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河湖长工作。2020年,我市进一步完善河湖长制管理体系,加强村级河湖长配置,及时调整了市级河湖长,全部更新完成市级河湖长制公示牌共计40块。按时、准确报送各类信息,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大力宣传河湖长制。各级河湖长及时巡河,提升电子巡河工作效率,提高信息平台上线率。近日联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对各县(市、区)河湖长制工作全面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开展美丽河湖建设。我市将清宁河作为示范河湖建设样板,编制完成清宁河《“一河一档、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和《清宁河岸线保护利用规划》,通过审核印发,并在吴忠市政府网站公布实施。制定《吴忠市清宁河示范河湖建设实施方案》,按照计划有序实施,争取11月底完成验收任务。三是完成专项行动整改工作。河湖“清四乱”按照常态化管理要求,我市按时全部整改销号,黄河岸线利用项目专项整治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现已全部上报水利部。按自治区文件要求编制《苦水河河道采砂规划》,制定四个责任人清单,有力维护河道采砂秩序,保障河湖健康安全。四是加强督查暗访。针对国家部委、自治区督查暗访发现的河湖“四乱”问题全部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开展督查暗访工作4次,下发督查通知10余份,闭合落实、整改到位。五是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目前我市已全部完成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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