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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3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326日我局拟对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326日-202441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3-2122414

   真:0953-2125215

通讯地址:吴忠市开元大道(西)427号,法制与环境影响评价科

   编:751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利通区2023年扁担沟镇海子井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渠改滴

吴忠市利通区扁担沟镇海子井村

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

宁夏瑞鑫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新建蓄水池设计容积20m3,对现状引渠进行改造,铺设管道1.11公里,灌溉面积0.98万亩,年供水量245.24m3;项目总投资2462.7万元,环保投资费用为68.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78%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粉尘、废水、噪声污染。

2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优化施工布置,合理规划占地,严格控制占地面积。对施工人员加强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在各施工区设置动植物保护警示牌或宣传栏。合理安排施工期,施工期避开雨季、大风天气等恶劣天气严禁施工;加强施工作业的管理,重视防控水土流失,尽量减少扰动地表,严格控制施工区域范围。

3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场地进行洒水抑尘,篷布遮盖;堆土场采用洒水、网布遮盖降尘等措施;施工期场地进行洒水抑尘,篷布遮盖;风速五级及五级以上应停止施工作业,并对施工期堆放建筑材料进行遮盖处理;运输车辆限速、加盖篷布;运输道路采取洒水措施,保持路面清洁和一定的空气湿度;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管理及维修保养,合理降低使用次数,提高机械使用效率。

4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由化粪池为一体式PE化粪池(5m3)的环保厕所处理,定期由吸污车清掏外运至扁担沟镇污水处理站处理,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盥洗废水用于泼洒抑尘;施工废水、管道试压废水在施工区建设一套隔油沉淀池,施工废水、管道试压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5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所使用机械设备进行保养,施工过程中有专人维护,在环境保护目标侧设置围挡,合理安排物料运输路线及时间。

6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开挖产生的废弃土石方,用于五里坡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其他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组织收集外运至政府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7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8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2

利通区2023年扁担沟镇南梁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渠改滴改造提升)

吴忠市利通区扁担沟镇南梁、五里坡村

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

宁夏瑞鑫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进行蓄水池改扩建,将原容积12万立方米的生态移民2号蓄水池扩容至23.5万立方米,新建泵站及首部厂房1座及县级调度中心1座,铺设PVC管道113.54公里,建设高标准农田7241亩,机深翻面积7241亩;土壤培肥面积7241亩(每亩施用40千克水溶性肥料);总投资3708.07万元,环保投资费用为80.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2%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粉尘、废水、噪声污染。

2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优化施工布置,合理规划占地,严格控制占地面积。对施工人员加强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在各施工区设置动植物保护警示牌或宣传栏。合理安排施工期,施工期避开雨季、大风天气等恶劣天气严禁施工;加强施工作业的管理,重视防控水土流失,尽量减少扰动地表,严格控制施工区域范围。

3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场地进行洒水抑尘,篷布遮盖;堆土场采用洒水、网布遮盖降尘等措施;施工期场地进行洒水抑尘,篷布遮盖;风速五级及五级以上应停止施工作业,并对施工期堆放建筑材料进行遮盖处理;运输车辆限速、加盖篷布;运输道路采取洒水措施,保持路面清洁和一定的空气湿度;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管理及维修保养,合理降低使用次数,提高机械使用效率。

4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盐环二泵站管理站现有化粪池处理;施工废水、管道试压废水在施工营地建设一套隔油沉淀池,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5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所使用机械设备进行保养,施工过程中有专人维护,在环境保护目标侧设置围挡,合理安排物料运输路线及时间。

6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组织收集外运至政府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7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8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3

利通区2023年扁担沟镇石家窑村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渠灌改滴灌)

吴忠市利通区扁担沟镇石家窑村

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

宁夏瑞鑫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工程、地力提升工程、灌溉与排水(高效节水)和田间路工程四个部分。项目总投资9765.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8.4万元,占总投资的0.70%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粉尘、废水、噪声污染。

2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优化施工布置,合理规划占地,严格控制占地面积。对施工人员加强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在各施工区设置动植物保护警示牌或宣传栏。合理安排施工期,施工期避开雨季、大风天气等恶劣天气严禁施工;加强施工作业的管理,重视防控水土流失,尽量减少扰动地表,严格控制施工区域范围。

3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场地进行洒水抑尘,篷布遮盖;堆土场采用洒水、网布遮盖降尘等措施;施工期场地进行洒水抑尘,篷布遮盖;风速五级及五级以上应停止施工作业,并对施工期堆放建筑材料进行遮盖处理;运输车辆限速、加盖篷布;运输道路采取洒水措施,保持路面清洁和一定的空气湿度;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管理及维修保养,合理降低使用次数,提高机械使用效率。

4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由化粪池为一体式PE化粪池(5m3)的环保厕所处理,定期由吸污车清掏外运至扁担沟镇污水处理站处理,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盥洗废水用于泼洒抑尘;施工废水、管道试压废水在施工区建设一套隔油沉淀池,施工废水、管道试压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5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所使用机械设备进行保养,施工过程中有专人维护,在环境保护目标侧设置围挡,合理安排物料运输路线及时间。

6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开挖产生的废弃土石方,用于五里坡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其他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组织收集外运至政府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7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8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4

利通区2023年扁担沟镇吴家沟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渠灌改滴灌)

吴忠市利通区扁担沟镇吴家沟村

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

宁夏瑞鑫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规模9480亩,其中改造提升面积8975亩,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505亩。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工程、地力提升工程、灌溉与排水(高效节水)、田间路工程及输配电工程五个部分。项目总投资5468.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73.4万元,占总投资的1.34%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粉尘、废水、噪声污染。

2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优化施工布置,合理规划占地,严格控制占地面积。对施工人员加强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在各施工区设置动植物保护警示牌或宣传栏。合理安排施工期,施工期避开雨季、大风天气等恶劣天气严禁施工;加强施工作业的管理,重视防控水土流失,尽量减少扰动地表,严格控制施工区域范围。

3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场地进行洒水抑尘,篷布遮盖;堆土场采用洒水、网布遮盖降尘等措施;施工期场地进行洒水抑尘,篷布遮盖;风速五级及五级以上应停止施工作业,并对施工期堆放建筑材料进行遮盖处理;运输车辆限速、加盖篷布;运输道路采取洒水措施,保持路面清洁和一定的空气湿度;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管理及维修保养,合理降低使用次数,提高机械使用效率。

4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由化粪池为一体式PE化粪池(5m3)的环保厕所处理,定期由吸污车清掏外运至扁担沟镇污水处理站处理,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盥洗废水用于泼洒抑尘;施工废水、管道试压废水在施工区建设一套隔油沉淀池,施工废水、管道试压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5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所使用机械设备进行保养,施工过程中有专人维护,在环境保护目标侧设置围挡,合理安排物料运输路线及时间。

6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开挖产生的废弃土石方,用于五里坡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其他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组织收集外运至政府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7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8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5

宁夏妙岭750千伏变电站33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

吴忠市同心县妙岭750千伏变电站内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

北京百灵天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在已建妙岭750千伏变电站内扩建1330千伏出线间隔,至国电投升压站,建设相应二次系统及通信工程。项目总投资113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8万元,占总投资的5.10%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粉尘、废水、噪声污染。

2、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为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运行期无废气产生。

3、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不增加人员,运行期不新增废水产生量,对周围地表水体无影响。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不增加人员,运行期不产生固废,无危险废物产生(不存在机械设备,不产生废润滑油等危废),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5、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6、运营期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变电站间隔设计严格执行环评及有关设计规程、规范提出的要求,减少对周围电磁环境影响。确保工程周围区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标准要求。

7、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6

宁夏太阳山绿氢制储输用一体化项目(一期)年产1.65万吨绿氢项目

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

赛拉弗重塑(宁夏)氢电能源有限公司

宁夏绿源长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主要建设制氢站(含制氢车间、纯化车间及测试基地)、加氢站等主体工程;储氢站、储氢瓶组等储运工程;除盐水站、循环水场、空分空压站、热水站及冷冻水站、消防水站、维修车间/综合仓库等辅助工程,设计年产氢气1.65t/a。项目总投资208652.82万元,其中设计环保投资617万,占总投资的0.30%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粉尘、废水、噪声污染。

2、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制氢过程产生的O2,以及少量H2和水蒸气,对环境不具有污染性,不会对环境空气造成不良影响。3、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车间清洁废水(电解制氢为清洁生产工艺,车间设备均为电子设备,不存在机械设备,清洁废水中不存在含油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本项目废水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超滤膜、废RO膜、MVR废盐、废干燥剂、废脱氧催化剂等一般工业固废,废变压器油、废机油以及废V2O5等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其中废超滤膜、废RO膜、废脱氧催化剂等由厂家统一更换和回收;MVR废盐、废干燥剂定期清运至开发区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场填埋处置;废变压器油、废机油以及废V2O5等危险废物,分类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6运营期应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档案,储存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做好风险敏感目标的应急疏散,确保环境安全。

7、按照《报告》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7

丝路泽元同心县桃山100MW/200MWh共享储能项目

吴忠市同心县河西镇纪家村

丝路泽元(同心县)新能源有限公司

宁夏中科安创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储能电站1座及配套相关附属设施,主要包括储能电站区和110kV升压站区,设计规模为100MW/200MWh。项目总投资329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65.2万元,占总投资的2.02%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粉尘、废水、噪声污染。

2、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为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3、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A/O+MBR工艺)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质标准》(GBT18920-2020)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餐厨垃圾集中收集交由资质单位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废弃铅酸电池、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5、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6、运营期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加强升压站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110kV升压站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须达到《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标准限值要求。

7、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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