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提交的《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区块一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改扩建设置论证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收悉,经研究,意见如下:
一、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区块一(原青铜峡新材料基地西区)污水处理厂位于青铜峡新材料基地东北角,新井公路与包兰铁路交叉口以南,青铜峡铝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东。一期规模5000m³/d,二期扩建后规模10000m³/d,三期扩建后规模20000m³/d。污水处理厂原排污口于2017年7月经吴忠市水务局审批,位于黄河吴忠排污控制区左岸,地理坐标位置在东经106°0ʹ23.07",北纬37°54ʹ28.56",排放量5000m³/d。
二、《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区块一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改扩建设置论证报告》内容基本完整,论证结论科学、合理,可作为排污口设置、管理的基本依据。
三、同意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区块一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在青铜峡市叶盛镇省道101与西河交叉处南侧约30米处,原《关于青铜峡新材料基地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吴水发〔2017〕82号)批复的排污口废止,不在排放污水处理厂尾水。区块一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经人工湿地处理达到地表水四类水质标准后部分回用,部分通过10.4km已建管道和29km新建管道排入西河右岸入河排污口(地理坐标为:东经106°10ʹ56.65",北纬38°5ʹ4.91"。排污口类型属于改扩建入河排污口,分类为工业废水,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为管道输送,排放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规划排污量为近期(2020年1月~2021年12月)0.8万m³/d,主要污染物CODcr和NH3-N排放浓度为30mg/L和1.5mg/L,排放总量为87.6t/a和4.38t/a;中期(2022年1月~2024年12月)1.4万m³/d,主要污染物CODcr和NH3-N排放浓度为30mg/L和1.5mg/L,排放总量为153.3t/a和7.67t/a;远期(2025年以后)1.2万m³/d,主要污染物CODcr和NH3-N排放浓度为30mg/L和1.5mg/L,排放总量为131.4t/a和6.57t/a。
四、运营期加强污水处理厂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严格落实生产事故情况下或污水处理厂无法正常运行情况下污水排放入河风险控制方案,强化非正常工况下污水应急处置措施,其他污废水不得通过经批准的入河排污口排放。
五、入河排污口位置、外排水质、水量发生变化时,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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