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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宁环办发〔2021〕30号)要求,现将2021年吴忠市土壤环境污染42家重点监管单位进行公示。
附件:2021年吴忠市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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