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5月13日我局受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13日—2025年5月19日。附件全文本见百度网盘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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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953-2122414(法制与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 真:0953-2125215
通讯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开元大道西427号(法制与环境影响评价科)
邮 编:7511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环评文件类别 | 受理时间 |
1 | 150万方/d天然气提氦、制取单细胞蛋白、碳纳米管及裂解尾气综合利用项目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盐池县 | 宁夏汇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宁夏泽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报告书 | 2025.5.13 |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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