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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第26项整改任务 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5-12-01 来源:吴忠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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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吴忠市委办公室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贯彻落实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吴党办发〔20243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吴生态办函〔202411号)工作要求和规定程序,现对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第26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任务情况

任务26:抽查16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发现,半数以上存在运行负荷偏低、运营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红寺堡区柳泉乡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600m3/d,实际处理约110m3/d

整改实施主体: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

整改验收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目标: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提升运营管理规范化水平。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

整改措施:(一)根据设施覆盖范围内生活污水产生实际情况,运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站一策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就近收集转运等方式,有效发挥现有设施处理能力。

(二)各县(市、区)对污水处理设施实行制度化约束管理,建立第三方运营单位考核制度,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运营管理规范,出水水质稳定达标。

(三)柳泉乡使用吸污车对周边设有化粪池的商户、学校及行政村的污水进行收集,拉运至柳泉乡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采取间歇式运行模式,增加污水处理站进水量。

二、整改完成情况

(一)各县(市、区)针对督察发现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负荷偏低以及运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均制定一站一策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推进问题整改。采取就近拉运处理、增加污水管网以及向群众宣传污水收集、处理的益处,做到应纳尽纳,提高污水收集量,提升运行负荷率。委托有检验检测资质单位按照农村生活污水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监测,对超标指标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完成问题整改,确保水质达标,充分发挥设施运行作用。

(二)各县(市、区)均委托第三方专业运维单位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运行维护管理,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考核制度,加强设施运行、出水水质等管理力度,强化运维单位考核力度,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达标排放。

(三)红寺堡区将建成的柳泉乡柳泉村柳泉组污水管网接入柳泉乡污水处理站,同时配备2台吸污车对柳泉乡污水处理站周边设有化粪池的商户、学校及村内三格式化粪池污水进行收集处理,拉运至柳泉乡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柳泉乡污水处理站进水量达到240m³,夏季进水量可达到330。红寺堡区谋划申报红寺堡镇东源村污水管网工程,该项目覆盖东源村7733287人,预计日污水产生量106m³,将该村污水拉运至柳泉乡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进水量将达到346m³,夏季进水量将达到436

三、整改验收情况

20251129-30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3位农村生活污水领域专家对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自治区整改任务清单第26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市级验收,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和现场查看问题整改情况等形式,对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核查验收,整改结果落实了全部整改措施,达到了整改目标要求,具备验收销号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吴忠市生态环境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5121日至2025125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吴忠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953-2125215

联系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开元大道西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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