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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

时间:2025-03-20 来源:吴忠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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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3日至202213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宁夏开展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2321日反馈了督察报告吴忠市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全面加强整改工作组织领导,全力推进问题整改。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2260号)要求,结合吴忠实际,逐项细化、实化整改目标任务与具体措施,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共梳理4个方面12问题28项整改任务。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任务25项,其余整改任务达到序时进度;转办的32271件群众举报问题,已全部办结。现将督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开。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牢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方针政策的决策部署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校干部培训、专题理论讲座等学习教育的主要内容。坚持把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和重大发展问题来抓,推动督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彻底改,坚定担当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使命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吴忠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持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先后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专题会等会议,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市委和市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定期听取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分析研判,推动问题整改。各级党委、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靠前指挥,跟进督办落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

(三)细化整改措施,实行清单管理。根据《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22〕60号)要求,细化分解整改任务,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一明确整改目标、措施、时限、整改实施主体、验收销号责任单位,形成整改工作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宁环督改发〔20221号),制定了《吴忠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实行表格化、清单化、节点化管理,每月调度分析、每季盯办督办,确保按期实现销号清零、清仓见底。

(四)强化督查督办,严肃追责问责。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将生态环境保护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督查计划,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督办整改进展情况,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在生态环保领域形成了人大监督、纪委监察、两办督查的高压态势,坚决对破坏生态环境等突出问题“亮剑”,严防整改落实打折扣、搞变通和反弹回潮。

二、深入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一)稳步提升绿色发展水平。贯彻落实“双碳”“双控”决策部署,抢抓能源转型发展机遇,印发《吴忠市高质量建设能源转型示范市行动计划(2022—2025年)》,大力推进能源结构调整、转型和优化。印发《吴忠市能耗双控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严格落实能耗“双控”研判预警调度机制。动态开展“两高”项目排查整改,实现“十四五期间违规“两高”项目全部整改到位并完成自治区下达的能耗强度下降目标任务。强化工业园区主导产业项目布局,积极争取自治区支持园区发展项目资金,努力提升园区基础设施配套水平。制定《吴忠市“四水四定”实施方案》,坚持以水定产,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严格限制高耗水产业发展,积极发展节水型农业、工业、服务业。加强农业用水管理,调优种植结构,坚持以水调结构,大力推广滴灌和水肥一体化技术,切实提高农业用水效率。截至2024年底,全市“十四五”期间新建改造高标准农田49.17万亩。

(二)持续强化环境污染治理。全面完善园区供汽供热等配套基础设施,推进企业生产燃煤锅炉煤改气、煤改电,启动实施集中供热项目,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不断提升依法、科学、精准管理水平,健全工业园区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加强执法检查,依法对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放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制定印发《吴忠市“十四五”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工作方案》《2024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培育扶持一批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指导服务企业申报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开展县(市、区)重点产废企业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情况督查,稳步提高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三)不断加强生态保护修复。长期坚持全方位保护全系统修复,稳妥有序实施重大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持续推进全市生态保护修复提质增效。健全完善常态化监测监管机制,实行“两报告一方案一清单”动态管理,遏制违规开采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高效完成全市生态保护修复规划阶段性目标任务。严格落实湿地名录发布法规制度和湿地分级管理制度,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实行湿地总量管控,优化调整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确保增补湿地质量,切实维护全市湿地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

(四)消除流域环境风险隐患。进一步优化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布局,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水平。不断完善垃圾分类收运设施、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可回收物集散场地和分拣处理中心等设施建设,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不断推进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的衔接。推动全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实现规范运行,定期开展地下水监测,有效解决生活垃圾填埋场“带病运行”问题,消除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

三、深入实施生态优先战略,奋力谱写建设美丽宁夏吴忠篇章。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吴忠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还存在绿色发展的认识需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的基础还不够牢固、污染治理成效还不够稳定等短板弱项。下一步,吴忠市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全力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一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系统学习、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丰富内涵,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坚定不移用党中央精神统一思想、协调行动、推动落实,强化责任担当、主动积极作为,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确保党中央及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二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冬季PM10、PM2.5与夏季臭氧协同治理,严防重污染天气发生,深化五水共治,统筹流域生态修复,开展土壤污染监测,强化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保障,加大固危废执法检查力度,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三是扎实有力推进督察问题整改。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整改不到位不交账、验收不过关不销号。紧盯整改任务,强化跟踪问效,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坚决杜绝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群众和历史检验。四是全面系统构建绿色发展格局。坚持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治本之策,以“双碳”目标为牵引,以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和新型能源体系为抓手,大力发展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产业,加快建设绿色发展先行市、能源综合示范市,在先行区建设中体现吴忠担当、作出吴忠贡献。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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