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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吴忠市委、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情况通报(第22期)

时间:2022-01-02 来源:吴忠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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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12月4日8:00至2022年1月2日12:00,吴忠市共接到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案件265件,现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十三批10件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办理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 二十三 20221 2 日)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2NX202112250008
*

盐池县大水坑采油区一些私企为了利益最大化,在采油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私自扩大井场范围(最大扩大十几倍),脱离原有坐标钻新井(最多一个井场打七八口井)。在钻井过程中频繁压裂、注酸软化地层(每次作业注酸几十方)。一些不出油的废井改造成排污井(隐藏在坑内然后用楼板封顶)。因多年超量开采,现开采一吨原油,得抽出二十到三十立方液体,这些液体和废酸通过排污井注入地下或挖几个渗坑渗入地下(红井子村拓展井就存在以上问题)。

盐池县

20211226日,盐池县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群众反映问题中的私企开发的油井为盐池县地产油井。经查,大水坑镇区域内共有地产油井83口。
一是群众反映私自扩大井场范围(最大扩大十几倍)问题部分属实。经测量华宏5井、6井共用井场实际测量用地面积15亩,超出征地面积6.8亩,存在私自扩大井场范围的问题,其余井场用地面积与征地面积相符。
二是群众反映脱离原有坐标钻新井(最多一个井场打七八口井)问题不属实。经核实,2008年盐池县人民政府接手地产油井管理以来,再未审批过新的地产油井,油区范围内未发现非法开采油井,油区井场内未发现脱离原有坐标的新增油井。
三是群众反映在钻井过程中频繁压裂、注酸软化地层(每次作业注酸几十方)”问题不属实。2008年后,盐池县无审批和新增地产油井,不存在打井钻井问题。但油井在维修过程中有压裂、注酸情况,符合国家油气开采行业标准,不存在违法违规作业情况。
四是群众反映一些不出油的废井改造成排污井(隐藏在坑内然后用楼板封顶)问题不属实。经调阅长盐公司相关管理资料,正常生产的地产油井均有与第三方企业签订的污水处置协议和污水处置台账。经对井场周边进行现场排查,未发现隐藏于地下的废弃排污井。
五是群众反映因多年超量开采,现开采一吨原油,得抽出二十到三十立方液体,这些液体和废酸通过排污井注入地下或挖几个渗坑渗入地下(红井子村拓展井就存在以上问题)问题不属实。根据《盐池县地产油井标准化井实施细则》,各井场均须设有防渗防漏措施的三池两槽(污油池、污水池、储存池;污水、雨水导流槽)。经现场核查,各地产油井井场均按要求建设了三池两槽,并在污油池上加盖彩钢板。采出石油经油水分离后,污水通过导流槽进入污水池,定期交由第三方拉运处理。

部分属实

针对群众反映问题,盐池县自然资源局对华宏5井、6井共用井场实际用地面积超出征地面积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下一步,一是盐池县自然资源局、资源能源开发服务中心、长盐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对全县地产油井井场用地进行实地测量,对出现违规用地的井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进一步加强对井场的维修监管、日常巡查,坚决杜绝私打盗采行为。二是对盐池县地产油井污水处置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井场污水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处置。三是盐池县长盐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持续做好地产油井标准化井场建设工作,确保地产油井环保措施落实到位。四是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盐池县资源能源开发服务中心对全县油气开发作业过程产生的污油泥、返排液等衍生危废处置过程全程监控,确保按规程进行无害化处置。

已办结

2

D2NX202112250013

吴忠市同心县兴隆乡新生村益泰矿业、圣雅戈建材对山体挖掘,盗采,破坏生态环境。

同心县

生态

20211226日,同心县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此件与第十一批D2NX202112130029号转办件重复,群众反映同心县益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圣雅戈(宁夏)建材有限公司均位于同心县兴隆乡新生村十一社。
核查时,同心县益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已停产,圣雅戈(宁夏)建材有限公司未参与采矿活动,石膏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已停工。经调查,2021519日,同心县开展矿山违法违规检查整治时,同心县益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批准擅自超越《采矿许可证》划定的采矿范围采挖石膏资源,存在越界开采违法行为,同心县自然资源局现场依法责令其停工,对加工区机械设备及电箱进行查封,并于当日下达了《停产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对越界采挖区域采取削坡处理、黄土覆盖等措施进行修复治理,目前已修复完成。自下达《停产整改通知书》后,该企业一直处于停产状态。

部分属实

同心县自然资源局已于2021930日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矿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对同心县益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立案查处。
下一步,同心县进一步加强监管,建立健全常态化矿山监管机制,推进矿山动态监测全覆盖,切实提升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水平,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开采行为,全面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

阶段性办结

3

X2NX202112250006

青铜峡工业园区嘉宝片区一些包装印刷企业经常无序随意排放异味大、刺鼻难闻的气体。

青铜峡市

大气

20211226日,青铜峡市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青铜峡工业园区嘉宝片区(区块三)现有各类包装印刷企业15家,其中,纸制品包装印刷企业8家,正常生产企业6家、停产企业2家;塑料制品及包装印刷企业7家,均正常生产。15家企业已全部取得生态环境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其中12家企业已完成环保竣工验收,3家企业正在组织验收。
经现场核查,15家包装印刷企业均按照环评要求安装环保设施并运行,有3家企业存在异味问题,经检测及调阅历史检测结果显示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达标排放。其中:中盐宁夏金科达印务有限公司正常生产,车间内及厂区北侧活性炭吸附设施附近均有异味,经委托吴忠市科信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在金科达公司厂界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4个点位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1,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2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20的要求;宁夏森源印务公司正常生产,车间内有异味,经调阅该公司20211019日检测报告,结果显示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宁夏海原包装公司正常生产,熔融拉丝工序有塑料熔融气味,经委托吴忠市科信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在该公司厂界开展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0,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2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

部分属实

下一步,青铜峡市将进一步加强监管,加大嘉宝片区(区块三)包装印刷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检查频次和力度,扎实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切实降低挥发性有机物浓度。一是青铜峡市督促金科达、森源印务等包装印刷企业于202214日前制定一企一策整改提升方案,20226月底前完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二是青铜峡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建立包装印刷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长效机制,发挥好环保管家作用,常态化开展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检查,定期开展异味检测,坚决杜绝包装印刷企业异味扰民问题。

阶段性办结

4

X2NX202112250004
*

整个牛首山一些区域大面积采石采砂,牛首山石料厂存在乱炸(炸药爆破采石)乱挖很严重的现象和非法采石采砂行为,破坏自然环境和植被(侯余公路以南,原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收费所以南,东干渠以南)。

青铜峡市

生态

20211227日,青铜峡市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群众反映区域为庙梁沟区域,共设置6个采矿权,其中5个采矿权已到期停产。
经调取比对2011-2020年该区域卫星影像图,该区域地形地貌发生轻微变化,现场核查该区域存在大量历史遗留矿坑,存在植被被破坏现象。经调阅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档案,青铜峡市致盛建材有限公司、青铜峡市青镇河东片石场、青铜峡市吕光弟石料销售有限公司、青铜峡市矿产资源开发公司4家矿场曾存在越界开采行为,5人曾发生过无证开采矿产资源情况,均已立案查处。根据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该区域批设采矿许可资料,该区域现有采砂场、采石场均有合法手续,庙梁沟以南区域采石场存在采用炸药爆破采石情况,经过公安机关合法审批。202111月,银川都市圈城乡东线供水工程庙梁沟段实施过程中,对占用该区域内的矿坑进行了利用,修建了蓄水池,用于区域周边居民饮水及城市工业用水。

部分属实

一是针对庙梁沟遗留众多废弃矿山,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编制了《宁夏青铜峡市牛首山庙梁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组织开展庙梁沟区域生态修复。二是责成宁夏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银川都市圈城乡东线供水工程庙梁沟段周边区域生态进行修复。三是青铜峡市深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非法盗采矿产资源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加大矿山监管和打击力度,对全市范围内的设矿点全面摸排,对涉嫌违法行为严厉依法查处,坚决杜绝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发生。

阶段性办结

5

X2NX202112250005
*

青铜峡市大坝乡高渠村村民反映,立马路以北,西干渠以西,大坝电厂以南,沿山公路以东区域(污水厂对面),长年有一些不法人员乱采乱挖,大面积遭到了严重破坏。

青铜峡市

生态

20211227日,青铜峡市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群众反映区域内共有四家采矿企业,分别为青铜峡市蒙龙砂业科技有限公司、宁夏煜达工贸有限公司、青铜峡市宏峰采砂厂、青铜峡市丰达贸易有限公司。
一是群众反映大面积遭到了严重破坏问题不属实。经核查,群众反映区域的废弃矿坑(包兰铁路西侧)已完成生态修复,青铜峡市蒙龙砂业科技有限公司、宁夏煜达工贸有限公司均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要求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青铜峡市丰达贸易有限公司在采矿许可证到期后已进行了生态恢复治理。
二是群众反映长年有一些不法人员乱采滥挖问题属实。经调取比对2011-2020年举报区域的卫星影像图,2016-2020年该区域地形地貌发生了变化,其中,部分区域为有效期内采矿企业进行的正常开采行为所致,个别区域为历史遗留下乱采滥挖矿产资源所致。经查阅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台账,2016-2020年,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对在该区域发现的4起个人乱采滥挖违法行为,均已立案查处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已全部履行到位。2021922日,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对青铜峡市宏峰采砂厂在青铜峡火车站架子梁矿区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实施行政处罚。

部分属实

一是青铜峡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矿产资源领域问题整治行动,对涉及自然资源领域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查处。二是青铜峡市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环境保护长效管理的通知》(青政办发2019﹞44号)要求,针对重点区域,根据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方案,持续加大自然资源执法巡查力度,采取重点区域重点巡查、个别区域经常检查的工作方式,形成强大震慑力,坚决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三是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管理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遵法守法意识,爱护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已办结

6

D2NX202112250012

吴忠市青铜峡市汉坝街塞外香食品有限公司东侧,路过车主反映此处烟雾、灰尘大。

青铜峡市

大气

20211221日,青铜峡市组织开展了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此件与第十八批D2NX202112200051号转办件群众反映问题内容相同。
经核查,20218月,青铜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园林绿化大队将城区林木修剪下来的树枝、枯草临时堆放在该地块,约4500立方米(长50米、宽45米、高约2米)。青铜峡市住建局于1224日按照无害化处理要求对堆放树枝、枯草进行粉碎,粉碎后的树枝、枯草拉运到内蒙古乌海市发电厂进行资源化再利用。经现场核实,树枝、枯草粉碎过程中产生一定灰尘,未进行有效洒水降尘。

基本属实

针对群众反映问题,青铜峡市已于20211227日对该区域全面清理完毕,裸露地面已全部洒水并遮盖了防尘网。
下一步,青铜峡市住建局对该宗土地按照土地用途恢复成绿地,对城市区内修剪的树枝及时清运,做到拉运不抛洒、粉碎无粉尘、外运不泄露,保持卫生清洁、环境整洁。同时,青铜峡工业园区管委会会同各乡镇加强环境卫生的管理,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不断改善园区生产环境和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已办结

7

D2NX202112250002

吴忠市利通区古城镇华二村4队,张某明家在基本农田建了养猪场,夏天臭气熏天,异味扰民。

利通区

大气

20211226日,利通区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是群众反映吴忠市利通区古城镇华二村4队,张某民家在基本农田建了养猪场问题不属实。经查,2013年,张某民在自家1.66亩自留地中发展生猪养殖,经调取吴忠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库》相关数据,张某民生猪养殖场所的土地性质为耕地,未占用基本农田。2014年,该地块由耕地调整为设施农业用地。2015616日,张某民注册成立吴忠市利通区新旺养殖专业合作社,在原址从事生猪养殖,土地性质为设施农业用地。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保障生猪养殖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电发〔201939号)中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生猪养殖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宁自然资发〔2020110号)的要求,张某民生猪养殖场所用地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土地性质为设施农业用地,不存在占用永久性基本农田的问题。
二是群众反映夏天臭气熏天,异味扰民问题属实。经现场核查,养殖场所圈棚内有明显臭味,主要为生猪粪污未及时清理,导致臭味明显。

部分属实

针对群众反映问题,20211226日,利通区农业农村局向张某民发放生物除臭剂,要求张某民清理完养殖场所堆存粪便后,对养殖场所全面喷洒,降低臭味。古城镇人民政府对张某民进行了批评教育,张某民已于1226日完成了养殖场所堆存粪便清理、整治院落环境卫生。
下一步,古城镇对辖区内发展养殖业的农户圈舍进行全面摸排,及时组织镇村两级干部对畜禽粪便进行清理,彻底消除隐患。同时,组织开展入户宣传,引导养殖户树立环保意识,规范养殖行为,对养殖场所粪污及时清理。

已办结

8

D2NX202112250028
*

1.吴忠市利通区扁担沟镇烽火墩村村民反映:牛首山经济工业园区内有数十家工业企业(岩鑫金属冶炼、金牛化工、不知名建材化工制造、不知名金属铸造、王国旗生物科技、不知名再生资源利用、不知名垃圾处理等企业),常年排放酸臭味的有害气体。
2.
王国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疑似用槽罐车拉运污水到农业渠附近的沟摊倾倒。

利通区

大气

20211226日,吴忠金积工业园区、吴忠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经查,群众反映牛首山经济工业园区为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牛首山产业区,位于吴忠市利通区南部,目前入驻企业30家,群众反映扁担沟镇辖区内分布企业19家。
一是群众反映牛首山经济工业园区内有数十家工业企业(岩鑫金属冶炼、金牛化工、不知名建材化工制造、不知名金属铸造、王国旗生物科技、不知名再生资源利用、不知名垃圾处理等企业),常年排放酸臭味的有害气体问题不属实。经查,该区域19家企业环评审批手续齐全,建设了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且设施运行正常。1227日,金积工业园区管委会委托第三方单位对牛首山产业区随机抽取7个点位现场进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臭气浓度均小于10,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453-93)标准。根据吴忠市生态环境局日常监测、企业自行监测报告和园区现场抽样检测结果,该19家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均符合相关标准。
二是群众反映王国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疑似用槽罐车拉运污水到农业渠附近的沟滩倾倒问题部分属实。1227日,在对王国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核查时,发现该公司使用一辆无牌照罐车拉运废水,在厂界外东南角五米处一土坑(约27m×13.5m)倾倒,经询问罐车司机,倾倒的废水为蛋白胨生产线循环冷却水。经吴忠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土坑内倾倒废水及蛋白胨循环冷却水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pH、总磷、色度、石油类、动植物油监测结果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化学需氧量、氨氮监测结果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相应标准限值。同时利用无人机对该公司周边5公里区域进行巡查,未发现农田、沟渠内有废水倾倒痕迹。

部分属实

一是由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对吴忠市王国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倾倒污水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倾倒污水的违法行为,将污水统一拉运至金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并建立台账,或尽快投资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集污管网。二是持续加强牛首山产业区企业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在线监测数据监督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三是要求企业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严格落实检测工作,确保污染物排放有据可查。

阶段性办结

9

D2NX202112250027

吴忠市青铜峡市青铜峡新材料基地里有多家药剂厂,夜间酸臭味扰民。

青铜峡市

大气

经核实,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2021125日第一次接到转办件后,青铜峡市组织开展现场核查。126日,青铜峡工业园区制定《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区块一异味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聘请环保管家对区块一重点化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1217日向东吴农化等9家重点化工企业反馈其生产设备、环保设施、现场管理等排查需要整改的问题,督促企业针对反馈问题制定一企一策整改方案。
1218日,青铜峡工业园区管委会、青铜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深入火车站周边铝厂社区271户居民开展入户调查,向居民发放《致青铜峡工业园区周边居民朋友的一封信》,大力宣传园区近年来在企业异味治理方面采取的措施,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切实关注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保措施。12259家企业编制完成一企一策整改方案,正在开展专家评审并同步开展治理工作。

基本属实

下一步,一是青铜峡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吴忠市生态环境青铜峡分局督促指导利源工贸等9家化工企业,严格按照一企一策整治提升方案,全面开展异味气体治理工作,确保于2022630日前全面完成整治。二是20221月底前组织编制青铜峡工业园区废气治理方案,制定园区层面废气治理对策和落实措施,提升园区废气治理水平,坚决杜绝废气无组织排放问题。三是持续加强执法监管,加大企业烟气排放等异味扰民问题整治力度,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阶段性办结

10

X2NX202112250009

1.反映同心县下马关镇郑儿庄村石崾沟(西梁)高标准农田水土流失严重,土地有荒漠化趋势的问题。
2.
至今11年过去,坡改梯项目长期荒废,水土流失严重、荒漠化,生态环境遭受重大破坏,村民利益严重受损。
3.
曾经向宁夏回族自治区主席信箱投诉,吴忠市12345受理后,同心县和下马关镇只愿意承认土地荒漠的事实,却不愿落实主体责任,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
4.
诉求:给村民荒废11年的土地进行经济补偿,尽快恢复荒废耕地的功能。

同心县

土壤

20211226日,同心县组织再次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石腰沟社常住人口74户,共有4625.21亩(均为旱耕地),其中二社西梁区域有梯田2850亩,涉及撂荒地26560亩。
经调查,2021910日,同心县收到吴忠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反映2011年春季,我村在没有征得村民意见和同意的情况下,村委班子强行对部分承包土地进行平田整地,土地至今无一个村民耕种,村民利益受损,未得到任何补偿,平田整地后,未作防洪措施,致使201610多户遭受水灾,至今有部分村民未得到妥善处理的问题,诉求人未向同心县反映下马关镇郑儿庄村土地荒漠化的问题,同心县及下马关镇政府也未就土地荒漠化问题进行答复。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彻底解决此信访问题,下马关镇政府于20211218日会同郑儿庄村两委,组织撂荒土地涉及的28名(二社25名,三社3名)村民召开了会议,决定由下马关镇人民政府协调农业农村局按照村民意愿因地制宜实施好下马关镇郑儿庄村(一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并本着尊重历史、认定事实的原则处置好撂荒土地问题。28名村民均同意商议处置结果,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字确认。

部分属实

下一步,同心县将加快推进下马关镇郑儿庄村(一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平整农田,增施有机肥,力争在20225月底前完成,交付到户进行种植。同时,进一步做好信访问题化解工作,切实做好陈年信访问题矛盾调解,及时化解信访纠纷,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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