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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吴忠市委、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情况通报(第36期)

时间:2023-03-15 来源:吴忠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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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吴忠市共接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群众举报投诉案件32271件,现将新办结的19转办件予以公示。截至目前,已办结267件,阶段性办结4件。



附件: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批次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第二批

D2NX2021

12040031

吴忠市青铜峡市青铜峡镇铝厂附近居民反映,每天从傍晚到第二天天亮,自青铜峡火车站西侧新材料工业园内的化工企业、农药企业飘过来一股腥臭味气体,一年四季都有,这两天异味问题有所收敛。

青铜峡市

大气

202172日针对区块一企业异味扰民问题,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对嘉琪隆冶金化工集团烟气无组织排放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并处罚金10万元。917日对安硕金属工贸脱硫塔运行不正常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并处罚金10万元。1110日对东吴农化公司咪唑烷车间氨气吸收塔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厂区有异味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并处罚金10万元126-7日又对以上4家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4家企业按要求完成整改,园区异味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125日,接到宁夏协调联络工作组转办件后,青铜峡市委和政府立即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青铜峡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开展现场核查,并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园区异味检测,共在青铜峡铝厂周边布设4个检测点位,检测结果最大值均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部分属实

一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青铜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对青铜峡工业园区企业异味排放问题进行约谈,并责令工业园区认真核查,积极整改,青铜峡工业园区126日制定《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区块一)异味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从排查摸底、整改提升、任务落实、长效机制等方面细化具体措施。

二是126日工业园区管委会约谈了9家园区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求企业汲取教训、深刻反思,严格自查,全面提升环保设施管理水平。

三是工业园区管委会联合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从125日起昼夜对工业园区区块一企业拉网式排查,并进一步强化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异味扰民问题。

四是工业园区管委会制定了区块一化工企业异味排查方案,1216日完成了摸底排查,建立问题台,细化责任清单,紧盯问题整改。目前,8家化工企业均按要求制定了一企一策治理方案,按时限完成治理,1家新建化工企业按要求完成了环保竣工验收。

针对园区异味问题,聘请第三方技术机构对治理效果开展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异味污染物经污染治理措施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厂界异味污染物达标。








2

第十一批

D2NX202112130028

1.吴忠市青铜峡市盛隆达煤炭物流园西北侧有几百万方砂石被偷挖盗采,千疮百孔、多年无人管理。

2.青铜峡大坝电厂南侧,大青公路西侧沿线几家砖厂,个别企业无手续超挖,将烧废的砖块就近倾倒填埋在山沟内。

青铜峡市

生态

20211214日,青铜峡市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一是群众反映吴忠市青铜峡市盛隆达煤炭物流园西北侧有几百万方砂石被偷挖盗采,千疮百孔、多年无人管理问题部分属实。群众反映地点位于树新林场,在沿庙公路以北、包兰铁路以西、西夏渠以东、大沙沟以南,土地权属青铜峡市树新林场,面积约为2200亩。现场核查时发现多处大小不等的坑洼,对原有地貌造成了破坏,调取比对20112020年卫星影像图,多数坑洼形成于2011年以前,系历史遗留挖砂的坑洼,2011年以后该区域地形地貌未发生较大变化。近年来,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加强执法监管,积极谋划生态修复,于20213月编制《青铜峡市树新林场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二是群众反映青铜峡大坝电厂南侧,大青公路西侧沿线几家砖厂,个别企业无手续超挖,将烧废的砖块就近倾倒填埋在山沟内问题部分属实。群众反映的砖厂位于大坝电厂南侧、大青公路西侧,目前只有一家砖厂生产,系青铜峡市聚合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其他砖厂已拆除。经查,该公司存在未经批准在大青公路西侧开采黏土矿产资源的行为,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已于202110月进行立案查处依法处以34894.80元罚款,要求企业取得合法采矿手续后进行开采,目前,企业处于停产状态。该公司生产过程中将烧废的砖块进行破碎后再重新作为原料进行加工,未进行倾倒填埋。现场核查时发现的烧废砖块,为其他已拆除涉诉砖厂遗留的砖块。

部分属实


一是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加快该区域生态修复和土地复垦进度,已于20229月底完成该区域土地修复工作。

二是已与涉诉砖厂协商清理解决遗留砖块问题。

已办结

3

第十一批

X2NX2021

12130003

湖南中烟工业有限公司吴忠卷烟厂厂区周围全是居住区。烟厂生产中排放的工业废气污染环境,多年来一直没能彻底解决。近日,留意记录了一下烟厂排放废气时间点:暨早晨9时至930分。

利通区

大气

20211214日,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对湖南中烟工业有限公司吴忠卷烟厂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是群众反映厂区周围全是居住区问题属实。经核查,吴忠卷烟厂四周300米处均有居民小区。该厂始建于19705月,建厂之初,该厂周边为非居民区。

二是群众反映烟厂生产中排放的工业废气污染环境,多年来一直没能彻底解决问题部分属实。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常生产,两台10吨天然气锅炉正常运行,厂界周边有烟草气味。该厂排放废气主要由天然气锅炉、卷烟加工工艺产生。其中,烟草气味主要由接触烟叶排潮的制丝车间产生,经排潮系统处理后由车间顶部2处排放口集中排放,因烘丝和烘梗排潮携带烟草气味,导致厂界周边可闻到烟草气味,其他工段不产生烟草气味。121415日,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对周边10户居民、商户开展实地走访,有2户居民反映该厂每天有废气排放情况,1户居民反映废气排放影响较大。20211215日上午9:30分,对厂区天然气锅炉排放口废气及厂界西北侧无组织排放颗粒物、臭气浓度等进行监测,结果显示均达标排放。根据该公司20202021年自行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天然气锅炉废气、各工段除尘器出口处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均达标排放。

部分属实

针对群众反映问题,一是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现场要求该厂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落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按照要求定期开展废气排放情况自行监测。二是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对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吴忠卷烟厂异味问题进行约谈,责令该厂于2022330日前完成环境影响后评价,目前,已完成。三是该厂不断对生产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完成了除尘系统、冷凝水系统、排潮系统、中央空调系统升级改造,不断提高排放气体过滤效能,减少蒸汽及气味排放,降低烟草气味排放,提高了降尘除味效果。四是针对企业异味问题,聘请第三方技术机构对治理效果开展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异味治理整改成效明显。


已办结

4

第十一批

D2NX2021

12130011

吴忠市青铜峡市青铜峡镇金昱元化工有限公司:

1.采取自然渗漏的方式违规排放生产污水近20年。

2.该厂将盐酸和液氯侧采用暗管方式排入电石泥废料库南侧地下,污染地下水。

3.生产约20年的电石泥埋于东干渠南侧,水泥厂西侧渣场,2016年为应付检查,原有未做防护措施的渣场并没有清理整治,而是在原有渣场上加装了防渗漏的设施,其5米以下为原电石泥土质。

4.企业用罐车将盐酸和液氯运至水泥厂东侧废料堆场内,用该厂热电厂煤灰拌和后,自然蒸发。


青铜峡市

20211214日,青铜峡市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经初步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是群众反映采取自然渗漏的方式违规排放生产污水近20问题初步核查不属实,青铜峡市将派驻联合调查组、专家组进驻该公司进一步核查。该公司1998年配套建设150立方米/小时污水处理厂,用于处理工业污水,处理后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20138月该公司对原有污水处理厂进行改造并配套建设中水回用装置,日处理污水7200立方米,处理后水质达到《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1995)中一级排放标准。经对该公司产生废水的母液工段、车间及厂区道路进行现场核查,企业产生的污水沿排水管沟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青铜峡市污水处理中心第三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车间进一步处理,然后通过人工湿地,排入南二干沟。经现场核查,未发现该公司有自然渗漏违规排放废水的问题。

二是群众反映该厂将盐酸和液氯采用暗管方式排入电石泥废料库南侧地下,污染地下水问题初步核查不属实,青铜峡市将派驻联合调查组、专家组进驻该公司进一步核查。经查,该公司盐酸和液氯均为危险化学品,盐酸属于中间产品,部分回用、部分外售于宁夏金鑫元化工有限公司,盐酸产生量、使用量及外售量全程由青铜峡市公安局进行监督管控,企业回用、外售台账齐全,未发现违规处置行为;液氯为电解车间产生的中间原料,全部用于生产系统使用,生产及使用过程中全部由密闭管道进行输送,液氯系统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联网,实施24小时全程监控。

三是群众反映生产约20年的电石泥埋于东干渠南侧,水泥厂西侧渣场,2016年为应付检查,原有未做防护措施的渣场并没有清理整治,而是在原有渣场上加装了防渗漏的设施,其5米以下为原电石泥土质问题初步核查部分属实。经查,群众反映渣场为该公司水泥生产系统西侧工业固废临时堆场,1997年至2013年堆存电石泥渣、脱硫石膏,未做防护措施。20139月该公司在该临时堆场北侧建设灰渣场,配套建设2座澄清池,渣场总容积10.224万立方米,渣场坝体内侧边坡、底部采用聚乙烯膜进行防渗,澄清池原料为高密度聚乙烯防渗膜、长丝土工布、膨润土方水毯、土方(电石泥和黄土,电石泥为渣场挖方,全部利用)。目前,该公司堆放的电石泥渣、脱硫石膏已于20211025日基本清理完毕,1126日该公司委托吴忠市科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检测结果显示45项指标值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四是群众反映企业用罐车将盐酸和液氯运至水泥厂东侧废料堆场内,用该厂热电厂煤灰拌和后,自然蒸发问题初步核查不属实,青铜峡市将派驻联合调查组、专家组进驻该公司进一步核查。该公司盐酸属于中间产品,部分回用、部分外售,盐酸产生量、使用量及外售量全程由青铜峡市公安局进行监督管控,液氯为电解车间产生的中间原料,全部用于生产使用,生产及使用过程中全部由密闭管道进行输送,液氯系统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联网,实施24小时全程监控。自备电厂产生的粉煤灰储存于全密闭灰库,利用罐车密闭装车后拉运至水泥系统综合利用,不存在洒落和外溢等情况。

部分属实

一是青铜峡市责令该公司已于20211219日彻底清理了西侧渣场剩余电石泥渣。

二是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委托宁夏环境科学研究院对东干渠南边堆放电石泥区域土壤、地下水进行调查分析,出具了《金昱元化工集团环境保护核查报告》(西渣场),核查报告结论所有样点土壤检测值均未超标

三是生态环境分局委托宁夏环境科学研究院联合中地华北(北京)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使用地勘雷达车对金昱元能源化学有限公司厂区外侧及渣场周边可能存在问题区域进行扫描探测,出具了《金昱元化工集团环境保护核查报告》,核查报告结论:未发现直排黄河暗管

四是针对群众举报问题,聘请第三方技术机构开展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各项整改措施均已落实。


已办结

5

第十五批

D2NX2021

12170023

吴忠市青铜峡市青铜峡铝厂西侧的工业园区,天黑以后刺鼻性气味扰民。

青铜峡市

大气

经核实,群众反映问题属实。此件与第二批D2NX202112040009号转办件重复。

为全面加强企业异味监管,青铜峡工业园区管委会制定了《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区块一)异味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对区块一重点化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于20211217日召开园区异味整治推进会,向利源工贸等9家化工企业反馈排查情况,督促企业针对反馈问题制定一企一策治理方案。同时,园区管委会自1217日起,委托宁夏中环国安咨询有限公司在园区区块一设立3个检测点,开展为期8天的24小时不间断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20211218日,青铜峡市组织工作专班,深入火车站周边铝厂社区,向居民发放《致青铜峡工业园区周边居民朋友的一封信》200余份,积极宣传园区近年来在治理企业异味方面采取的措施,接受广大居民对园区工作的监督举报。设立园区投诉举报电话、信箱,对居民投诉一经查实的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

属实

针对群众反映问题,一是工业园区管委会联合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采取不定期方式,加大区块一企业夜间排查频次和力度,对发现企业存在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查处,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是8家化工企业均按要求编制完成了一企一策治理方案,按时限完成治理,1家新建化工企业按要求完成了环保竣工验收。针对园区异味问题,聘请第三方技术机构对治理效果开展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异味污染物经污染治理措施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厂界异味污染物达标。


6

第十七批

D2NX2021

12190008

吴忠市青铜峡市大坝电厂一福利区北侧有一个大型露天养殖场,臭味扰民。

青铜峡市

大气


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20211220日,青铜峡市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的大型养殖场为宁夏树新农牧有限公司,距离大坝电厂一福利区直线距离约620米,现有养殖圈舍9栋,现存栏奶牛560头(其中泌乳牛85头,育成牛475头),建有221立方米污水收储池,建设了堆粪场,堆粪场内堆放有少量牛粪。20181011日,该公司租赁此处场地进行奶牛养殖工作。

经核查,养殖场产生的固体粪便按照粪污资源化利用要求,采用干清粪方式清运到堆粪场堆积发酵后集中还田利用,产生的污水拉运到附近义龙养殖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建立了粪污拉运台账。该养殖场环境总体较差,场区内有养殖异味。该养殖场未能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20211220日,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委托吴忠市科信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宁夏树新农牧有限公司场界和大坝电厂一福利区北侧分设4个采样点(场界南侧、东南侧、西南侧、大坝电厂一福利区北侧)进行无组织废气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最大值35,低于《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中排放标准限值70,符合排放标准。

属实

一是由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树新林场督促宁夏树新农牧有限公司于1223日前完成场内杂草、杂物、牛粪的拉运及清理,并安排专人现场监督养殖场对场内环境卫生进行清理整治。目前已完成。二是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树新林场督促宁夏树新农牧有限公司加强生产场区管理,在污水收储池、堆粪场、运动场定时定量喷洒除臭剂和消毒剂,指导宁夏树新农牧有限公司控制养殖密度,及时清扫养殖圈舍。该公司已将他人托管的100头奶牛转出,有效降低了养殖密度,减轻养殖异味。三是由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对宁夏树新农牧有限公司未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三同时未落实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罚款20万元四是针对该养殖场未办理环评手续(已过行政处罚两年追诉期)问题,由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责令并监督宁夏树新农牧有限公司于2022年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建设粪污处理设施,于2022年完成环评竣工验收。目前,已全部完成。

7

第二十批

D2NX2021

12220040

投诉人1219日反映永宁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将污泥拉运贩卖的问题后,该厂不但未整改还继续将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拉运贩卖。具体拉运贩卖地点:吴忠市利通区扁担沟镇南梁村村委会、吴忠市盐池县盐王线宁鑫有机生态牧场北侧5公里的养羊场。

永宁县、利通区

土壤

经核查,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20211223日,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和利通区、盐池县组织开展现场核查。此件与第十七批D2NX202112190032号转办件重复。

一是群众反映的1219日反映永宁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将污泥拉运贩卖的问题后,该厂不但未整改还继续将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拉运贩卖。问题不属实。20211220日,利通区组织核查时发现,群众当时反映的吴忠市利通区五里坡牧场周围的院子内实为宁夏瑞源有机肥有限公司,现场堆放有牛粪和污泥,其中,约三分之一堆放在混凝土硬化地面,约三分之二堆放在裸露地面,未对外出售。针对该问题,1221日,利通区农业农村局向宁夏瑞源有机肥有限公司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公司于202214日前对厂区环境进行全面彻底整治,将堆放的牛粪、污泥与牛粪混合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同时,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对宁夏瑞源有机肥有限公司未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1220日起,宁夏瑞源有机肥有限公司已停止从永宁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拉运污泥的行为,并开展相应整改工作。

二是群众反映的具体拉运贩卖地点:吴忠市利通区扁担沟镇南梁村村委会、吴忠市盐池县盐王线宁鑫有机生态牧场北侧5公里的养羊场问题不属实。经利通区、盐池县对相关区域进行现场核查,扁担沟镇南梁村、吴忠市盐池县盐王线宁鑫有机生态牧场及周边八岔梁行政村养羊户均未发现永宁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污泥堆放。经与永宁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宁夏瑞源有机肥有限公司核实,2家企业均未将污泥拉运贩卖至南梁村村委会和盐池县。

不属实

一是利通区督促宁夏瑞源有机肥有限公司严格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对厂区环境进行全面彻底整治,无害化处理堆放的牛粪、污泥与牛粪混合物,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目前,已全部完成。二是加强对辖区内有机肥加工生产企业的巡查检查,强化环保政策宣传,督促相关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生产,切实提高企业环保意识。三是强化宣传,将普法工作与综合执法业务紧密结合,在执法、巡查过程中加强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8

第二十批

X2NX2021

12220009

1.同心县下马关镇种粮大户,使用极易破碎的不合格地膜覆膜种植,且从来不回收地膜,残膜全部耕翻到土地里面,严重污染土地。

2.同心县清水河大桥北(杨家河湾村)大片河道、河滩被人为填埋垃圾垫高盖房出售。

同心县

土壤

经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20211223日,同心县组织开展现场核查。

一是群众反映同心县下马关镇种粮大户,使用极易破碎的不合格地膜覆膜种植,且从来不回收地膜,残膜全部耕翻到土地里面,严重污染土地的问题部分属实。核查时,部分土地已深翻,部分土地残留地膜,且部分地膜保存比较完整。2019年下马关镇覆膜种植面积17806.38亩,应回收356.13吨(以每亩20千克折算),实回收356.13吨。2020年下马关镇覆膜种植面积24643亩,应回收354.61吨(2020年重新测算后以每亩14.39千克折算),实回收323.218吨,回收率91.15%2021年覆膜种植面积67606.5亩,其中,应用生物降解膜种植面积39287.4亩;普通地膜种植面积28319.1亩,应回收407.5吨,已回收135.8吨,合作社、农户自存约37吨,部分种植户将残膜遗留在地里保墒,遗留约234.7吨,已于2022年春播前回收。2021年,下马关镇覆膜种植大户、合作社、企业共19家,残膜回收点2个,已调查6家合作社、企业,均能提供生物降解膜购买发票、质检报告等资料,剩余13家正在核查中。2021年种植的39287.4亩土地均使用可降解、无污染的生物降解地膜,企业使用深翻技术,将生物降解膜深翻至地下,两年以后完全降解,不会造成土地污染。

二是群众反映的同心县清水河大桥北(杨家河湾村)大片河道、河滩被人为填埋垃圾垫高盖房出售问题属实。核查时,对比清水河湖岸沿线管理区域图,沿河岸实地核实,群众反映的区域内无任何建筑物,但在丁塘镇杨家河湾村段河湖岸线保护管理范围内,有一处面积约10.8亩,高5米垫土高台,高台上仅种植刺槐,无建筑,土方量约3.6万立方米。经调取历年卫星影像图,显示该范围内土地2016年为河滩地,2017年土地现状发生变化。经调查,2017年,顾英雄将建筑垃圾和土方垫入清水河丁塘镇杨家河湾村段河滩地形成。

部分属实

针对群众反映问题,一是同心县下马关镇和同心县农业农村局督促相关合作社、企业已将裸露的残膜清理到位。二是同心县水务局、自然资源局对顾英雄私占河道行为立案查处,对村民顾英雄个人随意倾倒垃圾行为处200元罚款。

已办结

因丁塘镇党委、人民政府履行责任不到位,责令原丁塘镇党委书记向县委常委会做出检查,对镇长进行诫勉谈话。

9

第二十一批

X2NX2021

12230003

反映距离青铜峡铝厂往西大约十公里的工业园区环境空气污染问题。

青铜峡市

大气

经核实,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2021125日第一次接到转办件后,青铜峡市组织开展现场核查。126日,青铜峡工业园区制定了《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区块一异味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聘请环保管家对区块一重点化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1217日向利源工贸等9家重点化工企业反馈其生产设备、环保设施、现场管理等排查需要整改的问题,督促企业针对反馈问题制定一企一策治理方案。1225日,9家重点企业编制完成一企一策治理方案。1217日,委托宁夏中环国安咨询有限公司在工业园区开展为期6天的24小时不间断检测,结果显示园区空气中氨、苯、二甲苯、甲苯、硫化氢、硫酸雾、氯气、氯化氢、总挥发有机物等指标符合相关环境质量标准。1218日,青铜峡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分局组成工作专班,再次深入火车站周边铝厂社区271户居民开展入户调查,向居民发放《致青铜峡工业园区周边居民朋友的一封信》,积极宣传园区近年来在治理企业异味方面采取的措施,征求居民意见及建议,居民反映近期异味有所缓解。

基本属实

一是青铜峡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吴忠市生态环境青铜峡分局督促指导利源工贸等9家化工企业,严格按照一企一策整治提升方案,自1228日起全面开展异味气体治理工作。目前,8家化工企业均按要求编制完成了一企一策治理方案,按时限完成治理,1家新建化工企业按要求完成了环保竣工验收。二是针对园区异味问题,聘请第三方技术机构对治理效果开展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异味污染物经污染治理措施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厂界异味污染物达标。


已办结

10

第二十三批

D2NX2021

12250013

吴忠市同心县兴隆乡新生村益泰矿业、圣雅戈建材对山体挖掘,盗采,破坏生态环境。

同心县

生态

20211226日,同心县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此件与第十一批D2NX202112130029号转办件重复,群众反映的同心县益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圣雅戈(宁夏)建材有限公司均位于同心县兴隆乡新生村十一社。

核查时,同心县益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已停产,圣雅戈(宁夏)建材有限公司未参与采矿活动,石膏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已停工。经调查,2021519日,同心县开展矿山违法违规检查整治时,同心县益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批准擅自超越《采矿许可证》划定的采矿范围采挖石膏资源,存在越界开采违法行为,同心县自然资源局现场依法责令其停工,对加工区机械设备及电箱进行查封,并于当日下达了《停产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对越界采挖区域采取削坡处理、黄土覆盖等措施进行修复治理,目前已修复完成。自下达《停产整改通知书》后,该企业一直处于停产状态。

部分属实

同心县自然资源局已于2021930日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矿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对同心县益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同心县益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退回到本矿区范围内进行开采,并对已越界开采现场予以恢复治理;没收企业违法所得85500元;处以30000元罚款。截至目前,该行政处罚罚款及违法所得已缴清,越界开采区域采取撒草籽、种植苗木方式进行生态修复。

已办结

11

第二十三批

X2NX2021

12250006

青铜峡工业园区嘉宝片区一些包装印刷企业经常无序随意排放异味大,刺鼻难闻的气体。

青铜峡市

大气

20211226日,青铜峡市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青铜峡工业园区嘉宝片区(区块三)现有各类包装印刷企业15家,其中,纸制品包装印刷企业8家,正常生产企业6家、停产企业2家;塑料制品及包装印刷企业7家,均正常生产。15家企业已全部取得生态环境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全部完成环保竣工验收。

经现场核查,15家包装印刷企业均按照环评要求安装环保设施并运行,有3家企业存在异味问题,经检测及调阅历史检测结果显示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达标排放。其中:中盐宁夏金科达印务有限公司正常生产,车间内及厂区北侧活性炭吸附设施附近均有异味,经委托吴忠市科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在金科达公司厂界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4个点位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1,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2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20的要求;宁夏森源印务公司正常生产,车间内有异味,经调阅该公司20211019日检测报告,结果显示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宁夏海源包装公司正常生产,熔融拉丝工序有塑料熔融气味,经委托吴忠市科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在该公司厂界开展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0,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2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

部分属实

是金科达、森源印务等包装印刷企业按照一企一策方案要求已完成整改。

二是青铜峡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建立包装印刷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长效机制,发挥好环保管家作用,常态化开展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检查,定期开展异味检测,坚决杜绝包装印刷企业异味扰民问题。

三是针对园区异味问题,聘请第三方技术机构对治理效果开展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异味污染物经污染治理措施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厂界异味污染物达标。


12

第二十三批

X2NX2021

12250004

整个牛首山一些区域大面积采石采砂,牛首山石料厂存在乱炸(炸药爆破采石)乱挖乱采很严重的现象和非法采石采砂行为,破坏自然环境和植被(侯余公路以南,原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收费所以南,东干渠以南)。

青铜峡市

生态

20211227日,青铜峡市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群众反映区域为庙梁沟区域,共设置6个采矿权,其中5个采矿权已到期停产。

经调取比对2011-2020年该区域卫星影像图,该区域地形地貌发生轻微变化,现场核查该区域存在大量历史遗留矿坑,存在植被被破坏现象。经调阅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档案,青铜峡市致盛建材有限公司、青铜峡市青镇河东片石场、青铜峡市吕光弟石料销售有限公司、青铜峡市矿产资源开发公司4家矿场曾存在越界开采行为,5人曾发生过无证开采矿产资源情况,均已立案查处。2016-2021年共查处盗采、越界开采等违法案件10起。根据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该区域批设采矿许可资料,该区域现有采砂场、采石场均有合法手续,庙梁沟以南区域采石场存在采用炸药爆破采石情况,但均在采矿有效期内使用,并且经过公安机关合法审批。202111月,银川都市圈城乡东线供水工程庙梁沟段实施过程中,对占用该区域内的矿坑进行了利用,修建了蓄水池,用于区域周边居民饮水及城市工业用水。

部分属实

一是青铜峡市实施庙梁沟矿山修复项目,对废弃矿山采取削坡放坡、采矿回填、土地平整等措施进行修复,目前项目已实施完成。

二是宁夏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银川都市圈城乡东线供水庙梁沟段工程实施项目时,对项目区周边区域生态进行了修复。

三是青铜峡市制定《矿产资源执法巡查工作方案》,联合各镇综合执法办,在全市范围内加大巡查力度,对占用耕地、基本农田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13

第二十三批

D2NX2021

12250027

吴忠市青铜峡市青铜峡新材料基地里有多家药剂厂,夜间酸臭味扰民。

青铜峡市

大气

经核实,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2021125日第一次接到转办件后,青铜峡市组织开展现场核查。126日,青铜峡工业园区制定《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区块一异味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聘请环保管家对区块一重点化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1217日向东吴农化等9家重点化工企业反馈其生产设备、环保设施、现场管理等排查需要整改的问题,督促企业针对反馈问题制定一企一策整改方案。1218日,青铜峡工业园区管委会、青铜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深入火车站周边铝厂社区271户居民开展入户调查,向居民发放《致青铜峡工业园区周边居民朋友的一封信》,大力宣传园区近年来在企业异味治理方面采取的措施,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切实关注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保措施。12259家企业编制完成一企一策整改方案,积极开展治理。

基本属实

一是青铜峡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吴忠市生态环境青铜峡分局督促指导利源工贸等9家化工企业,严格按照一企一策整治提升方案,全面开展异味气体治理工作,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

二是编制青铜峡工业园区废气治理方案,制定园区层面废气治理对策和落实措施,提升园区废气治理水平。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

三是持续加强执法监管,加大企业烟气排放等异味扰民问题整治力度,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针对园区异味问题,聘请第三方技术机构对治理效果开展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异味污染物经污染治理措施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厂界异味污染物达标。



14

第二十五批

D2NX2021

12270026

吴忠市青铜峡市青铜峡铝厂109国道旁有大量黑灰,道路扬尘。青铜峡铝厂夜间排放臭气。

青铜峡市

大气

经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基本属实。20211228日,青铜峡市组织开展现场核查。

一是群众反映的吴忠市青铜峡市青铜峡铝厂109国道旁有大量黑灰,道路扬尘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组在109国道铝厂段现场巡查,卡子庙入口处向南200米处发现少量煤灰,对该段道路进行巡查后,发现车辆行驶过程中附带扬尘问题。

二是群众反映的青铜峡铝厂夜间排放臭气问题属实。吴忠市青铜峡市青铜峡铝厂厂区共有3家企业,分别是青铜峡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青铜峡铝业分公司、宁夏能源铝业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宁夏能源铝业青鑫炭素有限公司。经查,青鑫炭素有限公司附近有焦油味,该公司有2条生产线,共有4个焙烧炉,其中1#焙烧炉停产,2#3#4#焙烧炉正常生产,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经核查,2#焙烧炉因建成时间较久(2004年建成),烟气净化设备老化,造成焦油气味逸散。1229日,青铜峡工业园区管委会委托吴忠市科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在该公司厂界布设6个点位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无组织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9,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2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

基本属实

针对群众反映问题,一是青铜峡市责令青铝分公司对109国道东侧的少量煤灰立即进行清理,煤灰集中清理收集后拉运至该公司固废暂存处,对绿化带进行洒水降尘,对现场环境进行清理整治目前已完成。二是针对青鑫炭素公司2#焙烧炉焦油味逸散问题,企业已于2021126日制定技改方案,于2022331日在青铜峡市发展和改革局完成备案,目前已技改完成。

15

第二十五批

D2NX2021

12270013

吴忠市同心县同福村亚宁达砂业有限公司,在划定取沙范围外取沙,破坏约几十亩农田,反映多次无果。

同心县

生态

经调查,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20211228日,同心县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的亚宁达砂业有限公司实为同心县河西镇同富村宁夏同心县亚宁达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7317日通过网上交易系统竟得河西镇当中沟1号建筑用砂矿采矿权。

一是群众反映吴忠市同心县同福村亚宁达砂业有限公司,在划定取沙范围外取沙,破坏约几十亩农田的问题部分属实。核查时,沿当中沟东西走向分布3处削坡痕迹,沿沟道东部南侧山脚梯田下有挖掘形成的1处约22.27亩土坑,高出沟底2.33米。同心县自然资源局委托长春建工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利用无人机航拍影像图套合采砂区矢量数据,发现在采矿权边界外自西向东分布4处动土痕迹,分别为1片区26.9亩(均为天然牧草地)、2片区6.04亩(天然牧草地1.93亩、裸地4.11亩)、3片区11.31亩(旱地0.9亩、其他草地4.51亩、裸地5.9亩)、4片区22.27亩(天然牧草地1.18亩、旱地21.09亩)。1片区、2片区、3片区均为该公司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过程中削坡超过开采边界形成。4片区原地貌为梯田。

二是群众反映反映多次无果的问题不属实。调阅2017年以来区市12345平台转办件及同心县纪委监委、信访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河西镇政府信访资料未查询到反映该问题线索。

部分属实

一是同心县对该区域动土痕迹进行勘测,进一步核实4区块动土痕迹历史情况和成因,判定1区块不存在非法开采,其他三区块越界开采属实。其中二区块总挖方12136.96立方米,三区块总挖方6551.71立方米,四区块总挖方8323.48立方米。

二是同心县自然资源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已对宁夏同心县亚宁达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作出处罚决定,处以3万元罚款,企业已对越界开采现场予以恢复治理。

三是矿界外土区域已编制生态修复治理方案进行生态修复治理,目前已完成。

16

第二十六批

D2NX2021

12280019

吴忠市青铜峡市大坝火车站向南200米,铁路桥洞旁的宁夏盛泰龙建筑有限公司在其废弃的物资综合项目厂区及周边地区盗采砂石并将垃圾填埋在盗采坑内。

青铜峡市

生态

经核实,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20211229日,青铜峡市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地点位于青铜峡市大坝镇大庙路北侧,地类于20211129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青铜峡市2021年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宁政土批字〔2021138号)批准,由国有农用地转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土地权属青铜峡市树新林场,现场存在建筑垃圾堆放和盗采迹象。

一是群众反映的宁夏盛泰龙建筑有限公司在其废弃的物资综合项目厂区及周边地区盗采砂石问题部分属实。群众反映区域存在非法盗采砂石,202110月,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在第三季度地质矿产卫星遥感影像动态检测中发现朱永纲在小大路北侧包兰铁路西侧建筑垃圾填埋场无证开采矿产资源,已对其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

二是群众反映的并将垃圾填埋在盗采坑内问题部分属实。群众反映地点为历史遗留垃圾填埋场,2020年青铜峡市发改局审查备案了宁夏盛泰龙建筑有限公司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青铜峡市规划评审委员会研究同意了项目选址意见,原则同意宁夏盛泰龙建筑有限公司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选址意见宁夏盛泰龙建筑有限公司存在将建筑垃圾暂时堆放在盗采矿坑内行为。现场核查发现,在群众反映区域北侧临时设置了建筑垃圾堆放点,堆放建筑垃圾5.5万立方米,系青铜峡市设置的临时用地用于暂存建筑垃圾,并加盖防尘网,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部分属实

一是20211223日,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对朱永纲在小大路北侧包兰铁路西侧建筑垃圾填埋场无证开采矿产资源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停止违法开采行为,并处罚没13676.2元的处罚决定。

二是该公司已取得土地使用权,并办理项目规划许可等手续,待施工许可证取得后正式启动项目。

17

第二十八批

D2NX2021

12300006

举报件吴忠市青铜峡市邵岗镇甘城子村三队村民反映甘城子村西边顺宝养鸡场有几百只鸡,夜里生产时臭味扰民。将场区外面的鸡粪清理了,偶尔晚上还在生产,臭味问题未解决。

青铜峡市

大气

经核实,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20211231日,青铜峡市再次组织开展现场核查。此件与第二批D2NX202112040032号转办件重复。

2021125日第一次接到转办件后,顺宝公司将堆料棚外堆存的有机肥转运至产品库,并对周围农户进行了入户走访调查。126日,经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对顺宝公司露天堆放有机肥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1213日,顺宝公司设计以原产品棚2016平方米为基础向北接茬建设3444平方米有机肥产品库房,并进行了施工。20211231日现场核查时发现,顺宝公司已将露天存放的有机肥转运至发酵池并覆盖篷布进行密封,并建成了三面封闭式的有机肥产品库房(原产品棚南侧仍为网孔状彩钢板),将生产的有机肥堆放在有机肥产品库房内,产品库周围空地全部进行了清理并覆盖了防尘网。该公司司生产时间早8:0012:00,下午2:006:00点,夜间不生产。经对顺宝公司厂界进行无组织废气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公司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最大值18,场界东500米村庄内无组织臭气浓度最大值15,均低于《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排放标准限值70,符合排放标准。

部分属实

一是顺宝公司已将新建的有机肥产品库房南侧围挡(网孔状彩钢板)更换为无孔彩钢板,实现产品库全封闭。

二是顺宝公司已完成产品库喷淋设施安装和异味气体集中收集改造,通过喷洒除臭剂有效降低有机肥产品库房臭味,将产品库房中异味气体集中收集到洗涤除臭设施中,对臭气进一步除臭处理。

三是顺宝公司与第三方检测机构签订废气、噪声委托检测合同,开展废气检测。

四是顺宝公司已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后评估。

18

第二十九批

X2NX2021

12310001

盐池县花马池镇柳杨堡村下土沟村民小组毁林毁草开荒约80亩(1.毁林开荒约15亩;2.基本农田防护林;3.退耕还林地块约50亩;4.杨韶祖在土沟退耕还林地块内违建),要求公正处理。

盐池县

生态

经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202212日,盐池县组织开展现场核查。

一是群众反映的毁林开荒约15问题不属实。经调阅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2018年数据库遥感影像图与现状图对比,显示不存在毁林开荒的问题。

二是群众反映的毁坏基本农田防护林问题不属实。经核查,调阅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2018年数据库土地利用现状图比对,未发现被毁坏基本农田防护林。

三是群众反映的毁坏退耕还林地块约50问题部分属实。通过实地打点核实,调阅2020年盐池县森林资源一张图(区块五)显示属退耕林地,面积为46.7亩。自2012年开始,下土沟自然村52户村民陆续利用林地间隙(6m*6m)晾晒麻黄草。近10年来通过机械拉运,使得林地间隙柠条处于压平状态。经过实地勘察,林地柠条平茬后其根部仍然完好,其中有3亩林地存在因村民晾晒麻黄草车辆运输过程中碾压的现象。不存在毁林开荒问题。

四是群众反映的杨韶祖在土沟退耕还林地块内违建问题部分属实。经核查,调阅2020年盐池县森林资源一张图(区块二)显示杨韶祖家院落围墙属非林地,不存在退耕还林地内违建问题。

部分属实

一是针对群众反映毁坏退耕还林地块约50问题,盐池县花马池镇责令下土沟自然村52户村民将晾晒的麻黄草清出林地间隙,禁止利用退耕还林地间隙进行晾晒麻黄。目前,已清理完毕。

二是盐池县花马池镇已对下土沟自然村群众晾晒麻黄草过程中运输车辆碾压的3亩林地进行了补植补造,并进行了补植补造验收。

三是针对杨韶祖非法占用3.6亩未利用地(其他草地)的问题,盐池县自然资源局已对其进行了7200元的经济处罚,并对地面附着物进行了清除。

19

第三十二批

D2NX2022

01030002

1.吴忠市青铜峡市青铜峡镇造纸厂南侧的东干渠南边空地被堆放电石泥,严重污染环境。2.金昱元化工厂每晚11点左右通过修建连接的地下管道违规向黄河内偷排污水,污染环境。

青铜峡市

经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202214日,青铜峡市再次组织开展现场核查。

一是群众反映的吴忠市青铜峡市青铜峡镇造纸厂南侧的东干渠南边空地被堆放电石泥,严重污染环境问题属实。经查,群众反映的青铜峡市青铜峡镇造的纸厂南侧的东干渠南边空地实际为宁夏金昱元能源化学公司电石泥渣、脱硫石膏临时堆场,该堆场堆存电石泥渣约120万方、脱硫石膏约5000吨,已于20211025日清理完毕。202111月,该公司委托吴忠市科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电石泥堆存场基底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调查评估显示45项(基本项目)指标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筛选值第二类用地要求,地下水水质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受当地地质条件影响,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中的三类标准限值,其他监测因子均达标。青铜峡市已委托宁夏环境科学研究院开展东干渠南边堆放电石泥区域3眼地下水监测井钻井勘察及土壤、地下水的检测工作,目前已完成,检测结果均未超标

二是群众反映的金昱元化工厂每晚11点左右通过修建连接的地下管道违规向黄河内偷排污水,污染环境问题不属实。经查,201610月,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封堵了该企业入黄排污口,该企业废水通过原有地下管道进入第三污水处理厂接触池工段均调后排入人工湿地,通过南二干沟排入黄河。202112月,青铜峡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深度处理车间对金昱元废水进行优化,该企业废水经过专用管网进入深度处理车间(滤布滤池+接触池)深度处理后排入人工湿地,然后通过南二干沟进入黄河。该企业废水排放系统配套在线监测设备并联网,实行24小时在线监测,经调取该企业在线监测设备监测台账、近三年来自行监测报告显示,排放污水pHCOD、悬浮物、氨氮等指标均达到《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15581-2016)限值要求。20211231日,青铜峡市委托宁夏环境科学研究院采用地勘雷达车对该企业厂区四周是否设置地下排污暗管进行排查,未发现企业擅自设置排污管道。

部分属实

一是金昱元公司倾倒固废的环境违法行为发生于2014年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条款,该环境违法行为已过追溯期,金昱元公司按照我市制定的整改方案进行了清理,并于2022625日全部清理完毕。

二是宁夏环境科学研究院出具了《金昱元化工集团环境保护核查报告》(西渣场),核查报告结论所有样点土壤检测值均未超标。联合中地华北(北京)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使用地勘雷达车对金昱元能源化学有限公司厂区外侧及渣场周边可能存在问题区域进行扫描探测,出具了《金昱元化工集团环境保护核查报告》,核查报告结论:未发现直排黄河暗管

三是针对群众举报问题,聘请第三方技术机构开展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各项整改措施均已落实。


针对群众多次投诉,环境隐患突出,至今未得到有效整改问题,生态环境分局对污控股、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进行了约谈,责令污控股、执法大队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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