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7月8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8日-2025年7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3-2122414
传 真:0953-2125215
通讯地址:吴忠市开元大道(西)427号,法制与环境影响评价科
邮 编:7511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国电投宁夏能源铝业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分拣暂存库破碎系统异地改造项目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青铜峡市 | 国电投宁夏能源铝业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 宁夏汇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青铜峡工业园区区块二(铝厂厂区),国电投宁夏能源铝业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现有闲置厂房内,本次不新增占地。本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利用厂区现有闲置厂房,建设废阴极炭块和废综渣破碎系统,配套改造公辅设施。设计破碎废阴极炭块1万吨/年,破碎废综渣4万吨/年。项目总投资5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3万元,占总投资的70.89%。 |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噪声、扬尘、废水、固废污染。 2、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废综渣上料粉尘、破碎粉尘、下料粉尘均经过负压收集,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氨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后,经DA017排气筒排放;废阴极炭块上料粉尘、破碎粉尘、下料粉尘均经过负压收集,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氨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经DA018排气筒排放;未收集的颗粒物在车间内进行自然沉降,车间内设置吸尘车辆,收集自然沉降颗粒物,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中无组织限值要求。 3、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危险废物破碎后的废阴极炭块及废阴极炭块收集尘送铝电解废阴极炭块无害化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综合利用;破碎后的废综渣及废综渣收集尘送年处理5万吨电解铝危险废物改扩建项目综合利用。 4、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根据相关规范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要求,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设计与施工。运营期应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对涉环保设备设施相关岗位人员进行操作规程、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专项安全培训教育。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系统排查隐患,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及时消除隐患。认真落实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加强有限空间、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确保环境安全。 6按照《报告书》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
2 |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吴忠供电公司宁夏吴忠德晖110kV业扩配套工程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 |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吴忠供电公司 | 北京众望合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工业园区境内。本项目包括两个分项工程,分别为:宁夏吴忠德晖110kV业扩线路工程及宁夏吴忠德晖110kV业扩线路配套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由110kV启湾甲线70#双回路终端塔采用电缆T接至德晖110kV变电站东侧围墙外电缆井,新建电缆线路长约1×0.22km。项目总投资2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5.21%。 |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噪声、扬尘、废水、固废污染。 2、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时周边设置围挡,限制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按设计施工,减少开挖量,并将挖出的土方集中堆放,以减少对附近植被的覆盖,保护局部植被的生长。土方施工避开雨天,遇有大风天气时暂停土石方的施工,对临时堆放的土石方采取遮盖、拦挡等临时性防护措施,以免造成更大面积的植被破坏和土壤表层的破坏。新建电缆线路施工完成后,对施工过程中临时占用的土地,及时进行场地清理,恢复原有土地功能。施工作业区域基础开挖前需进行表土剥离并采取相应的表土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通过撒播草籽、自然恢复等恢复方式及时进行植被恢复。 3、运营期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输电线路监督管理,以及对运营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监测工作,掌握项目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对项目进行巡视、维护和检修,确保运营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小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和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标准限值。 4、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
3 | 宁夏联农供应链有限公司吴忠市联农预制菜加工建设项目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金积工业园区 | 宁夏联农供应链有限公司 | 宁夏北国润清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回族自治区吴忠市金积工业园区金积核心区农副产品加工区,项目占地面积31333.49平方米。厂区北侧为江南路,西侧为蒙恬街,南侧为宁夏汇伟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东侧为宁夏盛源食品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及春发生物科技(宁夏)有限公司。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一座4510平方米的预制菜加工车间,一座8939平方米的农产品初深加工车间及一座11102平方米的预冷库,配套改造公辅设施。项目设计生产规模为果蔬深加工2.5万吨/年,预制菜冷冻产品1.5万吨/年。项目总投资7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0.5万元,占总投资的2.94%。 |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噪声、扬尘、废水、固废污染。 2、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污水处理设施恶臭气体通过对污水处理设施采取“加盖密闭+喷洒除臭剂”及污水管道密闭等措施处理,减少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运营期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恶臭气体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 3、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蔬果原料清洗废水、肉类原料清洗废水及设备清洗废水一同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经“A/O”工艺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吴忠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不直接外排。运营期废水排放执行吴忠市第三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不合格原料(腐烂蔬果、受损蔬果)、蔬果皮、修割、修整肉类原料过程中产生的肉类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日产日清,作为饲料外售;餐厨垃圾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废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委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掏处置;设备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经密封铁桶加盖密闭收集后与废劳保用品(如含油抹布、含油手套)分类分区暂存于厂区新建危废贮存点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厂内垃圾箱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5、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6、项目投入运营前须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化学需氧量3.60t/a、氨氮0.21t/a。 7、根据相关规范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要求,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设计与施工。运营期应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对涉环保设备设施相关岗位人员进行操作规程、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专项安全培训教育。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系统排查隐患,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及时消除隐患。认真落实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加强有限空间、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确保环境安全。 8、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
4 | 国网电力有限公司吴忠供电公司宁夏吴忠光彩110kV输变电工程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 | 国网电力有限公司吴忠供电公司 | 宁夏绿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同心县,建设内容包括四部:①光彩 110kV 变电站新建工程:新建1座光彩110kV户外变电站,配套2台110kV变压器,容量50MVA;新建2回110kV出线间隔、6回35kV出线间隔、16回10kV出线间隔;新建10kV并联电容器2×(4+5)Mvar。②泉眼 330kV 变电站 110kV 间隔扩建工程:在泉眼330千伏变电站内扩建2回110千伏出线间隔。③110kV 鲁风五线#04-#05 杆段π接光彩变线路工程:线路全长约 2×5.4 km,重新紧线段长 2×0.4km。④110kV 鲁风五线#155-#156 杆段π接泉眼变线路工程:线路全长约 2×1.4km+1×0.3km,重新紧线段长 1×2.67km,线路起点为新建J6,新建J7,终点为 330kV泉眼变11Y、12Y间隔处。项目总投资862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6万元,占总投资的0.76%。 |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噪声、扬尘、废水、固废污染。 2、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前,应在施工边界设置施工围栏,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严格按绿色施工方案施工,临时堆土采取拦挡、苫盖措施,减少临时用地面积。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用地进行生态治理和恢复。 3、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危险废物包括废铅酸蓄电池、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更换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主变压器下方设置事故油坑,事故状态下变压器废油排至事故油坑,经排油管排入事故油池暂存,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4、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须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限值要求;线路噪声昼间、夜间贡献值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 5、运营期电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在架空线路附近及杆塔处设立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加强输电线路的日常管理维护,加强对运营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监测工作。本项目运行后,确保本项目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场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工频电场强度控制限值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控制限值100μT限值要求,架空线路线下的耕地、草地、道路等场所的工频电场强度须满足10kV/m控制限值要求。 6、根据相关规范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要求,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设计与施工。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和环保岗位责任制,制定企业环境保 护计划,加强项目运营期环境管理,严格按照防渗要求做好事故油池的防渗工作,落实环保措施,保护项目区域生态环境。运营期按照监测计划,定期进行环境监测。 7、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