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要求,吴忠市环保局开展了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1994年我市首次划定了声环境功能区,2007年进行了第二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近期开展了第三次全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以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原则,重点考虑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和用地现状,此次区划面积在2007年第二次划分方案上增加一倍,覆盖了包括金积镇在内的建成区53平方公里以及市区13条主要交通道路,本次噪声区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扩大我市声环境管理范围,有效地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规范全市噪声防治工作,改善我市声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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