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12月4日8:00至2022年1月6日12:00,吴忠市共接到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案件271件,现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十九批5件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办理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序 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2NX202112310024 | 吴忠市盐池县惠安堡镇萌城村上峰萌生矿业西采坑,开采过程中存在越界开采,破坏林地行为。 | 盐池县 | 生态 | 2022年1月1日,盐池县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群众反映“上峰萌生矿业西采坑”系盐池县萌城萌生矿业有限公司旧采矿坑。 一是群众反映“吴忠市盐池县惠安堡镇萌城村上峰萌生矿业西采坑,开采过程中存在越界开采”问题属实。经查,盐池县萌城萌生矿业有限公司分别于2015年、2016年在西采坑南侧和东侧超出批准采矿范围进行开采,开采面积分别为15.6亩和9.1亩。原盐池县国土资源局分别于2016年4月27日和2017年2月10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对越界开采的范围进行复垦,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目前西采坑已回填并播撒草种,部分区域植被已恢复。 二是群众反映“开采过程中,破坏林地”问题属实。经调阅2017年林地保护数据库与现场勘测图对比,发现盐池县萌城萌生矿业有限公司西采坑东侧占用林地2.3亩,未办理林地审批手续。该林地类型为无立木林地。 | 属实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有关规定,盐池县自然资源局对盐池县萌城萌生矿业有限公司西采坑破坏林地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 已办结 | 无 |
2 | D2NX202112310008 | 吴忠市青铜峡市庙山湖加油站向南5公里处,有4家水洗砂场,无环保设施污水外排。 | 青铜峡市 | 水 | 2022年1月2日,青铜峡市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经查,在该区域发现砂厂3家,其中2家为水洗建筑砂厂,分别为青铜峡市矿产资源开发公司、杨克俊砖厂(已停产10年);1家水洗石英砂厂为青铜峡市华强工贸有限公司。3家砂厂均未生产且废水均不外排,但存在环保设施不齐全问题。一是青铜峡市华强工贸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压裂支撑剂项目环评于2019年2月22日由原青铜峡市环境保护局审批,该公司已按照批复内容要求,配套建设了废气布袋除尘设施、双碱法脱硫设施、全封闭式原料仓、成品仓库、燃料储存仓库和灰渣库,洗砂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2021年10月26日,该公司委托宁夏国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进行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目前正在组织验收。二是大坝滑石沟废旧矿区治理及废弃矿渣综合利用项目环评于2018年7月26日由原青铜峡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青铜峡市矿产资源开发公司尾矿加工项目未按环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水洗砂产生的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场地部分堆放砂石料已采取遮盖措施。三是杨克俊个人砖厂内安装一套水洗建筑砂设备,洗砂设备未生产,无环保设施,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现场无水洗砂及污水外排情况。 | 部分属实 | 一是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督促青铜峡市华强工贸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二是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对青铜峡市矿产资源开发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三是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于2022年3月底前依法对杨克俊个人砖厂安装水洗建筑砂设备进行拆除。 | 阶段性办结 | 无 |
3 | X2NX202112310001 | 盐池县花马池镇柳杨堡村下土沟村民小组毁林毁草开荒约80亩(1.毁林开荒约15亩;2.基本农田防护林;3.退耕还林地块约50亩;4.杨某在土沟退耕还林地块内违建),要求公正处理。 | 盐池县 | 生态 | 2021年1月2日,盐池县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是群众反映“毁林开荒约15亩,毁坏基本农田防护林”问题不属实。经调阅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2018年数据库遥感影像图与现状图对比,显示不存在毁林开荒、毁坏基本农田防护林的问题 二是群众反映“毁坏退耕还林地块约50亩”问题部分属实。通过实地打点核实,调阅2020年盐池县森林资源“一张图”(区块五),群众反映地块显示属退耕林地,面积为46.7亩。自2012年开始,下土沟自然村52户村民陆续利用林地间隙(6m*6m)晾晒麻黄草。近10年来通过机械拉运,使得林地间隙柠条处于压平状态。经过实地勘察,林地柠条平茬后其根部仍然完好,其中有3亩林地存在因村民晾晒麻黄草车辆运输过程中碾压的现象。不存在毁林开荒问题。 三是群众反映“杨某在土沟退耕还林地块内违建”问题部分属实。经核查,调阅2020年盐池县森林资源“一张图”(区块二)显示杨某家院落围墙属非林地,不存在退耕还林地内违建问题。 | 部分属实 | 一是针对群众反映毁坏“退耕还林地块约50亩”问题,盐池县花马池镇责令下土沟自然村52户村民将晾晒的麻黄草清出林地间隙,禁止利用退耕还林地间隙进行麻黄草晾晒。二是针对下土沟自然村群众晾晒麻黄草毁坏严重的3亩退耕还林地,盐池县花马池镇负责于2022年10月底前进行补植补造,恢复生态植被。三是针对杨某非法占用3.6亩未利用地(其他草地)的问题,盐池县自然资源局已对其进行了7200元的经济处罚,并对地面附着物进行了清除。 | 阶段性办结 | 无 |
4 | D2NX202112310001 | 吴忠市利通区塞上明都小区1、2号楼楼下铜锣湾烧烤油烟扰民,居民厨房下水和商户共用,下水道反味大。 | 利通区 | 大气 | 2022年1月1日,利通区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是群众反映“吴忠市利通区塞上名都小区1、2号楼楼下铜锣湾烧烤油烟扰民”问题属实。经查,塞尚名都一期营业房为商住综合楼,一至二楼为商用,三楼以上为居民住宅。铜炉湾烧烤店在塞尚名都一期营业房二楼楼顶铺设安装1条油烟净化器排气管道,排烟口朝向营业楼二楼楼顶,距离塞尚名都1、2号楼直线距离约20米,现场核查时,油烟净化器没有正常工作,店门口摆放的机械静电复合式无烟烧烤车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低空排放,存在油烟扰民的问题。 二是群众反映“居民厨房下水和商户共用,下水道反味大”问题部分属实。经调阅设计图显示,该小区居民和商户分别设置有独立下水管道,不存在下水管道共用的现象。但由于小区物业清掏不及时,塞尚名都一期小区内存在下水道异味逸散问题。 | 部分属实 | 一是责令铜炉湾烧烤店更换油烟净化器,撤除店门口摆放的烧烤车,防止产生油烟及异味。目前已完成。二是利通区上桥镇、住建和交通局对塞上名都小区物业宁夏红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其立即对化粪池进行吸污作业,吸污结束后将排污井盖封严压实。 | 已办结 | 无 |
5 | D2NX202112310023 * | 吴忠市利通区同盛化工有限公司在厂区周边填埋工业固废,在厂区西侧和东北侧有管道偷排工业废水。 | 利通区 | 土壤 | 2022年1月1日,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吴忠金积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联合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是群众反映“吴忠市同盛化工有限公司是一家电石生产企业,属高污染、高耗能企业,宁夏嘉可盛新能源有限公司主要以供热供汽为主,建有2 台大型燃煤锅炉和1台70MW 汽轮发电机组(为吴忠市同盛化工有限公司3 台电石炉提供电力),两企业紧邻处于同一区域(位于吴忠金积工业园区G344 国道西侧,该区域仅此2家企业周围无其他企业”问题基本属实。同盛化工现建有2台31500KVA密封式电石炉、1台51000KVA密封式电石炉,1台130t/h高温高压流化床锅炉和1台25MW发电机组,配套建设气烧石灰窑、兰炭烘干等系统,电石生产规模24万t/a。嘉可盛新能源现建有2台260t/h循环流化床锅炉,年产30万m3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线一条。 二是群众反映“年原料消耗量达120万吨左右,年固废产生量约20万吨左右(主要为电石炉、回转窑产生的白色和黑色除尘粉末及其电厂锅炉产生的脱硫脱硝石膏固体废弃物以及本企业建设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等)”问题不属实。2021年8月27日,经委托宁夏北国润清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开展同盛化工和嘉可盛新能源工业固废调查工作(调查期限自两个企业建厂至2020 年12月),调查报告显示,同盛化工年原辅材料用量约为385300吨,2005年5月至2020年12月期间总计产生一般工业固废(除尘粉尘、锅炉炉渣、脱硫石膏)207171吨。嘉可盛新能源年原辅材料用量230529吨,2017年4月至2020年12月共计产生一般工业固废(锅炉烟气除尘粉尘、锅炉炉渣、脱硫石膏)35733吨,与群众反映问题不相符。 三是群众反映“该两家企业自建厂投产以来将产生的固废物填埋于本厂区西侧和原吴忠水泥厂南侧自然形成的沟壑区域,以及宁夏嘉可盛公司东北侧自然形成的沟壑区域”问题属实。2021年9月,吴忠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已经委托长春建工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对同盛化工西侧填埋区域进行岩土工程详细勘察,估算填方面积约为28794m2,总填方量约为248841m³,得出工业废渣填方量约为323943.68吨。经现场核查,群众投诉固体废物填埋区域土地表面已用黄土覆盖,部分区域生长有植物。吴忠金积工业园区固体废物填埋场未建成前,同盛化工、原吴忠市水泥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吴忠市天辰冶炼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将该区域自然形成的沟壑区域作为固废临时填埋场使用。 四是群众反映“并向该区域偷排电厂产生的污水”问题部分属实。经现场核实,同盛化工废水主要为冷却水和脱硫废水,均贮存在循环水池内,部分回注生产系统循环使用,部分通过管道接入灰仓和西侧填埋场内进行洒水抑尘。嘉可盛新能源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场区绿化,两家公司污水无外排,现场未发现有污水排放痕迹。举报内容图片资料中涉及废水排放问题的图片,拍摄时间为2020年3月26日,信访人于2020年9月20日进行投诉,9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核实时未发现有水迹和偷排行为。经询问企业负责人,2020年3月23日,同盛化工循环水回水管道破损,泄漏至空压机房南侧地面,该公司将循环水排至应急水池内,又临时在西侧填埋区域内增加围堰,将部分循环水排至围堰内,3月24日,循环水回水管道破损点修焊完成,将西侧填埋场围堰内临时排放的循环水通过水泵抽入洒水车内,进行洒水降尘。 五是群众反映“经营期间曾因多次环保违法遭到群众举报,但一直未被给予处罚,令人深思”问题不属实。近年来,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多次对同盛化工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2017年2月17日,对该公司2号电石炉炉内物料塌陷,导致粉尘从炉体缝隙逸散排放,产生大量黑灰色烟雾的环境违法行为,处罚款5万元;2017年10月13日,对该公司1号电石炉配套的石灰回转窑密闭不严,配套的负压布袋除尘器排气筒有粉尘外排,存在烟气无组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罚款20万元;2018年6月22日,对该公司西南侧石灰及石灰石粉末堆放场所未采取防渗漏措施的环境违法行为,罚款5万元。 六是群众反映“曾于2020年9月21日向12369 进行了举报,但答复均为不符合实际情况 ”问题不属实。2020年9月20日,全国12369环保举报联网管理平台转来反映同盛化工将固体废物倾倒、掩埋在厂区西侧和北侧区域污染环境的信访案件,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照图片资料,对现场进行核实,在同盛化工北侧地坑发现有粉煤灰,西侧区域未发现有裸露的固体废物,执法人员现场要求企业将北侧地坑内裸露的粉煤灰清理至吴忠金积工业园区填埋场规范处置。2020年11月,同盛化工委托第三方对清理区域开展土壤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标准。2020年9月28日,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检查记录单、现场照片和土壤调查检测报告等印证资料上传至全国12369环保举报联网管理平台系统进行了回复。 | 部分属实 | 一是督促同盛化工和嘉可盛新能源公司进一步规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贮存、转移、综合利用等环节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台账记录,不得丢弃、遗撒、随意堆放、倾倒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贮存期间,切实做好洒水、覆盖等有效防尘措施,防止扬尘二次污染。二是扩大同盛化工西侧填埋区域地下水监测范围,委托宁夏振华地质勘察钻探有限公司根据地下水流向,增设监测井,开展监测。三是聘请宁夏地质工程勘察有限公司对同盛化工西侧填埋区域底层黏土层的防渗系数开展透水实验和评估,计划于2022年1月底前完成评估工作,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固体废物安全处置方案,开展填埋区域整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 阶段性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