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编号 | 投诉时间 | 投诉内容 | 调查情况 | 处理意见 | 投诉类型 | 办理单位 |
1 | DH22040164030001399 | 4/1/2022 | 反映位于吴忠中学西侧汽车站北侧的在建工地,近期每天中午午休时间持续施工,声音极大,噪音扰民,希望协调避免午休时间施工。 | 我局联合市住建局、利通区综合执法局,于2022年4月6日组织该建筑工地的开发公司、建筑公司和监理公司召开了建筑企业噪声扰民约谈提醒会。 | 要求该建筑工地禁止夜间二十二点至次日六点施工。并提交禁止夜间施工承诺书,尽快向利通区综合执法局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等基本内容,合理设置钢筋、木工等施工作业区域,远离居住区及学校,降低机械设备的生产噪声。 | 12345 | 吴忠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
2 | DH22040664030000491 | 4/6/2022 | 反映:有外省人员在东塔乡吴灵东路郭桥信用社旁边租的厂房里进行泡沫制作,市民认为在大风天气该加工厂房将泡沫制作的垃圾倒入周边垃圾桶,导致泡沫颗粒漫天飞舞,影响生态环境。希望相关部门核实情况,针对此加工厂将泡沫制作的垃圾倒入周边垃圾桶,导致泡沫颗粒漫天飞舞,影响生态环境进行处理。 |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2022年4月12日上午9时,吴忠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到吴忠市利通区文夕废旧收购站进行现场检查,该收购站租用1个全封闭式生产车间,车间内有1台泡沫冷压机,回收的泡沫苯板及冷压的苯板均堆放在车间内,车间门口有少量散落泡沫颗粒。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 | 我局执法人员要求该收购站加强日常管理:一是立即对车间门口散落的泡沫颗粒进行清理;二是原料回收拉运必须进行苫盖,生产活动必须在封闭式车间内进行;三是生产过程产生的垃圾应及时清理并装袋倒入附近垃圾桶。通过以上措施,减轻该收购站在生产过程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 12345 | 吴忠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
3 | DH22041464030002913 | 4/14/2022 | 反映:家住利通区扁担沟镇双吉沟村,近期相关部门(利通区环保分局)在该村建盖污水处理厂,该污水处理厂在建设过程中占用的市民家约400平方米的土地(有土地确权证),与建设部门沟通未得到任何解决。希望相关部门核查,针对相关部门占用市民400土地一事尽快出面协调解决。 | 该项目由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利通区分局实施,扁担沟镇组织司法所、项目办、综合执法局,联合扁担沟镇派出所、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利通区分局多次到现场核实并协调此事,经过踏查现场,收集相关印证资料、与当事人及村负责人沟通。 | 于4月20日在扁担沟镇司法所进行了司法调节并达成处理意见,当事人对处理结果满意。 | 12345 |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利通区分局 |
4 | DH22040764030003455 | 4/15/2022 | 反映:位于太阳山开发区内的宁夏天然石化公司,市民表示该公司每天晚上排放刺鼻气体,严重影响周边居民居住环境。希望相关部门核实,协调解决该公司排放刺鼻气味的问题。 |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2022年4月20日夜间、21日上午,我局执法人员对宁夏天源石化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15万吨/年混合苯加氢精致项目生产,配套建设的污水处理站运行,煤气发生站配套的脱硫设施运行。该公司混合苯加氢、天然气制氢、煤气发生站脱硫设施等产生的硫化氢气体用于生产硫磺,产生的干气进入加热炉进行焚烧。罐区及装卸平台建设的油气回收装置运行。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厂区内有混合苯等原料挥发性气味。4月20日晚上22时左右,我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厂界无组织氨、臭气周界外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限值要求;4月21日上午,经对该公司分馏加热炉、加氢加热炉有组织烟气排放口外排烟气污染物浓度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值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评分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 针对该公司异味扰民问题,我局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公司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生产期间环境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一是要求该公司严格按照《吴忠市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于2022年5月底前对污水处理站进行加盖密封并对产生废气进行回收处理,降低污水处理站无组织废气逸散。二是要求该公司加大环境隐患排查力度,对混合苯等原料储罐呼吸阀、泵机等设备设施开展排查整治,防止生产原料储运过程中跑冒滴漏造成无组织废气逸散。三是要求该公司加强管理,确保各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稳定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 12345 | 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
5 | DH22042164030000584 | 4/21/2022 | 反映:市民居住在利通区金积镇西街LNG加气站对面的民房内,市民表示4月21日由于大风天气,从附近工厂排放出的工业废气,气味刺鼻,影响正常居住环境。建议相关部门核查周边工厂是否有违规排放。 |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2022年4月22日上午9时吴忠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到吴忠市福宁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利用氧气焊切割金属废料,引燃钢铁废料附着的橡胶、塑料等,产生刺鼻性“烧橡胶味”。 |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吴忠市福宁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加强管理,金属废料切割前剥离橡胶、塑料等可燃物,禁止焚烧废橡胶、塑料。 | 12345 | 吴忠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
6 | 009 | 4/6/2022 | 反映:盐池县宁夏博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宁夏盐池县复锐建材有限公司、宁夏盐池县隆根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存在环保不达标、违规冒险作业、安全隐患等问题(详情请见附件)。 | 针对反映的三家砖厂环境污染问题,2022年3月17日我局安排执法人员对三家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宁夏博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宁夏盐池县复锐建材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宁夏盐池县隆根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正常生产),执法人员针对企业存在的原料库破损或封闭不全、未设置监测平台、运输道路不平整、周边环境卫生差等问题,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后期针对反映宁夏博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宁夏盐池县复锐建材有限公司排放不达标问题,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安排,我局联合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分别于2022年4月28日、5月5日对两家砖厂进行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及隧道窑烟气执法监测。 | 根据监测结果,我局均已对两家砖厂超标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并责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目前已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两家砖厂分别处罚10万元罚款。根据宁夏博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盐池县复锐建材有限公司报送的整改方案,两家企业均进行停产整改。截至6月22日,盐池县复锐建材有限公司已完成脱硫除尘塔改造,正在调试;宁夏博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仍在停产整改。 | 来信来电来访 |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 |
7 | 011 | 4/20/2022 | 反映:太阳山拓海洗煤公司将煤矸石堆放在厂区外。 | 经现场核查,您反映的问题属实。该公司150万吨/年重介选煤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1年1月25日由吴忠太阳山开发区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审核通过(吴太应急和环境审〔2021〕2号),已改造并建成重介质选煤装置和造煤装置,建成钢结构原煤棚一座,处于间歇性生产状态,厂区内和厂外西侧区域堆放有大量煤泥、煤矸石,其中,部分为2021年以前原宁夏金瀚盛工贸有限公司遗留。目前,该公司正在进行封闭式煤棚建设,对堆存的煤泥、煤矸石等进行清理,并与宁夏电投太阳山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了燃煤采购意向合同,预计2022年7月 | 一是针对该公司精煤棚、矸石场未建成就擅自投入生产,产生的精煤、煤矸石、煤泥等露天堆放的环境违法行为拟进行立案查处,责令该公司于2022年6月底前建成精煤棚、矸石场,严禁露天堆放煤炭、煤矸石等。二是要求该公司加快厂区内堆存煤泥、煤矸石清理进度,于2022年6月底前完成厂区内堆存的煤泥、煤矸石清理整治。三是要求该公司制定工作计划,对原宁夏金瀚盛工贸有限公司遗留的煤泥、煤矸石进行清理整治,严禁随意倾倒、露天堆放。 | 来信来电来访 | 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
8 | 012 | 4/22/2022 | 反映:从昨天到今天有人将大量黑色污水倾倒在五里坡四期入口三泵站附近的荒滩上,恶臭难闻。 | 经核实,您反映情况部分属实。4月22日,吴忠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进行核查发现,倾倒的实际为稀牛粪,是该种植企业准备用于改良农田土壤、施肥所用。该种植企业与宁夏恒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有稀牛粪还田协议,4月20日至22日,宁夏恒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自宁夏沃野牧丰农牧股份有限公司拉运稀牛粪共计313.44吨,露天堆存在该种植企业流转的土地上,堆存面积约1000平方米。 | 我局执法人员要求该种植企业立即组织车辆机械对集中露天堆存的稀牛粪进行清理,严禁牛粪大面积露天堆存情况再次出现。同时,我局执法人员对该种植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相关人员法律意识,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 来信来电来访 | 吴忠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
9 | 010 | 4/15/2022 | 反映:红寺堡区柳泉乡红寺堡到太阳山公路在柳泉乡东有中卫人和同心人开的砖厂,这几年砖厂的噪声和排除的烟对周边群众的粮食影响太大了,要求环保部门查处这种非法砖厂。 | 经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核查,投诉人反映情况不属实。4月14日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执法人员到该厂进行检查,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经核实该企业2021年7月采矿证已到期,于2021年10月开始停产,检查时正在拆除轮窑,部分轮窑已经拆除完成,无法进行正常作业,企业厂区内堆存大量成品多孔砖,无法判定对周边农作物产生影响。 |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执法人员督促企业尽快将剩余部分设备拆除完毕,在拆除过程中加大洒水频次降低扬尘污染。要求尽快将剩余产品拉运完毕,在拉运过程中做好防尘措施。 | 区厅转办 |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 |
10 | 008 | 4/2/2022 | 反映: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等地非法石料开采问题严重。 | 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对信访投诉件按照照片显示的经纬度进行定位实地察看,经现场核查,投诉不属实。 | 生态环境部及区厅转办 |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 | |
11 | 4/22/2022 | 近日,网友反映,宁夏吴忠市太阳山诚新石料加工场现场,仅有的一点植被被毁,山体被挖的伤痕累累,粉尘满天飞,场子内堆放着大量石料,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石料场和储煤场均需建设封闭防尘料库,但是不知道何故,该石料场未建有料棚,大量石料露天任意堆放,石料上面无任何防尘措施,无扬尘检测仪,粉尘、在微风吹动下,飘向了蓝天白云,周边植被无一幸免,严重污染生态环境。 | 经核查,网民反映问题部分属实。4月18日、19日,我局会同太阳山开发区自然资源分局对吴忠市太阳山诚新矿业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执法检查,检查时该公司Ⅰ矿区石料加工生产线运行,Ⅰ矿区采矿和Ⅱ矿区采矿、石料加工生产线未生产。一是关于该公司环境保护审批手续问题。该公司舍尔山Ⅰ矿300万吨/年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及加工项目于2021年5月由吴忠太阳山开发区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审核通过(吴太应急和环境审〔2021〕8号),舍尔山Ⅱ矿300万吨/年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及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1年5月由吴忠太阳山开发区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审核通过(吴太应急和环境审〔2021〕9号),均于2021年7月投入生产,目前正在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二是关于该公司石料加工污染环境问题。该公司舍尔山Ⅰ矿、舍尔山Ⅱ矿矿区各建设石料加工生产线1条,按照环评批复要求配套建设封闭式生产厂房,破碎工段建设矿山专用布袋除尘器;共建设石料堆场3个,其中Ⅰ矿矿区2个、Ⅱ矿矿区1个,四周均建设约12米高防风抑尘墙,现场堆放大量石料。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对厂区运输道路采取洒水降尘措施,进出车辆使用篷布对拉运物料进行遮盖,但该公司石料加工生产线密闭生产车间有破损,物料装卸过程中产生扬尘,个别路段内部物料转运过程中存在扬尘问题。三是关于该公司石料开采破坏生态问题。4月19日,我局联合太阳山开发区自然资源分局开展现场核查,该公司采矿过程中产生的弃土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查意见要求,临时堆存于采矿区排土场内,用于后期矿坑回填使用。经与太阳山开发区自然资源分局对接了解,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煤矿山的通知》(安委办〔2019〕8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要求,太阳山开发区整合该区域12宗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形成2宗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2020年12月,由吴忠市太阳山诚新矿业有限公司竞拍竞的2宗采矿权。经与太阳山开发区自然资源分局现场核查,该公司采矿区周边有废弃采坑约6处,为该区域石料矿山整合前开采形成,目前部分采坑已覆土。 | 我局将继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加大对太阳山开发区排污企业的执法检查频次,纵深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治,不断提升全市生态环境管理水平。督促吴忠市太阳山诚新矿业有限公司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加强生产期间环境管理,严格按照绿色矿山开采要求,对石料加工车间未密闭区域进行遮挡、封闭,加大厂区道路洒水降尘力度,严格落实物料装卸湿法作业要求,降低厂区扬尘问题,严禁擅自倾倒采矿产生的弃土等。同时加大对该公司执法检查力度,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 网络舆情 | 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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