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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124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124日-20241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3-2122414

  真:0953-2125215

通讯地址:吴忠市开元大道(西)427号,法制与环境影响评价科

  编:751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宁夏吴忠开镁线110kV线路改造工程

吴忠市利通区扁担沟镇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吴忠供电公司

宁夏绿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共包含宁夏吴忠开镁线110kV线路改造工程、宁夏吴忠开镁线110kV线路改造配套工程。线路改造工程主要新建线路0.8km,线路起点为同利33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13Y)构架,终点为110kV坡关线(在原110kV坡关线#23侧新建耐张塔改接)。改造线路全长0.53km,线路起点为原110千伏坡关线13#~14#处新建杆塔,终点为原110千伏坡关线11#~12#处新建杆塔。线路改造配套工程主要对同利330千伏变电站进行间隔扩建、在五里坡220千伏变电站内新建电缆0.14km。线路起点为原110千伏开镁线(7Y)出线侧构架,终点为备用出线间隔(1Y)。项目总投资76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共43万元,占总投资的5.63%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粉尘、废水、噪声污染。

2、项目施工期严禁破坏项目区范围外的植被;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恢复,保证植被恢复率。

3、运营期加强输电线路及变电站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新改扩建110kV输变电线路、变电站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须达到《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标准限值要求。

4、项目运营期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同利330千伏变电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运营期通过选择合理的导线截面和导线结构,加强输电线路监督管理。确保运营期输电线路沿线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2类标准要求。

5、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2

吴忠市三联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蓄水池建设项目

吴忠市利通区扁担沟镇银平公路东侧

吴忠市三联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宁夏国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蓄水池工程及其配套建设的引水工程,包括加压泵站和输水管。项目新建2座蓄水池总容积为73250m3,主要为三联扬水灌区农田、林地进行灌溉,灌溉面积共计2200亩。配套建设的引水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1座加压泵房,安装2110kW水泵(11备),建筑面积为55.68m22500mU-PVC输水管道;镇墩1座,闸阀井12座,管线标示桩25个,穿路拉管1处。项目总投资1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5万元,占总投资的11.71%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粉尘、废水、噪声污染。

2、项目施工期采用封闭式运输,对施工场地设置围挡,禁止大风天气进行开挖、拌合、材料装卸等工作,施工期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施工废水采用沉淀池集中收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建设单位已有办公区域化粪池处理,最终排入吴忠市第三污水处理厂中集中处理。

4、施工期产生的开挖土方全部进行回填,不产生弃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蓄水池中形成的淤泥由排污泵抽排后用于建设单位自有农田土壤改良及场地平整使用。

5、施工结束后须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对施工期临时占地及施工扰动区域进行生态修复,最大程度降低生态影响。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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