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2NX202112230047 * | 吴忠市同心县韦州镇旧庄村罗山自然保护区下面的小河道边上乱采砂石,挖的全部是大坑。 | 同心县 | 生态 | 2021年12月24日,同心县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群众反映“韦州镇旧庄村罗山自然保护区下面的小河道”为同心县韦州镇旧庄村任庄子沟,最外围沟边距罗山自然保护区实验区5.4公里。 经核查,任庄子沟地形北高南低,西高东低,沟壑纵横,起伏较大,植被稀疏,周边共发现8处采挖坑,大小不一,最大的采挖坑长12米、宽5米、深3米,其他7处均为沙槽,宽3-4米、深1-1.5米,总长度约100米。2014年8月,宁夏同心县力军建材工贸有限公司通过招拍挂取得该沟建筑用砂采矿权,2014年9月10日办理了采矿许可证。2017年8月,根据同心县“绿盾2017”罗山自然保护区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同心县自然资源局清退了罗山自然保护区以东,惠平公路以西范围内所有砂石及采矿企业,要求宁夏同心县力军建材工贸有限公司停止采矿行为,并对采矿区范围内采坑进行恢复治理。2018年至2020年,同心县水务局实施了罗山东麓葡萄种植基地供水工程(防洪部分),所用的砂石在任庄子沟内就近采挖,形成的砂坑未及时恢复治理。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解释工程施工采挖砂、石、土矿产资源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土资函〔1999〕404号),该项目在沟内就地就近采砂、镶土用于具有公益性子项目防洪工程时遗留下小砂坑的问题,不予处罚。经走访韦州镇旧庄村任庄子沟附近6户群众,2014年以来,有当地老百姓因建房、打门台、垫院子等,在任庄子沟内采挖砂石,形成了部分砂坑,也未及时恢复治理,近3年,再未发现其他采砂行为。 | 属实 | 一是同心县已将韦州镇旧庄村任庄子沟纳入同心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整治项目,采取土地整理、绿化种植、修葺护坡等措施进行修复治理,计划于2022年6月底完成。二是同心县将利用无人机等手段,加强同心县县域内砂石土矿、河道沟道及废弃砂坑动态巡查频次,坚决遏制乱挖乱采、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三是结合普法宣传活动,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 | D2NX202112230039 | 吴忠市利通区古城湾新村住户:1.小区路面多年未硬化,尘土飞扬,下雨泥泞。2.路面坍塌造成下水堵塞,臭气熏天。 | 利通区 | 大气 | 2021年12月24日,利通区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是群众反映“小区路面多年未硬化,尘土飞扬,下雨泥泞”问题不属实。2010年该小区内路面全部由面包砖铺设,路面无裸露土地,不存在路面未硬化,尘土飞扬问题。 二是群众反映“路面坍塌造成下水堵塞,臭气熏天”问题属实。因古城湾新村小区内部进出重型车辆较多,部分路面面包砖挤压损坏,出现部分路面下陷影响下水管道排水的情况。吴忠市利通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已由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将对古城湾新村小区下水管网进行改造,宁夏宏天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已于10月15日开工,预计于2022年6月30日竣工。 | 部分属实 | 针对群众反映问题,宁夏宏天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将于2022年春节后对小区下水管道进行改造,改造结束后重新铺设路面,有效解决路面沉陷、下水堵塞、臭气熏天的问题。在此期间,使用吸污清运方式处理产生的生活污水。 | 阶段性办结 | 无 |
3 | D2NX202112230032 * | 吴忠市利通区涝河桥牛羊肉市场内屠宰牛羊的污水随意排放在城市下水道,夜间直接打开井盖直接将污水倒入下水井,导致臭味扰民,夏天蚊子苍蝇特别多。 | 利通区 | 水 | 2021年12月24日,吴忠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利通区人民政府、吴忠市住建局、市城投公司联合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群众反映牛羊肉市场为宁夏涝河桥肉食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牛羊屠宰分割深加工,建设牛羊屠宰分割车间、牲畜待宰圈、冷藏冷冻车间以及污水处理站。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屠宰车间正常生产,屠宰时间为每日上午4时至11时,近期每日屠宰牛30头左右,羊500只左右,日产生废水70m³左右。该公司于2016年底建成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采用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日处理能力为1000立方米。2017年8月,该公司根据《吴忠市全面封堵取缔入黄排水沟排污口工作方案》封堵污水排口,因周边无污水管网及末端污水处理厂,该公司与吴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签订污水转运处理协议,废水经罐车拉运至第一污水处理厂院内指定进水口进行处理。经调阅吴忠市供水公司供水记录及第一污水处理厂2021年废水转运接收记录,宁夏涝河桥肉食品有限公司每月新鲜水用水量与废水转运处理量基本相符,不存在污水直排下水井行为。 | 不属实 | 市生态环境局要求该公司详细如实记录生产废水收集转运记录,加强生产废水转运管理,禁止外排,并做好异味管控,确保废水装车工序在全密闭车间进行。
| 已办结 | 无 |
4 | D2NX202112230013 | 吴忠市利通区上桥镇牛家坊民俗文化村4A级旅游景区里面有家牛场,卫生差,每天臭气熏天,污水自然渗漏地下。 | 利通区 | 水 | 2021年12月24日,利通区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是群众反映“吴忠市利通区上桥镇牛家坊民俗文化村4A级旅游景区里面有家牛场,卫生差,每天臭气熏天”问题属实。经核查,上桥镇牛家坊民俗文化村实为3A级旅游景区。群众反映牛场实际为上桥镇中华村集中养殖场所。该养殖场所系2003年上桥镇为实现农民增收,鼓励中华村村民建设,占地面积92亩,共有散养农户40户,养殖种类主要为奶牛、肉牛、肉羊、鸡、鸽子等畜禽,现有奶牛及牛犊存栏204头、肉牛及牛犊存栏275头、肉羊存栏1562只、鸽子及鸡等家禽存栏467只。中华村养殖场所中,35户散养户圈棚内有当日新增畜禽粪便、无过量堆积;5户散养户圈棚内存在牛粪清运不及时、粪便堆积的问题。经走访群众,反映夏季气温较高,畜禽粪便臭味较为明显。 二是群众反映“牛场污水自然渗漏地下”问题不属实。经核查,中华村集中养殖场所内无居民生活区、加工厂、奶站,不产生污水。场所内用水主要为畜禽养殖饮用水,且养殖圈棚内有垫土层或垫砂层,奶牛、肉牛、肉羊等牲畜产生的尿液由垫土层或垫砂层吸收,经养殖户统一清理后,由宁夏鑫农沃宝有限公司随牛粪、羊粪等一并回收,进行无害化处理。因此,不存在污水外排和渗漏现象。 | 部分属实 | 一是利通区上桥镇组织上桥镇综合执法队及镇村两级干部逐户上门通知,对中华村集中养殖场所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对5户散养殖户圈棚内堆积的26.1吨粪土混合物集中清理运送至宁夏鑫农沃宝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目前已完成清理。二是上桥镇对中华村养殖场所内部破损路面采用破碎石再次覆盖,并进行洒水降尘。三是上桥镇对养殖场所内的40户养殖农户进行宣传教育,在内部道路等显眼处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宁夏鑫农沃宝有限公司畜禽粪便拉运告知牌及联络人员、联系方式,规范养殖行为,对养殖园区内粪污做到及时清理,从源头上减少臭味。 | 已办结 | 无 |
5 | X2NX202112230002 | 吴忠市红寺堡区2007年以立项为名,将4300亩林地批复给宁夏红寺堡兴农薯业有限公司,用于菜用马铃薯种薯及甘草、葡萄种苗基地建设。 | 红寺堡区 | 生态 | 2021年12月24日,红寺堡区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经查,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寺堡开垦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办法》(宁政发〔1999〕111号)和《红寺堡开发区管委会关于进一步明确红寺堡开发区土地权属的意见》(红管发〔2006〕21号)规定:“土地全部划归国家所有,由红寺堡开发区管委会统一管理,红寺堡开发区内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由红寺堡开发区管委会确定,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具体承办”。为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进程,2006年12月29日原红寺堡开发区第15次工委会议研究(工委〔2006〕15号会议纪要),同意宁夏红寺堡兴农薯业有限公司在灰家窑湾进行菜用马铃薯种薯及甘草、葡萄种苗基地建设。2007年3月2日,原红寺堡开发区管委会与宁夏红寺堡兴农薯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合同约定承包土地面积4300亩,承包期限为30年,土地用途为农业综合开发节水灌溉项目用地(葡萄种苗及甘草种植基地),2012年8月1日缴纳土地承包费129万元,2021年7月21日缴纳100万元。因红寺堡区无2010年以前林业数据库,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宁夏红寺堡兴农薯业有限公司葡萄及甘草种植项目使用国有荒地的批复》(宁政土批〔2008〕85号),同意宁夏红寺堡兴农薯业有限公司使用红寺堡区国有荒地,从事合法合规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 不属实 | 下一步,红寺堡区进一步加强林草地监督管理及保护修复,维护森林和草原生态功能、保护生物多样性,提升森林和草原等生态系统稳定性。同时,进一步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在红寺堡区辖区内增设公示牌,尤其在森林草原等重点区域内布设,畅通群众监督渠道,积极引导群众监督,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 已办结 | 无 |
6 | D2NX202112230011 | 吴忠市关马湖高速服务区北边第二个桥洞,因没有雨水下水导致桥洞以及旁边的农田里面积存污水。 | 利通区 | 水 | 2021年12月24日,吴忠市交通运输局、利通区人民政府联合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经查,群众反映“桥洞”为关马湖服务区北侧K1261+060涵洞,设计为箱式涵洞,用于雨季排洪。现场核查发现,涵洞及旁边的农田有曾经积水的痕迹,积水情况发生于涵洞的西侧洞口位置,由于地基渗水、车辆荷载碾压,该西侧洞口地基发生沉降,使涵洞西侧底部实际高程低于设计高程,导致原本自西向东排泄的地表水部分在涵洞西侧洞口和农田附近积存,无法及时排出。积水实际为雨季降雨后公路排水沟、边坡汇集而成的雨水。 | 基本属实 | 针对群众反映问题,2021年12月24日,吴忠市交通运输局要求宁夏交投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制定方案,对该涵洞口积水问题进行整改,于2022年5月15日前通过处理涵洞入口地基、调整涵洞底部高程,将雨水引至涵洞东侧,在涵洞西侧入口与农田位置设置拦水墙。 | 阶段性办结 | 无 |
7 | D2NX202112230015 | 吴忠市利通区朝阳街仪表厂家属院1号楼1单元101室的住户反映,国家电网在该住户家墙外安装箱式变压器,噪声扰民严重。 | 利通区 | 噪音 | 2021年12月24日,利通区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经核查,噪声源为国家电网在仪苑小区南区1#楼1单元101室东墙外侧0.5米处安装的525东环l线文化宫5#箱式变压器,在居民家中东侧卧室内可以听到较为明显的电磁声音。经吴忠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开展噪声监测,昼间噪声排放值为32dB(A),夜间噪声排放值为30dB(A),排放值均低于《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2类功能区A类房间标准限值。 | 属实 | 针对群众反映问题,国网吴忠供电公司利通分公司已制定整改方案,计划于2022年3月底前将该变压器搬移至朝阳东街(文化宫南侧商网对面)路中心绿化带内。利通区胜利镇组织干部对投诉人进行回访,向投诉人说明了整改方案及整改时间,投诉人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 阶段性办结 | 无 |
8 | D2NX202112230014 | 吴忠市利通区桃花源小区西侧8号楼旁边的相聚烧烤店等一排十来家餐厅油烟和噪音扰民。 | 利通区 | 大气 | 2021年12月24日,利通区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群众反映“吴忠市利通区桃花源小区旁边的相聚烧烤店等一排十来家餐厅”位于利通区黎明街,2008年建成,全长195米,为烧烤类餐饮示范街,有14家餐饮店。 一是群众反映“吴忠市利通区桃花源小区西侧8号楼旁边的,相聚烧烤店等一排十来家餐厅油烟扰民”问题部分属实。经现场核查,12家餐饮店油烟净化器正常运行,2家餐饮店(相聚时尚烤吧、欧雅烤吧)油烟净化器吸油罩破损、净化功能减弱,排放油烟较多,导致油烟扰民现象。 二是群众反映“吴忠市利通区桃花源小区西侧8号楼旁边的,相聚烧烤店等一排十来家餐厅噪音扰民”问题部分属实。2021年12月24日,吴忠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分别在黎明街商网44—60号、62—80号东厂界进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昼间噪声排放值分别为59dB(A)、55dB(A),低于《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昼间60dB(A)标准限值;夜间噪声排放值分别为57dB(A)、53dB(A),高于《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夜间50dB(A)标准限值。 | 部分属实 | 一是利通区综合执法局督促相聚时尚烤吧、欧雅烤吧更换新的油烟净化器。目前,已更换完毕。二是利通区综合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向14家餐饮店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14家餐饮店对油烟净化器加装吸音板和隔音棉。目前,已加装完毕。 下一步,利通区将对辖区内易造成油烟和噪音污染的经营单位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餐厅油烟噪音扰民问题依法依规查处。同时,将普法工作与综合执法业务紧密结合,在执法、巡查过程中加强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 已办结 | 无 |
9 | X2NX202112230003 | 反映距离青铜峡铝厂往西大约十公里的工业园区环境空气污染问题。 | 青铜峡市 | 大气 | 经核实,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自2021年12月5日第一次接到转办件后,青铜峡市组织开展现场核查。12月6日,青铜峡工业园区制定了《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区块一异味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聘请环保管家对区块一重点化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12月17日向利源工贸等9家重点化工企业反馈其生产设备、环保设施、现场管理等排查需要整改的问题,督促企业针对反馈问题制定“一企一策”治理方案。12月25日,9家重点企业编制完成“一企一策”治理方案,正在开展专家评审并同步开展治理工作。12月17日,委托宁夏中环国安咨询有限公司在工业园区开展为期6天的24小时不间断检测,结果显示园区空气中氨、苯、二甲苯、甲苯、硫化氢、硫酸雾、氯气、氯化氢、总挥发有机物等指标符合相关环境质量标准。12月18日,青铜峡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分局组成工作专班,再次深入火车站周边铝厂社区271户居民开展入户调查,向居民发放《致青铜峡工业园区周边居民朋友的一封信》,积极宣传园区近年来在治理企业异味方面采取的措施,征求居民意见及建议,居民反映近期异味有所缓解。 | 基本属实 | 下一步,青铜峡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吴忠市生态环境青铜峡分局督促指导利源工贸等9家化工企业,严格按照“一企一策”整治提升方案,自12月28日起全面开展异味气体治理工作,确保于2022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整治。 同时,青铜峡市将持续加大园区企业夜间排查频次和力度,监督企业严格落实错峰生产能耗双控措施,对发现存在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加快环保监管基础设施建设,2022年1月底前组织编制园区废气治理方案,聘请环保管家常态化开展企业异味检查,严格实行闭环管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0 | X2NX202112230001 * | 宁夏大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盐池麻黄山)将油田拉回的污油泥不处理拉出去直接填埋,烟气污染严重。 | 盐池县 | 土壤 | 2021年12月24日,盐池县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是群众反映“宁夏大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将油田拉回的污油泥不处理拉出去直接填埋”问题不属实。经查,该公司污油泥再生利用项目主要处理工艺为加药搅拌、三相分离、污泥烘干,污油泥来源于长庆油田第三采油厂、第五采油厂、宁夏石化等公司产生的落地及清罐油泥。通过调阅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该公司2019年至今共接收含油污泥30655.43吨,处置了27739.9吨,污泥池暂存2915.53吨。通过查阅台账,该公司近三年来污泥砂(含油污泥处理产生的废渣经烘干后称为污泥砂)产生量为15263.05吨,废水产生量为6626.36吨,废油产生量为869.16吨,物料的损耗为4981.33吨。根据环评报告,污泥砂含油率低于2%后可用于制砖或铺设油田井场、等级公路。2019年至今,该公司共委托吴忠市科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污泥砂按批次检测9次,检测结果显示污泥砂含油率均低于2%。分别交由宁夏盐池县利铸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盐池县复锐建材有限公司、盐池县长顺建材有限公司用于制砖。经对该公司四周进行了全面排查,未发现有污油泥倾倒、掩埋迹象。 二是“烟气污染严重”问题部分属实。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正在进行技改项目建设。2016年至2021年期间,该公司委托吴忠市科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定期对燃煤锅炉及回转窑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标准限值。2021年5月12日,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曾接到过关于该公司烟气污染问题的投诉。经核查,该公司存在因回转窑设备老化造成烟气逸散的情况,要求该公司对回转窑烟气逸散问题进行整改。2021年5月18日,该公司向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报送了停产整改方案,并于6月15日完成了回转窑烟气处理系统的升级改造。2021年10月,该公司启动实施4万吨/年含油污泥回收利用技术改造及水基钻井泥浆、岩屑无害化处理项目,对原有的一台2蒸吨燃煤蒸汽锅炉进行了拆除,新建一台2蒸吨天然气锅炉。 | 部分属实 | 一是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加强该公司技改项目的监管,确保该公司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照环评要求进行建设。二是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麻黄山乡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做好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环保要求,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三是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负责开展全县危废处置企业专项排查整治,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处置。 | 已办结 | 无 |
11 | D2NX202112230003 | 吴忠市盐池县惠安堡镇萌城村,上峰水泥厂(原萌城水泥)非法填埋垃圾,炸山采石,噪音扰民,造成窑洞坍塌。 | 盐池县 | 土壤 | 2021年12月24日,盐池县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此件与第十三批D2NX202112150027号转办件重复。 一是群众反映“吴忠市盐池县惠安堡镇萌城村,上峰水泥厂(原萌城水泥)非法填埋垃圾”问题不属实。经核查,该企业无非法填埋垃圾行为。群众反映区域实际为宁夏上峰萌生建材有限公司矿区排土场,位于宁夏上峰萌生建材有限公司东南700米处,现场检查时存在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废弃物倾倒问题。此问题已于12月20日由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进行处置,目前已全面整改完毕。 二是群众反映“炸山采石,噪音扰民”问题部分属实。现场核查时,该公司矿山由于季节原因已停止开采作业。通过走访周边群众,反映该公司在开采爆破的时候有间歇偶发噪声影响。 三是群众反映“炸山采石,造成窑洞坍塌”问题不属实。现场核查时,查阅企业《安全设施设计》,该企业开采方式为露天爆破开采,设计规定矿山爆破区安全警戒范围为300米。该公司矿山300米安全距离外,沙坡子沟以南有窑洞11孔,距矿区最近的窑洞480米。其中,4孔有村民居住,因热胀冷缩、年久失修等原因,窑洞存在比较浅的构造性裂缝,不存在坍塌现象(该4户村民在惠安堡镇萌城村沙坡子自然村,均有砖木、砖混住房);其他7孔窑洞用于存储粮食和放置杂物,无村民居住,也不存在坍塌现象。2018年5月23日,该企业对矿区最近的一处窑洞进行爆破振动检测,并委托中陕核工业集团二一四大队有限公司开展相关检测工作,现场检测结果表明,距离民房480米,爆破所引起的邻近房屋振动速度在0.01cm/s至0.20cm/s之间,房屋所测振速结果均低于国家规范《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规定的安全允许振速。 | 部分属实 | 一是盐池县督促该企业做好噪音等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盐池县住建局已对宁夏上峰萌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排土场倾倒建筑垃圾等废弃物进行立案查处。目前,该公司已对建筑垃圾全部清理完毕并规范处置。三是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现场要求宁夏上峰萌生建材有限公司在矿山开采爆破时要严格落实消声减振措施,最大限度减小噪声、振动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 已办结 | 无 |
12 | D2NX202112230018 | 吴忠市青铜峡市兰星苑旁边的市场距离小区居民楼太近,平时销售活禽噪音和臭味扰民。 | 青铜峡市 | 噪音 | 2021年12月24日,青铜峡市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群众反映市场为青铜峡市南环市场,管理主体为青铜峡市朔方总公司。 经核查,该市场紧邻兰馨苑D区3、4号楼,距离6.5米,小区2017年建设完成。该市场仔猪交易区经营已于2015年6月停业,场内活禽交易区共有15家活禽销售店,每家店面积均为47.5平方米,为室内经营(主要宰杀活禽及销售),室内有轻微异味,是鸡鸭粪污产生,室外无异味。青铜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场内15家从事活禽经营户的营业执照进行检查,证照齐全,经营主体资格均合法有效。经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在兰馨苑D区设置3个点位进行噪音监测,监测结果分别为47.8dB、40.6dB、46.3dB,均低于《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昼间55dB标准限值。 | 部分属实 | 一是小坝镇人民政府督促南环市场与租户签订《承诺书》,严格履行“门前三包”,减少室内活禽存量,对经营垃圾日产日清,对活禽店靠近居民区的后墙窗户加装一层隔音板,降低噪音。截至目前,15家经营户已对室内外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理,已整改完成。二是由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对市场内活禽销售的防疫检疫监管,做好常态化畜禽交易场所消毒以及无害化处理的技术指导工作。三是小坝镇人民政府于12月24日对南环市场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对南环市场内活禽交易区进行综合整治,勤保洁勤消毒。 | 已办结 | 无 |
13 | D2NX202112230016 | 吴忠市青铜峡市火车站老自治区木材场地内大量露天存放碳素粉,装卸过程中产生粉尘扰民问题。 | 青铜峡市 | 大气 | 2021年12月25日,青铜峡市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群众反映“吴忠市青铜峡市火车站老自治区木材场地”位于青铜峡市青铜峡镇河西长滩路,属宁夏宁电物流有限公司所有。 经查,2021年8月18日,宁夏润东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租用上述场地,用于废碳素等再生资源回收与批发,有营业执照和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该公司将青铜峡铝厂、中宁铝厂等地收购的废冶金焦粉(碳素粉)销往宁夏大武口区等地碳素厂、煤场、电极糊厂进行回收利用。经现场核实,该场地现存碳素粉200吨左右,用吨袋包装后堆放在场地西南拐角,占地面积约667平方米,全部由篷布遮盖,未建设封闭式料仓;地面用石子覆盖,未采取硬化措施;现场有一台16吨吊车正在进行吊装作业,碳素粉在吊装运转过程中未采取洒水等降尘措施,存在扬尘污染情况。 | 属实 | 一是青铜峡市责令润东再生资源公司于12月30日前对场地内堆放的碳素粉进行转运清理,并做好防扬尘措施,将场地恢复原状。二是责令企业对铁路周边是否可以建设料仓开展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一步建设污染防治措施,消除扬尘污染,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经营。三是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规定对润东再生资源公司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4 | D2NX202112230017 | 吴忠市青铜峡市109国道路边卡子庙石料厂粉尘污染环境,随意乱采砂石。 | 青铜峡市 | 大气 | 2021年12月24日,青铜峡市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2021年12月24日,青铜峡市组织开展现场核查。青铜峡市卡子庙区域设置采矿权9个,其中,采矿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3个,采矿许可证过期的6个;存在违法占地加工水洗砂的2个。 一是群众反映“吴忠市青铜峡市109国道路边卡子庙石料厂粉尘污染环境”问题属实。现场检查时,上述9家石料厂均处于停产状态,没有发现拉运石料车辆。经查,2020年11月,因原料露天堆放,未采取覆盖、洒水防扬尘措施,致使扬尘污染,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对青铜峡市金岭矿业有限公司进行立案查处;2021年2月,因环保设施未验收即投产使用,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对青铜峡市九泉沟建材公司进行立案查处;2021年3月,因环保设施未验收即投产使用,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对青铜峡市长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立案查处。 二是群众反映“随意乱采砂石”问题属实。经核查,2018年以来,有3家采矿许可证过期的矿山企业和2个违法占地加工水洗砂个人存在随意乱采砂石和违法占地加工水洗砂情况,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已分别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 属实 | 一是青铜峡市按照《青铜峡市非煤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大力推进砂石土矿专项整治和非煤矿山依法整顿,对涉及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查处。二是对卡子庙区域生产加工设备没有清理完毕的企业和个人,督促其于2022年4月30日前清理完毕。三是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特别是采矿权人遵法守法意识。四是青铜峡镇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对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对涉及自然资源和生态环保领域的违法行为及时函告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 阶段性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