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4月24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4日-2025年4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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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宁夏上峰萌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刚性填埋场预处理项目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盐池县 | 宁夏上峰萌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环创(宁夏)生态环境设计院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吴忠市盐池县惠安堡镇萌城村,在现有刚性填埋场占地范围内开展建设,不涉及敏感目标。主要建设1座600m2钢结构厂房,分为危废破碎及储存区、装载机上料区、粉状危废储存区、压块存放区,设置破碎机、压块机、码垛机等设备。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约1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万元,占总投资的18.28%。 |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噪声、扬尘、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扬尘、废水、噪声污染。 2、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破碎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内处理,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排放限值要求,经DA010排气筒排放;危险废物贮存废气通过全封闭车间微负压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排放限值要求;氨、硫化氢及臭气浓度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经DA010排气筒排放。 3、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有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废机油、废活性炭及废布袋,其中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项目压块工序;废机油、废活性炭及废布袋依托现有工程环保厂区危险废物贮存库暂存后依托现有工程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处置。 4、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根据相关规范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要求,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设计与施工。运营期应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对涉环保设备设施相关岗位人员进行操作规程、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专项安全培训教育。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系统排查隐患,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及时消除隐患。认真落实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加强有限空间、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确保环境安全。 6、按照《报告书》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
2 | 宁夏农垦红寺堡牧场优质肉牛养殖提升改造项目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 | 宁夏农垦牛羊肉食品有限公司红寺堡分公司 | 宁夏北国润清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工程位于宁夏农垦牛羊肉食品有限公司红寺堡分公司厂区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扩建55座全开放式牛舍,1座隔离牛舍,5座断奶犊牛舍及配套设施等,改造现有6栋牛舍(1#~6#),其中将4栋牛舍(1#~4#)改造为断奶犊牛舍(1#~4#),将2栋牛舍(5#~6#)改造为堆粪棚(5#~6#)。项目建成后,场区共有55座全开式牛舍,1座隔离牛舍,9座断奶犊牛舍。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约8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5万元,占总投资的0.53%。 |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扬尘、废水、噪声污染。 2、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牛舍、堆粪棚恶臭气体,牛舍、堆粪棚采用及时进行清理,定期消毒,喷洒除臭剂等措施;企业边界NH3、H2S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标准限值要求。 3、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拉运至吴忠市森蓝绿动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运营的宁夏弘德慈善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生活污水满足《宁夏弘德慈善园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进水水质标准》。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为牛粪、垫料、废包装袋、病死牛尸体、医疗废物、废机油、生活垃圾。牛粪、垫料清理后,其中20000t运送至堆粪棚堆肥,堆肥后用于农田施肥,剩余牛粪外售于宁夏壹加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后交由供应商回收再利用;病死牛尸体暂存病死牛冷库中,定期由吴忠市红寺堡鑫萍环保技术中心清运无害化处置;医疗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现有1座10m²医废贮存间,定期交由吴忠市利康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废机油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就近垃圾中转站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5、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6、根据相关规范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要求,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设计与施工。运营期应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对涉环保设备设施相关岗位人员进行操作规程、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专项安全培训教育。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系统排查隐患,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及时消除隐患。认真落实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加强有限空间、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确保环境安全。 7、按照《报告书》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
3 | 宁夏科力远恒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同心县妙岭1GW/2GWh新型镍氢混合共享储能示范项目330千伏输变电工程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 | 宁夏科力远恒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宁夏致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吴忠市同心县豫海镇境内,总占地面积为3.7885hm2,项目新建330千伏线路总长3.5km,其中2×0.7km同塔双回路架空线路(利用已建330千伏妙泉Ⅱ线双回路塔单侧挂线)+1×2.8km单回路架空线路。起点为科力拟建330千伏升压站,终点为已建750千伏妙岭变电站。新建杆塔8基,其中:耐张塔5基,直线塔3基。项目总投资885万元,本项目环保投资为4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5.19%。 |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扬尘、废水、噪声污染。 2、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控制塔基占地范围,线路设置施工围栏。牵引机、张力机在塔基施工作业区内进行操作,减少土石方挖填量和地表扰动面积,对临时堆土将做好挡护及苫盖;尽可能利用现有道路,减少修建临时施工便道;采用挖孔基础施工,永久占地范围内剥离表土单独堆存,作为塔基基础培土。工程施工完毕后应及时平整土地,将地表的废混凝土和废包装物清除,及时进行土地复垦,确保复垦质量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垦任务,恢复原有土地使用功能。 3、运营期电磁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对运营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监测工作。 本项目运行后,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架空输电线路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10k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公众曝露限值要求,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通过采用合理的导线截面积,提高导线对地距离等方式,减轻架空线路的电磁环境影响。 4、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行期,线路噪声昼间、夜间贡献值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 5、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要求,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设计和施工;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和环保岗位责任制,设立专人负责项目运营期环境管理工作,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维修和保养;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要求,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设计和施工;项目建成投产后,做到环境风险可防可控,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确保环境安全。 6、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
4 | 宁夏复盛新材料有限公司规范性原料库房建设项目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金积工业园区 | 宁夏复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 宁夏润泽清源科技有限公司 | 工程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吴忠金积工业园区牛首山产业区,主要建设内容为1座3000m2的危废贮存库和1座2500m2的固废仓库,用于贮存建设单位后续工业固体物料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料。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7万元,占总投资的7.13%。 |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扬尘、废水、噪声污染。 2、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装卸、堆存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产生的粉尘。项目储存的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采取吨袋密封包装,危废贮存库和固废仓库为全封闭式库房,库房顶部均安装喷雾除尘系统,定时对库房进行喷雾洒水降尘。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3、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废水为含锌污泥渗滤液,定期收集后运送至生产车间上料地坑中与其他原料混合。 4、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根据相关规范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要求,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设计与施工。运营期应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对涉环保设备设施相关岗位人员进行操作规程、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专项安全培训教育。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系统排查隐患,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及时消除隐患。认真落实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加强有限空间、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确保环境安全。 6、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
5 | 吴忠市利通区孙家滩运达6万千瓦风电项目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 | 吴忠市运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宁夏锦颐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孙家滩境内,项目新建8台6.25MW和2台5.0MW的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储能容量为6MW/12MWh,装机规模为60MW;本项目总投资2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1万元,占比0.75%。 |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扬尘、废水、噪声污染。 2、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过程加强管理,严格控制项目占地和施工范围,利用已有道路、施工便道及本次新建道路运输,减小施工对区域植被带来的影响;项目施工期结束后,通过土地复垦,恢复为原有地类。 3、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报废铅酸蓄电池及变压器废油。风电机组齿轮箱润滑油更换周期为1年,经专用密闭容器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转运处置,不在项目区内暂存;运营期铅酸蓄电池到使用期限后更换,由专用耐酸容器盛装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转运处置;变压器废油经泄油阀进入拟建事故油池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转运处置。 4、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行期,噪声昼间、夜间贡献值均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 5、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要求,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设计和施工;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和环保岗位责任制,设立专人负责项目运营期环境管理工作,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维修和保养;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要求,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设计和施工;项目建成投产后,做到环境风险可防可控,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确保环境安全。 6、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
6 |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2025年产能建设工程(宁夏区域)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盐池县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 | 榆林市环境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盐池县,项目总占地面积895900m2,其中临时占地655000m2,永久占地240900m2,主要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姬塬油田盐池区域中姬七联区域、姬十联区域进行滚动开发建设工作,共新建产能4.7×104t/a,建设内容分为钻井工程及地面工程两部分,其中钻井工程共部署新钻井139口(包括采油井87口,注水井52口),新建标准化井场25座,加密现有井场27座;地面工程中利用冯124-1井场占地扩建冯124增压站1座,并对黄422输、黄九转、黄十二转3座场站进行改扩建;项目配套建设管线、供电、通信、道路工程等。项目总投资2027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4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8.61%。 | 1、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钻井废水、井下作业废水及管线试压废水,钻井废水、试压废水优先循环利用,井下作业废水包括压裂返排液、酸化废液及试油废水,各废水由罐车送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注油层。回注执行《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Ⅴ类限值要求。 2、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弃泥浆岩屑、废包装袋、废焊渣,危险废物包括废防渗材料、废弃包装物、落地油,生活垃圾;废弃泥浆岩屑拉运委托宁夏天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统一安排拉运至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宁夏胜宝能源有限公司或其他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拉运至生活垃圾处理场填埋处理。 3、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废气为冯124增新建加热炉烟气及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废气。加热炉使用伴生气为燃料,配套低氮燃烧装置,烟气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及《宁夏回族自治区空气质量改善“十四五”规划》中标准限值要求,经DA001排气筒排放;油气通过集输管线密闭输送,定期巡检避免跑冒滴漏;非甲烷总烃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4.0mg/m3)。 4、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采出水及作业废水,采出水就近依托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注;作业废水主要为油井的洗井、修井废水,罐车就近拉运至作业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注地下油层;回注执行《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Ⅴ类限值要求。 5、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落地油,废防渗材料,均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宁夏胜宝能源有限公司或其他有资质单位处置。 6、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7、运营期环境风险管理要求 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要求,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设计和施工。本项目所涉及的环境风险包括施工期井漏、井喷、危险物质泄漏等风险事故,分别采取相应的井控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建成后纳入第五采油厂现有HSE管理体系内进行环境管理,及时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做好风险敏感目标的应急疏散,确保环境安全。 8、按照《报告书》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
7 |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25年产能建设工程(宁夏区域)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盐池县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 | 榆林市环境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盐池县,项目总占地面积340400m2,其中临时占地292400m2,永久占地48000m2,主要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姬塬油田盐池区域进行滚动开发建设工作,共新建产能2.3×104t/a,建设内容分为钻井工程及地面工程两部分,其中钻井工程共部署新钻井33口(包括采油井23口,注水井10口),共新建标准化井场11座,加密现有井场2座;地面工程中黄9增、黄13增进行改造;配套建设管线、供电、通信等工程,不新建道路。项目总投资3983.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6万元,占总投资的13.71%。 | 1、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钻井废水、测试产液、施工期压裂返排液、酸化废液及试压废水,钻井废水、试压废水优先循环利用,测试产液、施工期压裂返排液、酸化废液由罐车送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注油层。回注执行《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Ⅴ类限值要求。 2、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弃泥浆岩屑、废包装袋,危险废物包括废防渗材料、废弃包装物、落地油,废机油及油桶,同时产生少量生活垃圾;废弃泥浆岩屑拉运委托宁夏天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统一安排拉运至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宁夏胜宝能源有限公司或其他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拉运至生活垃圾处理场填埋处理。 3、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废气为无组织非甲烷总烃,主要来源于油气集输过程放空、挥发、跑冒滴漏等状况,油气通过集输管线密闭输送,定期巡检避免跑冒滴漏;非甲烷总烃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4.0mg/m3)。 4、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采出水及井下作业废水,采出水就近依托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注;井下作业废水主要为油井的洗井、修井废水,罐车就近拉运至作业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注地下油层;回注执行《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Ⅴ类限值要求。 5、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落地油,废防渗材料,废机油及油桶,均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宁夏胜宝能源有限公司或其他有资质单位处置。 6、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7、运营期环境风险管理要求 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要求,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设计和施工。本项目所涉及的环境风险包括施工期井漏、井喷、危险物质泄漏等风险事故,分别采取相应的井控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建成后纳入第三采油厂现有HSE管理体系内进行环境管理,及时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做好风险敏感目标的应急疏散,确保环境安全。 8、按照《报告书》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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