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月10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10日-2025年1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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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吴忠市开元大道(西)427号,法制与环境影响评价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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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中核(宁夏)同心新能源有限公司中核同心旧庄子30兆瓦分散式风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 | 中核(宁夏)同心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宁夏致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工程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韦州镇,总占地面积1.3884hm2,项目新建110kV线路长1.6km,其中架空线路1.45km(1×1.402km单回路架空+2×0.048km同塔双回架设,单侧挂线,另一侧预留),1×0.15km单回路地埋电缆。起点为拟建旧庄子110kV升压站,终点为已建330kV泉眼变电站。新建铁塔7基。工程总投资429万元,本项目环保投资为1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26%。 |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扬尘、废水、噪声污染。 2、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控制塔基占地范围,线路设置围栏,电缆施工作业带设置围挡。优化牵张场等临时占地,尽量不占或少占灌木林地,尽可能利用现有道路,跨越场不进行表土剥离,减轻对地表植被的影响;采用挖孔桩基础施工,使用商品混凝土,永久占地范围内剥离表土单独堆存,作为塔基基础培土。工程施工完毕后应及时平整土地,将地表的废混凝土和废包装物清除,确保林地复垦质量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垦任务,其他临时占地恢复原有土地使用功能。 3、运营期电磁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对运营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监测工作。 本项目运行后,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工频电场强度4000V/m(架空输电线路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10k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公众曝露限值要求,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通过采用合理的导线截面积,提高导线对地距离等方式,减轻架空线路的电磁环境影响。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线路巡检期间应固定巡检道路行驶,以减少运行期对生态的影响。 5、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行期,线路噪声昼间、夜间贡献值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 6、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
2 |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吴忠供电公司宁夏吴忠330kV大泉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青铜峡市 |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吴忠供电公司 | 北京众望合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青铜峡市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大坝镇、青铜峡镇境内。本项目包含五个单项工程,分别为新建大泉~盛家墩110kV线路工程、新建大泉~金昱元110kV线路工程、新建大泉~和兴、天新110kV线路工程、新建大泉~海盛、中泰110kV线路工程和220kV梁风Ⅰ线抬高改造工程。项目总投资732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5万元,占总投资1.3%。 |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噪声、粉尘、废水、固废污染。 2、运营期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输电线路设计严格执行环评及有关设计规程、规范提出的要求,输电线路采用合理的导线截面及结构、提高导线、金具加工工艺及控制导线对地距离,减少对周围电磁环境影响。加强输电线路监督管理,以及对运营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监测工作,掌握项目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情况,及时发现问题。 按照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规定,对项目进行巡视、维护和检修,确保运营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小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工频电场强度4000V/m、架空输电线路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其频率50Hz的工频电场强度控制限值10kV/m和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标准限值。 输电线路铁塔座架上应于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明严禁攀登、线下高位操作应有防护措施等安全注意事项,以使居民尤其是儿童避免发生意外。 加强对项目周围群众科普宣传工作,提高居民的自我防范和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 3、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输电线路在运行期不产生固体废物,巡检人员所产生的垃圾很少,且严格要求其随身带走,不在当地遗留。 4、运营期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架空输电线路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并通过控制导线对地高度,以降低线路的电晕可听噪声水平,确保运营期架空输电线路沿线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3类和4a类标准。 加强架空输电线路监督管理,以及对运营期噪声的监测工作,掌握项目产生的噪声 情况,及时发现问题。 5、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
3 |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吴忠供电公司宁夏吴忠同德变110kV2号主变扩建工程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 |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吴忠供电公司 | 北京众望合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境内,东距青龙山大道500m,南距太升路100m。本期扩建1台容量为63MVA主变压器;扩建110kV配电装置主变进线1回、10kV配电装置出线6回;新建容量为100kVA站用变1台。项目总投资139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万元,占总投资3.01%。 |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噪声、粉尘、废水、固废污染。 2、运营期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做好设备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检,确保变电站周围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相应限值要求。 3、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变电站扩建工程不新增人员编制,不增加生活污水产生量。变电站为无人值班有门卫值守变电站,门卫及日常检修等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期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运行期间不新增人员,不增加生活垃圾产生量。变电站为无人值班有门卫值守变电站,门卫及日常检修等工作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会对外环境造成影响。 变电站本次扩建后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变压器油和退役的免维护蓄电池,危险废物类别分别为HW08油/水、烃/水混合物或HW09乳化液和HW31含铅废物。本期扩建1座有效容积约为10m3事故油池,与前期已建事故油池(有效容积25m³)连通,当变电站发生事故时,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经事故排油管从主变事故油坑排入事故油池,废变压器油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严格禁止废变压器油的事故排放;免维护蓄电池寿命约8-12年,退役后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5、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做好设备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检,确保变电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6、运营期应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档案,储存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定期对电气设备检修、维护,确保变电站内电气设备安全运行,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确保环境安全。 7、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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