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吴忠市委办公室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贯彻落实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吴党办发〔2024〕34号)工作要求,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对第40项整改任务开展了验收,现对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任务内容
宁夏金裕海化工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未开展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价,青铜峡工业园区存在意外较大事故产生的废水外溢造成更大面积污染的风险,宁夏同德爱心能源循环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暂存废水,宁夏易恒工贸有限公司未建设废水导流槽。
二、整改目标及措施
整改目标:加强环保治理设施运行安全监管,推动涉重点排污企业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有效管控潜在风险,切实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整改措施:
(一)督促宁夏金裕海化工有限公司、吴忠市同盛化工有限公司、宁夏弘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宁夏宁鲁石化公司、宁夏泰佑能源有限公司、宁夏泽信煤业有限公司6家企业按照要求开展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价,预防和减少环保设施安全事故发生。
(二)督促宁夏同德爱心能源循环有限公司、宁夏东润新材料有限公司、宁夏宁疆疆泰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宁夏宁鲁石化公司、宁夏金裕海化工有限公司5家企业对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内暂存废水进行清理,督促宁夏易恒工贸有限公司建设废水导流槽。
(三)青铜峡工业园区按照“一级防控不出厂区、二级防控不出公共应急空间、三级防控不出园区”总体目标,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推动完善一批必要的闸坝、管阀等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三级防控体系,并对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开展评估,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确保将事故污水控制在园区内。
(四)各工业园区加大对园区事故应急池及园区污水处理厂事故应急池储水情况排查,及时清理储存污水,杜绝废水外溢造成更大面积污染的风险。
三、整改落实情况
(一)市生态环境局已督促各分局要求宁夏金裕海化工有限公司、吴忠市同盛化工有限公司、宁夏弘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宁夏宁鲁石化公司、宁夏泰佑能源有限公司、宁夏泽信煤业有限公司完成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价,并按照《吴忠市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防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要求,持续督促企业开展环保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二)宁夏同德爱心循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宁夏东润新材连有限公司,宁夏宁疆疆泰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宁夏宁鲁石化、宁夏金裕海化工均已安排工作人员对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内暂存废水进行处理,现已清理完毕。宁夏易恒工贸技改项目区已重新建设雨污水导流槽,后续产生的雨污水将由雨污水导流槽排入收集池。
(三)一是推进青铜峡工业园区新材料污水厂处理新建项目建设,区块一新建污水处理能力10000m³/d污水处理厂,园区污水处理能力由12500m³/d提升至22500m³/d,进一步完善配套污水管网建设。二是开展11家重点排水企业废水超标自动切断阀安装工作,强化水环境风险管控,同时完成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工作,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三级防控体系建设。三是2024年10月园区管委会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完成青铜峡工业园区区块一(宝德华陆)污水处理厂和青铜峡工业园区机械加工区块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评估工作。
(四)各工业园区已对园区事故应急池及园区污水处理厂事故应急池储水情况进行排查,针对暂存废水的应急池,及时要求责任人完成清理处置工作,目前无暂存污水情况。
四、自行验收情况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吴生态办函〔2024〕11号)要求,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组织整改验收单位对第40项整改任务整改工作进行了验收,各项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完成了整改目标,同意验收销号。
现将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吴忠市生态环境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8月5日至8月11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吴忠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953-2035693
联系地址:吴忠市开元大道(西)4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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