁夏境内,无法追踪。已告知信访人电话,如再次发现该拉运废机油车辆出现在吴忠境内,可24小时拨打执法人员电话号码进行投诉。 | 来信来电来访 | 吴忠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 |
19 | 006 | 2023/3/10 | 反映:利通区郭家桥乡刘湾村4队生活垃圾中转站扬尘、废气污染周边环境,垃圾中转站距离居民家距离不足10米。 |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吴忠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联合利通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及郭家桥乡人民政府于3月14日上午对该垃圾中转场投诉问题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垃圾中转场内地面未采取硬化措施、四周未按规范要求建设围挡、部分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混存、地面未采取洒水措施,存在扬尘污染等问题。利通区城乡环卫中心已于3月15日向吴忠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报送了《关于郭家桥乡有机垃圾中转场扬尘、废气污染周边环境问题的整改报告》,计划对该有机垃圾中转场采取搬迁措施。 | 要求利通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及郭家桥乡人民政府加大监管及检查力度,一是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该有机垃圾中转场农业垃圾清运力度和地面洒水降尘频次,并规范建设四周围挡,切实减少扬尘污染。二是强化进场垃圾检查力度和频次,杜绝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混存现象再发生。三是按照《关于郭家桥乡有机垃圾中转场扬尘、废气污染周边环境问题的整改报告》及垃圾中转场应远离居民区、学校、医院的原则,于4月14日前完成新的有机垃圾中转场重新选址方案,于5月10日前完成新选有机垃圾中转场的重建、搬迁工作,并对现有垃圾中转场进行关闭停用后及时对其地面进行全面硬化,进一步净化农村人居环境、减少环境污染。 | 来信来电来访 | 吴忠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
20 | 007 | 2023/3/16 | 反映:绿色能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排放出的水雾逸散至周边企业,废气影响周边环境。 |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吴忠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于3月17日上午对吴忠市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和宁夏欣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两家公司西侧为汇仁生物肥料有限公司,北侧为金勋生物肥料有限公司,厂区周边无学校、医院、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点。检查时两家公司生产设施均未开启,但通过现场检查其生产工艺并调阅生产台账,发现该公司曾有调试生产的情况,并已产出有机肥料成品。同时,通过现场查阅其环评资料发现,宁夏欣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新建的有机肥生产线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该生产线上2条回转窑分别配套建设煤粉热风炉和除尘设施,1条原料混合造粒线上料口未密闭,其生产原料腐熟发酵肥露天堆放于厂房东侧,未采取遮盖措施,但周边已建设挡风抑尘墙,厂区西侧亦露天堆放部分腐熟肥未采取遮盖措施。 | 一是要求宁夏欣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立即采取措施对其新建有机肥生产线原料混合造粒线上料口进行密闭,并利用防风抑尘网等对露天堆放的原料及腐熟肥进行遮盖。二是要求吴忠市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和宁夏欣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法进行立案查处。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的规定,针对轻微违法行为,要求限期整改,不予行政处罚。 | 来信来电来访 | 吴忠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
21 | 008 | 2023/3/20 | 反映:太阳山天源石化责任有限公司偷排漏排. 1.偷排废气(加氢车间、硫化氢、氨气)夜间未点燃火炬直接外排。 2.部分采样含油废水随意倾倒污水处理站附近及路面,采样瓶不规范,没有用专用采样瓶。 3.危废暂存间不规范,未完全封闭,企业是否具有危废处置资质。 | 1.关于反映“偷排废气(加氢车间、硫化氢、氨气)夜间未点燃火炬直接外排”的问题不属实。执法人员近期三次对该公司开展夜间执法检查、未发现火炬未点燃排放尾气的情况。该公司地面火炬设施处安装三处视频监控,通过现场调阅监控视频,火炬均处于开启状态。2.关于反映“部分采样含油废水随意倾倒污水处理站附近及路面,取样瓶不规范,没有用专用采样瓶”的问题不属实。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未发现该公司化验室、污水处理站周边空地及绿化带有含油废水油倾倒痕迹,该公司设置有专用废液回收瓶。3.关于该公司化验室采样是否使用专用采样瓶不在环境保护部门监管范围内,化验室化验结果执法人员不做参考内容。执法人员已建议该公司按照实验室及相关检测规范采购专业耗材,开展化验工作。4.关于反映“危废暂存间不规范,未完全封闭,企业是否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问题不属实。该公司已建设一座60平方米危废暂存间,标识标牌设置规范,配套建设废气回收装置已完成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该公司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非危险废物经营处置单位,生产产生的危废共3类,已与宁夏上峰萌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签订危废处置合同。经查,危险废物处置情况与台账、转移联单、系统申报情况一致。关于反映“职工将加氢车间存废水、炉灰倾倒在车间外石子地”的问题部分属实。加氢车间废水经核查是车间天然气制氢装置生产时用于设备冷却的冷却水,因引风机密封圈老化,密封效果差,发生冷却水少量外漏被职工收集泼洒在绿化带的问题。该公司燃煤锅炉已停用,不产生炉灰,装置区清扫的灰尘会收集至绿化带旁,现场未发现炉灰倾倒痕迹。 | 该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要求该公司一是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生产区废水产生环节遗撒遗漏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全面整治,安环部加大对生产区产废环节的检查巡查力度。安全及时进行维修整改。二是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要求该公司建立企业内部环境问题反映处理机制,确保企业第一时间发现环境隐患,第一时间处置环境隐患。三是要求该公司开展职工环境保护知识培训,通过对职工开展知识培训,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 | 来信来电来访 | 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
22 | 009 | 2023/3/21 | 反映:金积造纸工业园区新浩源有限公司生产车间烟气直排,厂区内锅炉房周边围了一个污泥晾晒场,一遇刮风天气灰尘满天飞,污染周边环境。 |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一是“金积造纸工业园区新浩源有限公司生产车间烟气直排”的问题不属实。吴忠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于3月24日对宁夏鑫浩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主要废气排放环节为原料骨粒破碎及磷酸氢钙车间烘干工段。两处工段均配套布袋收尘器对粉尘进行收集,检查时两处工段配套布袋收尘器正常运行,经调阅该公司2022年全年收尘器过滤袋购买凭证,显示该公司平均每月购入一百条以上收尘器过滤袋用于粉尘收集。二是“厂区内锅炉房周边围了一个晾晒场,一遇刮风天气灰尘满天飞,污染周边环境”的问题属实。经查,该公司锅炉房北侧确设有一处脱胶骨粉临时堆场,堆放过程中骨粉水分蒸发后易产生扬尘。 | 执法人员要求宁夏鑫浩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理规划厂区物料堆存,利用停运锅炉配套闲置炉渣库、储煤库等封闭场所临时堆存脱胶骨粉等物料,避免产生扬尘污染,并于6月30日前清理锅炉房北侧临时堆场内暂存的脱胶骨粉,对物料采取密闭贮存方式。 | 来信来电来访 | 吴忠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
23 | 230317640302010701 | 2023/3/20 | 市区空气污染严重 肉眼可见可见白色颗粒物 呼吸困难 有关部门需要迅速积极介入解决问题 | 2023年3月17日受内蒙古巴彦淖尔-乌海一线沙尘团向南传输和河西走廊沙尘传输综合影响,我市出现环境空气质量污染现象,全天环境空气质量综合结果中度污染,首要污染物PM10,平均浓度290微克/立方米。其中00-02时为轻度污染,03-07时为良,08时为轻度污染,09时为中度污染,10-12时为严重污染,13时为重度污染,14时为中度污染,15时为轻度污染,16时为良,17-23时为轻度污染,首要污染物PM10,PM10最高平均浓度出现在11时,为492微克/立方米。 | 为积极应对沙尘影响,减轻污染程度,保障人民群众呼吸健康,我市全力做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提前研判,强化调度。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大风预警信息结合自治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吴忠市环境空气质量专班对本周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研判,并提出防控建议;二是迅速行动,主动作为。各县(市、区)、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按照调度指令要求,全力做好防沙尘工作,全力减少本地源影响;三是开展清尘行动,防治反弹。针对沙尘天气过后的浮尘影响,市冬春季攻坚指挥部立即组织开展清尘行动,主要针对城市主要道路绿化带、花坛树木实施进行冲洗降尘并全面开启草坪喷水作业,对交通护栏、绿地栏栅等公共设施进行全面清洗,各类建筑工地、停产场、空地洒水降尘,在城市主干道不间断进行吸尘、湿扫、喷雾作业,最大程度缩短沙尘影响时间、减少影响程度。 | 微信 |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 |
24 | 230317640302010510 | 2023/3/20 | 雾霾非常严重 | 2023年3月17日受内蒙古巴彦淖尔-乌海一线沙尘团向南传输和河西走廊沙尘传输综合影响,我市出现环境空气质量污染现象,全天环境空气质量综合结果中度污染,首要污染物PM10,平均浓度290微克/立方米。其中00-02时为轻度污染,03-07时为良,08时为轻度污染,09时为中度污染,10-12时为严重污染,13时为重度污染,14时为中度污染,15时为轻度污染,16时为良,17-23时为轻度污染,首要污染物PM10,PM10最高平均浓度出现在11时,为492微克/立方米。 | 为积极应对沙尘影响,减轻污染程度,保障人民群众呼吸健康,我市全力做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提前研判,强化调度。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大风预警信息结合自治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吴忠市环境空气质量专班对本周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研判,并提出防控建议;二是迅速行动,主动作为。各县(市、区)、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按照调度指令要求,全力做好防沙尘工作,全力减少本地源影响;三是开展清尘行动,防治反弹。针对沙尘天气过后的浮尘影响,市冬春季攻坚指挥部立即组织开展清尘行动,主要针对城市主要道路绿化带、花坛树木实施进行冲洗降尘并全面开启草坪喷水作业,对交通护栏、绿地栏栅等公共设施进行全面清洗,各类建筑工地、停产场、空地洒水降尘,在城市主干道不间断进行吸尘、湿扫、喷雾作业,最大程度缩短沙尘影响时间、减少影响程度。 | 微信 |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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