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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3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328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328日-202548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3-2122414

  真:0953-2125215

通讯地址:吴忠市开元大道(西)427号,法制与环境影响评价科

  编:751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宁夏港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有机酸及衍生产品项目(一期)改扩建项目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

宁夏港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宁夏港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宁夏港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在已建车间一内不新增设备,将已有1条单月桂酸甘油酯生产线改为生产1000/年乙二醇二醋酸酯;在已建车间二内新增丁酸钙过滤及干燥设备,建设3000/年单月桂酸甘油酯生产线。其他公用及辅助设施均依托厂区已有。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1%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噪声、扬尘、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扬尘、废水、噪声污染。

2、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残液焚烧炉废气、RTO蓄热燃烧装置废气、水吸收塔废气和污水处理站废气。其中残液焚烧炉产生废气经现有布袋除尘处理,废气污染物中颗粒物、SO2NOXCO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中表3标准限值,NMHC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表1标准限值,处理达标后经DA001排气筒排放;工艺废气中乙二醇二醋酸酯生产线和单月桂酸甘油酯生产线产生的不凝气经现有RTO蓄热燃烧装置处理,废气污染物中颗粒物、NMHC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表1标准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表3标准限值后,经DA002排气筒排放;单月桂酸甘油酯生产线产生的颗粒物经新建密闭式旋风降尘不外排;丁酸钙生产线产生的废气经现有旋风除尘+布袋除尘+水吸收处理,废气污染物中颗粒物、NMHC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表1标准限值,处理达标后经DA003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废气经现有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废气污染物中氨、硫化氢、NMHC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表1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限值后,经DA004排气筒排放。

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设备及管线组件密封点泄漏废气、罐区及污水处理站逸散废气。设备及管线组件密封点泄漏废气采取设备严格密封、输送过程中均采用密闭管道,定期对项目设备及管线组件进行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企业边界NMHC、颗粒物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2024修改单中表7标准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标准限值。

3、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水经现有1座处理能力为100m3/d净化工艺为“芬顿氧化+絮凝沉淀+水解酸化+UASB厌氧+A/O生化+二次沉淀”的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管网送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设备清洗废水及冷凝液送至现有残液焚烧炉焚烧处置;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经污水总排口直接排入管网送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收尘灰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催化剂及污水处理站污泥暂存于现有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精馏残液、废润滑油及废导热油暂存于现有残液罐定期送至现有12000t/a残液焚烧炉焚毁处置,产生的焚烧炉飞灰同厂区其他危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6、项目投入运营前须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挥发性有机物0.45t/aCOD 0.39t/a

7、根据相关规范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要求,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设计与施工。运营期应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对涉环保设备设施相关岗位人员进行操作规程、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专项安全培训教育。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系统排查隐患,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及时消除隐患。认真落实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加强有限空间、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确保环境安全。

8、按照《报告书》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2

宁夏宝瑞隆石化有限公司产业链配套30000Nm³/h甲醇制氢项目(重新报批)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

宁夏宝瑞隆石化有限公司

宁夏北国润清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位于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宁夏宝瑞隆石化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原环评设计主要建设130000Nm³/h甲醇制氢装置,为厂区现有装置供给氢气,实际运行过程中,污染物SO2排放量较原环评增大10%以上,根据《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构成重大变动,因此须重新报批。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约803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0万元,占总投资的3.86%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噪声、粉尘、废水、固废污染。

2、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导热油炉废气、甲醇制氢装置解析气、储罐废气、卸车废气、危废贮存库废气。导热油炉废气经配套的循环风机降低氮氧化物的产生量后,烟气中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排放限值要求后,经DA020排气筒排放;甲醇制氢装置解析气中甲醇及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2024年修改单>)标准限值要求后,分别由DA021DA022放空管高空排放;储罐废气依托宁夏瑞科化工有限公司11000m³/h油气回收系统“冷凝+吸附”处理后,NMHC去除效率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2024年修改单>)标准限值,甲醇排放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2024年修改单>)标准限值后,经宁夏瑞科化工有限公司DA003排气筒排放;卸车废气依托现有11600m³/h油气回收系统“冷凝+吸附”处理后,NMHC去除效率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2024年修改单>)标准限值,甲醇排放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2024年修改单>)标准限值后,经DA012排气筒排放;危废贮存库废气经负压收集,通过1套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处理后,NMHC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后,经DA026排气筒排放。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设备及管线组件密封点泄漏废气,采取设备严格密封、输送过程中均采用密闭管道,定期对项目设备及管线组件进行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泄露执行《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2024年修改单>)相关认定要求;企业边界NMHC、颗粒物排放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2024年修改单>)表5排放限值,甲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

3、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循环水系统排水及除盐水设备排水,主要污染物为TDS,经厂区处理能力为5000m³/d,处理工艺为“隔油+调节+气浮+A2O+沉淀+消毒汽提”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废水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及《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2024年修改单>)表1中的间接排放标准,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危险废物为废催化剂、VPSA废吸附剂、PSA废吸附剂、废润滑油、废导热油,收集后分别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各分区域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6、项目投入运营前须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二氧化硫20.2/年、氮氧化物33.76/年、挥发性有机物1.228/年。

7、运营期应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对涉环保设备设施相关岗位人员进行操作规程、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专项安全培训教育。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系统排查隐患,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及时消除隐患。认真落实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加强有限空间、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根据相关规范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要求,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设计与施工。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确保环境安全。

8按照《报告书》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3

宁夏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利通区年产2.5GW高效单晶组件建设项目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利通区

宁夏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宁夏泽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宁夏吴忠特色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主要建设一般原料储存区、成品区、划片区、焊接区、层压区、固化区、测试区、化学原料储存区、办公区等附属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20500万元,本项目环保投资为182.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9%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扬尘、废水、噪声污染。

2、运营期大气染防治措施

项目单晶组件生产过程中焊接、涂胶、灌胶、层压、固化、擦拭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锡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要求,经DA001排气筒排放。

3、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100m3)处理后排入金银滩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执行金银滩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A级标准。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废电池片,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理;碎玻璃、废焊料、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物,全部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抹布及手套收集后和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废助焊剂、废导热油、喷淋废液、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机油全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垃圾箱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屏蔽及距离衰减等防治措施后,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

6、根据相关规范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要求,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设计与施工。运营期应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对涉环保设备设施相关岗位人员进行操作规程、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专项安全培训教育。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系统排查隐患,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及时消除隐患。认真落实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加强有限空间、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确保环境安全。

7、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4

宁夏塞上牧歌乳业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液态奶建设项目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利通区

宁夏塞上牧歌乳业有限公司

中环科工(宁夏)生态环境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金积核心区,项目总占地面积8509m2,主要建设乳品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及行政检测研发中心等,项目总投资50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5.4万元,占总投资的4.45%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扬尘、废水、噪声污染。

2、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池体密闭加盖,产生的恶臭气体采用“负压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值要求,经DA001排气筒排放。

3、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生活污水等。生产废水中纯水制备排水及蒸汽冷凝水暂存于45m3浓水储水罐中,主要用于地面清洗;地面清洗废水、清洗设备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新建1座处理规模为100m3/d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格栅井+溶气气浮机+A/O+沉淀池+清水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协议限值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吴忠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循环水系统排水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吴忠市第三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吴忠市第三污水处理厂。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原奶滤渣和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外售于养殖企业;产品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污泥脱水后定期清运至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置;纯水装置废活性炭、石英砂、RO膜由厂家定期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化验废液、废活性炭和废机油采用密闭容器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收集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5、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6、根据相关规范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要求,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设计与施工。运营期应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对涉环保设备设施相关岗位人员进行操作规程、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专项安全培训教育。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系统排查隐患,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及时消除隐患。认真落实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加强有限空间、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确保环境安全。

7、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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