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生态环境部、水利部联合组织了“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我市各县(市、区)对辖区内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了排查,其中盐池县刘家沟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存在农业面源污染问题,耕地面积为1270亩。2015年8月,宁夏太阳山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与宁夏瑞洋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将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的土地租给瑞洋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耕种,租期为10年。盐池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先后两次函告宁夏太阳山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今年春季务必停止耕种,限期退出并解除合同。目前已停止耕种,双方协调赔偿,整治进度为40%。
按照《关于答复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有关问题的函》(环办环监函〔2018〕767号)要求,关于盐池县刘家沟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农业面源污染问题,下一步将实行科学种植和非点源污染防治,扎实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更好地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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