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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通报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处理情况

时间:2025-12-25 来源:吴忠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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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715日至83日,自治区党委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吴忠市开展了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4109日反馈了督察意见,要求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扎实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清单,对移交的3件问题线索进行了核查。

一、基本情况

自治区环保督察移交的3件问题线索,对38名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其中立案3诫勉2人,责令检查20人,谈话提醒10人,提醒约谈3人,下发监察建议书4份。

二、个案处理情况

(一)在雨污收集处理设施短板方面,共处理3人,其中责令检查2人,谈话提醒1人,下发监察建议书1份。

(二)在企业非法占用草地方面,共处理24人,其中立案3人,诫勉1人、责令检查12人、谈话提醒5人、提醒约谈3,下发监察建议书2份。立案3人分别为:1吴忠市融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晓虎,因该公司违规占用草地232.75亩,负有直接责任;2利通区自然资源局调查监测室工作人员刘慧远,作为行业监管部门,未认真履行日常监督管理职责,对此次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中,利通区管辖范围内有3家企业非法占用草地共541.34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3盐池县林草中心主任殷兆军,作为行业监管部门,未认真履行日常监督管理职责,对盐池县益多弘达矿业有限公司违规侵占草地面积371.28亩的问题,负有直接责任。

(三)在部分养殖企业随意倾倒粪污方面,共处理11人,其中诫勉1人,责令检查6人,谈话提醒4人,下发监察建议书1份。

三、对涉事企业处理情况

自治区环保督察移交的3件问题线索,对涉及到的9个企业或个人进行依法依规处理,其中提醒约谈企业1个,作出处罚7个,移送公安机关1个。处理情况分别为:(1)由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对2024717日发生严重超标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造成水质不达标的问题,约谈管理部门吴忠市博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对吴忠市融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占用草地的行为罚款22.906045万元;(3)对吴忠市学军奶牛合作社非法占用草地的行为罚款1.176336万元;(4)对宁夏天天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未批先用草地行为罚款4.43475万元;(5)对宁夏五里牛园牧业有限公司倾倒粪污的行为罚款8万元;(6)对宁夏奥巴牛农牧有限公司倾倒粪污的行为罚款8万元;(7将盐池县益多弘达矿业有限公司违规侵占草地采矿的行为移送公安机关;(8)对韩强违法开采建筑用砂的行为罚款10万元;(9)对马生国等7人非法开采草原种植玉米的行为,处以违法所得2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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