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1月13日我局受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13日—2025年1月17日。附件全文本见公共邮箱账号:wzhpkgs2122414@outlook.com;密码:Hpkgs2122414;邮箱链接:https://outlook.live.com/mail/owa?nlp=1。
联系电话:0953-2122414(法制与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 真:0953-2125215
通讯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开元大道西427号(法制与环境影响评价科)
邮 编:7511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环评文件类别 | 受理时间 |
1 | 吴忠市新月树脂棉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吨EPS泡沫箱及15吨塑料袋技术改造项目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利通区 | 吴忠市新月树脂棉有限责任公司 | 宁夏北国润清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报告表 | 2025.1.13 |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