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2NX202112200052 | 吴忠市利通区兴隆巷的下水道臭味扑鼻,严重影响谦谊名邸和万福人家小区住户的居住环境。 | 利通区 | 大气 | 2021年12月21日,吴忠市住建局联合利通区政府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经查,群众反映的利通区兴隆巷下水道主要收集谦益名邸小区、万福人家小区及周边其他商户生活污水。兴隆巷总计长627m,宽9m,排水主管采用D600承插口钢筋砼管,排水管线位于道路中线,雨水井位于道路两侧,共计15座污水井和30座雨水井。核查人员现场打开谦益名邸西北侧15米处连接兴隆巷污水井,存在明显异味。异味从此井井盖排风孔往外逸出,其他位置污水井与雨水井无明显异味。 | 属实 | 一是吴忠市住建局利用管道机器人对兴隆巷、谦益巷、谦益名邸排水管网进行了全面排查,全方位清洗疏通。二是利通区金星镇组织人员对谦益名邸小区化粪池进行清掏疏通,目前已清掏疏通完毕。经对部分商户和小区住户进行回访,群众对处理结果满意。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市政排水管网的日常监管维修养护工作,加大排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出现管网堵塞、排水管道异味等影响居民生活的问题。 | 无 |
2 | D2NX202112200051 | 吴忠市青铜峡市嘉宝园区塞外香东侧一块一百多亩空地堆有大量的农业垃圾(秸秆、腐烂的西红柿等)、树枝、生活垃圾,此处上方是高压线,存在安全隐患。 | 青铜峡市 | 土壤 | 2021年12月21日,青铜峡市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经核查,2021年8月,青铜峡市住建局园林绿化大队将城区林木修剪下来的树枝、枯草临时堆放在该地块,约4500立方米,由青铜峡市园林绿化大队指定专人看护,并未发现有秸秆、腐烂的西红柿等农业垃圾和生活垃圾。该堆放点距北侧高压线路约260米,高压线路距离地面约30米,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 属实 | 一是青铜峡市住建局已于12月26日前完成该地块区域范围内堆放的树枝、枯草清理工作。二是责令青铜峡工业园区管委会和陈袁滩镇人民政府加大园(辖)区环境卫生日常巡查力度,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园(辖)区环境整洁。三是青铜峡市住建局对园林绿化大队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加强对该地块的管理利用,防止土地闲置撂荒,进一步提升城区绿地率。 下一步,青铜峡市住建设局将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道路街巷、空闲场地等区域垃圾清运的监管力度,强化土地综合利用,持续抓好环境整治,确保卫生清洁、环境整洁,扎实推进生态环境联防联治工作。 | 无 |
3 | D2NX202112200044 | 吴忠市利通区明珠街明珠新区金花园南面的商业楼金穆萨餐厅的风机早中晚饭点时间噪音扰民,还有两家烧烤音乐餐吧每天晚上喝酒唱歌噪音扰民。 | 利通区 | 噪音 | 2021年12月21日,利通区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是“金穆萨餐厅的风机早中晚饭点时候噪音扰民”问题部分属实。经吴忠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在金穆萨传统手工面店北厂界1米处进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昼间、夜间噪声排放值分别为47dB(A)、44dB(A),低于《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中2类昼间60dB(A)、夜间50dB(A)标准限值。 二是“两家烧烤音乐餐吧每天晚上喝酒唱歌噪音扰民”问题属实。经查,群众反映的音乐餐吧为“西亚图音乐餐吧”和“卡卡会所音乐餐吧”,其中西亚图音乐餐厅因疫情停业,卡卡会所音乐餐吧正常营业。经吴忠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在卡卡音乐会所东厂界1米处进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其昼间噪声排放值为47dB(A),低于《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中2类昼间60dB(A)标准限值;夜间噪声排放值为52dB(A),高于《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中2类夜间50dB(A)标准限值,存在“夜间噪音扰民”的问题。 | 部分属实 | 针对群众反映问题,利通区综合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五十九条之规定,一是向卡卡音乐会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于2021年12月25日前,在包厢内墙、外墙安装隔音棉,降低噪音排放。二是要求金穆萨传统手工面店于2021年12月26日前,在排风管道加装隔音棉,风机向南侧移动7.5米。目前已完成整改。 下一步,利通区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分局将采取抽查等方式,对辖区内易造成噪音污染的经营单位进行排查整治。同时,进一步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督促市场经营主体完善环保措施,安全有序生产经营。 | 无 |
4 | D2NX202112200046 | 2014年以来,吴忠市利通区郭家桥乡清水沟村村民杨某宝、杨某俊在清水沟村农田中大批量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村民的1000多亩农田中均存在倾倒垃圾情况),严重污染环境,要求处理。 | 利通区 | 土壤 | 2021年12月21日,利通区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群众反映的农田为郭家桥乡清水沟村1-6队1587.599亩土地,现为国有建设用地。 2014年至2015年,该土地为农田,清水沟村1-6队384户群众在此进行耕种作业。2015年11月17日,根据《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银西高铁片区拆迁的通告》,原吴忠市国土资源局和利通区人民政府先后对上述土地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进行了征收拆迁,土地依法变更为国有建设用地。其中,吴忠市银西高铁站及站前广场、国道344线吴忠至灵武段公路、涝河桥及清水沟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占用土地783.639亩;剩余商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公益性用地共803.96亩,先后被宁夏新家源房地产有限公司、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通过土地招拍挂竞得,用于商住小区、文旅小镇等项目开发。2021年5月,宁夏新家源房地产有限公司、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组织工人对所得土地安装围挡、苫盖绿网。现场核查发现,新家源房地产公司项目区围挡有多个缺口,出现部分群众将少量生活垃圾丢弃在项目区内,现场有少量生活垃圾,但未发现建筑垃圾。 经与杨某宝、杨某俊当面核实,2人表示2014年至2017年间,两人均依靠种植或打零工为生,没有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2017年至2018年,杨某宝、杨某俊购买了双桥货车,参与到吴忠市城市东部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等项目土方转运工作,仅项目区范围内转运,没有在其他地方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行为。2018年至今,杨某宝、杨某俊参与过郭家桥乡政府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将收集的生活垃圾运送到宁夏中科国通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没有出现私自倾倒生活垃圾的行为。经走访7名群众证实,2014年至今,杨某宝、杨某俊没有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行为。经走访杨某宝、杨某俊2018年服务的吴忠市海聚祥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公司负责人证实,2人在该公司服务期间,仅负责项目区内土石方转运工作,没有出现过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行为。 | 部分属实 | 一是由利通区住建和交通局约谈宁夏新家源房地产开发公司、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要求加强项目区内日常管护,对待建区域苫盖绿网情况、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发生生活垃圾堆积、绿网破损的现象。二是利通区立即组织环卫中心、郭家桥乡对803.96亩国有建设用地进行清理整顿,捡拾生活垃圾,并转运至宁夏中科国通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目前已全部清理完毕。三是由吴忠市住建局负责,督促相关企业对围挡缺口进行全面封闭,安排专人开展日常巡护,杜绝偷倒垃圾现象。目前已完成整改。 下一步,一是利通区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对高铁站片区和城乡结合部空场地进行排查梳理,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加大对已征收土地和项目土地日常监督管理力度,杜绝倾倒垃圾现象再次发生。二是加大宣传教育,提升群众生态环保意识,引导群众规范处置生活垃圾。 | 无 |
5 | D2NX202112200045 | 吴忠市利通区郭家桥乡清水沟村,银西高铁站西边,被防护栏围起来的耕地,2017年-2020年有人将吴忠市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以120元/车的价格倾倒于这片耕地,负责收费的是清水沟村村民杨某宝,目前垃圾还在此地未清走。 | 利通区 | 土壤 | 2021年12月21日,利通区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群众反映的农田为郭家桥乡清水沟村1-6队1587.599亩土地,现为国有建设用地。 一是群众反映“吴忠市利通区郭家桥乡清水沟村,银西高铁站西边,被防护栏围起来的耕地”问题不属实。2015年11月17日,根据《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银西高铁片区拆迁的通告》,原吴忠市国土资源局和利通区人民政府先后对上述土地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进行了征收拆迁,土地依法变更为国有建设用地。其中,吴忠市银西高铁站及站前广场、国道344线吴忠至灵武段公路、涝河桥及清水沟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占用土地783.639亩;剩余商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公益性用地共803.96亩,被宁夏新家源房地产有限公司、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通过土地招拍挂竞得,用于商住小区、文旅小镇等项目开发。2021年5月,宁夏新家源房地产有限公司、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对所得土地安装了围挡、苫盖绿网。 二是群众反映“2017年-2020年有人将吴忠市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以120元/车的价格倾倒于这片耕地,负责收费的是清水沟村村民杨某宝”问题不属实。经与杨某宝当面核实,杨某宝表示2017年至2020年间,其从事土方转运等工程运输行业,没有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也没有以120元/车的价格收取过费用。2017年至2018年,杨某宝、杨某俊购买了双桥货车,参与到吴忠市城市东部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等项目土方转运工作,仅项目区范围内转运,没有在其他地方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行为。2018年至今,杨某宝参与郭家桥乡政府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将收集的生活垃圾集中到宁夏中科国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无害化处理,没有出现私自倾倒生活垃圾的行为。经走访7名群众证实,2017年至今,杨某宝没有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行为;经走访杨某宝2018年服务的吴忠市海聚祥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公司负责人证实,杨某宝在该公司服务期间,仅负责项目区内土石方转运工作,没有出现过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行为。 三是群众反映的“目前垃圾还在此地未清走”问题属实。现场核查发现,因宁夏新家源房地产有限公司项目区围挡有多个缺口,在项目区内发现少量生活垃圾,现场未发现建筑垃圾。 | 部分属实 | 一是由利通区住建和交通局约谈宁夏新家源房地产开发公司、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要求加强项目区内日常管护,对待建区域苫盖绿网情况、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发生生活垃圾堆积、绿网破损的现象。二是利通区立即组织环卫中心、郭家桥乡对803.96亩国有建设用地进行清理整顿,捡拾生活垃圾,并转运至宁夏中科国通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目前已全部清理完毕。三是由吴忠市住建局负责,督促相关企业对围挡缺口进行全面封闭,安排专人开展日常巡护,杜绝偷倒垃圾现象。目前已完成整改。 下一步,一是利通区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对高铁站片区和城乡结合部空场地进行排查梳理,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加大对已征收土地和项目土地日常监督管理力度,杜绝倾倒垃圾现象再次发生。二是加大宣传教育,提升群众生态环保意识,引导群众规范处置生活垃圾。 | 无 |
6 | D2NX202112200049 | 吴忠市同心县下马关镇池家峁大队油房塘村田某家的养猪场,有近两百头猪,臭味扰民。 | 同心县 | 大气 | 2021年12月21日,同心县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田某养猪场位于同心县下马关镇池家峁村二社(油房塘社),该养猪场南侧距村民徐某家约40米,西侧为公路,北侧、东侧无人居住,不属于禁养区。共有养殖棚3座、饲料棚1座,现存栏165头猪,未达到《宁夏回族自治区畜禽养殖场(小区)规模标准》中规定的300头规模化养殖标准。 经核查,该棚舍内未发现长期未清理的粪便,且有水冲洗圈舍场地的痕迹,养殖棚前有2处污水存放坑,坑内有少量污水(已结冰),在其院外东侧耕地堆放有自然发酵处理的猪粪,养殖户院落外有轻微异味。该村村民住房较分散,田某家位于村庄南端,周围住户较少,经走访附近村民,距离最近的住户徐某(距离40米)、徐某和(距离200米)均表示平时没有异味。 | 基本属实 | 一是下马关镇政府督促田某严格按照养殖场卫生防疫规定,定期对养殖圈棚猪粪及时处理、消毒,做到日产日清,日清日消,禁止将猪粪堆放到村庄周围。并监督田某对其院内外现有的猪粪喷洒发酵腐熟剂,用土掩盖,经发酵腐熟后还田。暂时将养殖场内的排污坑采用隔板封盖,防止异味散溢。二是同心县农业农村局和下马关镇加强对田某养猪场监管,要求养猪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畜禽养殖场(小区)规模标准》有关规定、粪污资源利用相关政策和规模化养殖标准。 | 无 |
7 | D2NX202112200029 | 1.吴忠市同心县王团镇马套子村顾某、袁某等人将马套子村杏树梁的林地挖成耕地(53亩),毁坏树木,破坏生态环境。2.2016年,顾某等人在马套子村的坝头林地上挖坟掘墓,毁坏林地。3.顾某之子自2016年起长期带领人员在山沟草原里挖锁阳,破坏草皮。 | 同心县 | 生态 | 2021年12月21日,同心县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是群众反映“吴忠市同心县王团镇马套子村顾某、袁某等人将马套子村杏树梁的林地挖成耕地(53亩),毁坏树木,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不属实。经走访当事人袁某(顾某患有脑梗致使丧失语言和行动能力,未走访),并由同心县自然资源局委托长春建工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对杏树梁进行勘测定界,认定举报宗地面积实为40.4亩,该宗地在2018年之前为未利用地(荒地)。2018年初,王团镇组织实施了文冠果种植项目,现该区域全部种植文冠果,该宗地上的文冠果虽长势较弱,但未遭到人为毁坏。 二是群众反映“2016年,顾某等人在马套子村的坝头林地上挖坟掘墓,毁坏林地”问题不属实。王团镇马套子村仅有一处大坝(即圈塘水库),圈塘水库坝体南北为河道,东西为林地,经走访当地群众和村干部,均称坝体方圆3公里内无坟墓。经现场勘查,未在大坝周围3公里内发现坟墓和盗挖坟墓的迹象,大坝东西两侧的柠条地长势良好,无人为破坏迹象。 三是群众反映“顾某之子自2016年起长期带领人员在山沟草原里挖锁阳,破坏草皮”问题部分属实。2021年12月21日,同心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对顾某2个儿子顾某龙、顾某虎进行询问,二人均称自2016年以来兄弟二人常年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等地务工很少回家,未采挖锁阳。12月21日、24日,经走访当地11名村民和2名村干部,其中,2人称顾某第三子顾某祥于2021年秋季在王团镇马套子村圈塘采挖少量(不到5株)作为药引给顾某食用,其他11人均称王团镇马套子村圈塘社有锁阳,但极难发现,未发现顾某祥自2016年起长期带领人员在山沟草原里挖锁阳,破坏草皮。 | 部分属实 | 下一步,同心县将持续加大生态保护工作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积极性,增强群众法制观念,在全县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浓厚氛围。同时,进一步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增加日常巡查频次,加大草原保护执法力度,对盗挖文物、野生草药等行为,依法给予严厉打击,做到管护、查处不留死角。 | 无 |
8 | D2NX202112200047 | 吴忠市利通区白寺滩村龙二菜市场院子内有散煤场无证经营,露天筛煤过程中造成粉尘污染。 | 利通区 | 大气 | 2021年12月21日,利通区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群众反映的散煤场实为吴忠黄某斌煤炭经销部,位于利通区龙二菜市场院内东侧,于2014年3月26日成立并登记办理营业执照。 经查,2021年12月7日前,吴忠黄某斌煤炭经销部在利通区东塔寺乡龙二菜市场院内存在露天贩卖散煤的情况。12月8日,经东塔寺乡与黄某斌协商,黄某斌同意将煤炭经销部搬迁至金银滩镇清洁煤销售中心,当天下午将存量散煤全部转运,东塔寺乡立即对裸露场地进行清扫、洒水降尘、铺设防尘网。 | 部分属实 | 下一步,利通区将对已关停的散煤销售点开展“回头看”。一是结合深入开展春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认真落实好生态环保网格化监督管理机制,全面摸排辖区内散煤销售场所,引导合法经营者就近搬迁至金积镇、金银滩镇、扁担沟镇3个清洁煤配送中心,依法取缔无证经营等非法散煤销售场所。二是加大宣传教育,强化村民环保意识,不断提升群众自觉爱护环境的主动性、自觉性。 | 无 |
9 | D2NX202112200043 | 由宁夏岩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的青铜峡市五星村五标段农村污水改造建设项目因青铜峡市人民政府挪用环保部农村污水建设专项资金而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要求处理。 | 青铜峡市 | 其他污染 | 2021年12月21日,青铜峡市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一是群众反映“由宁夏岩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的青铜峡市五星村五标段农村污水改造建设项目”问题不属实。青铜峡市五星村五标段农村污水建设项目中标单位为宁夏城科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并非宁夏岩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其他四个标段中标企业也没有宁夏岩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是群众反映“挪用环保部农村污水建设专项资金”不属实。青铜峡市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以奖代补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宁财资环指标〔2020〕727号)专项资金1935万元,该项目资金在青铜峡市财政局专户账中,青铜峡市住建局根据工程进度向市财政申请拨付工程款后,不存在挪用的情况。 三是群众反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不属实。叶盛镇五星村五标段农村污水处理站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中标价251.37万元,首批资金已于2021年10月19日拨付施工单位宁夏城科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截至目前共拨付工程款190万元,资金拨付进度达75%,下剩工程款待工程验收合格后拨付。经调取宁夏城科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农民工工资发放表及银行流水,该公司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 不属实 | 下一步,青铜峡市对所有农村污水处理项目进行梳理,对资金拨付情况进行排查,确保按合同约定进度拨付。 | 无 |
10 | D2NX202112200023 | 吴忠市盐池县青宁高速公路向北延伸一公里,长城驾校东侧200米左右有一个场地面积近五百亩,此地开有近10家废旧物品收购站,其中包括几家生产泡沫塑料颗粒的私人厂子,这些私人厂子无相关手续。 | 盐池县 | 其他污染 | 2021年12月21日,盐池县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群众反映的场地为盐池县规划建设的再生资源利用回收市场,目前,市场内共有经营户31家。 一是群众反映“吴忠市盐池县青宁高速公路北延伸一公里,长城驾校东侧200米左右有一个场地面积近五百亩,此地开有近10家废旧物品收购站”问题属实。经核查,盐池县再生资源利用回收市场分两期建设,一期场地于2011年建成投入使用,占地面积117.87亩,由宁夏盐池县宝利再生资源市场(有限公司)负责建设运营管理。场地内共有经营商户21家。其中,5家收购废旧塑料、8家收购废铁、3家收购废纸、1家收购废旧家电、3家塑料颗粒加工销售、1家涂料经销商。二期场地于2020年9月建成投入使用,占地面积68亩,由花马池镇长城村建设,盐池县振通商贸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管理。场地内共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户10家。其中,3家收购废旧塑料、6家收购废铁、1家收购废旧家电。 二是群众反映“其中包括几家生产泡沫塑料颗粒的私人厂子,这些私人厂子无相关手续”问题部分属实。经现场核实,市场内的31家商户均有营业执照。有3家塑料颗粒生产商户,分别是盐池县辉子废品收购站、盐池县陈某礼废品收购站、盐池县戎某辉废品收购站,现场检查时,均处于停产状态。其中,辉子废品收购站主要生产滴灌带及塑料造粒,已办理排污许可证、环评审批手续(盐环林发〔2018〕370号)并通过竣工验收。陈某礼废品收购站主要生产滴灌带及塑料造粒,已办理排污许可证、环评审批手续(盐环林发〔2018〕610号)并通过竣工验收,其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为“塑料废品收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现场有塑料产品加工设备,但营业范围无塑料产品生产加工业务。戎某辉废品收购站经营范围为废铁收购服务、泡沫加工及销售,在其原有车棚拐角有一台小型的苯板加工设备,处于封存状态,经对本人问询和周边商户走访,了解到戎某辉是2021年5月份购置该苯板加工设备,主要用于加工收购的苯板,每月运行1次,每次运行时间约1-2小时,每次粉碎苯板约200-300公斤。由于该设备只是用于加工自己收购的苯板,工作量较小,本人没有考虑到还需办理相关环评审批手续情况,目前戎某辉已主动将购置的设备进行拆除。 | 部分属实 | 一是盐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陈文礼废品收购站未办理变更登记进行查处;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对戎明辉废品收购站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二是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场责令宁夏盐池县宝利再生资源回收市场(有限公司)和盐池县振通商贸有限公司对市场内经营场所废品乱堆乱放,公共区域以及周边环境卫生差的问题于12月25日前完成整改。目前整改完成。三是由盐池县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花马池镇政府前期监管和整改不力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各责任单位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工作。 | 无 |
11 | D2NX202112200008 | 1.吴忠市青铜峡市小坝镇团结巷28号楼是已搬迁的居民点,目前该楼房居民已全部搬出,门窗拆除未封闭,导致居民乱倒生活垃圾甚至在楼内大小便,严重污染环境。2.距离青铜峡市小坝镇团结巷28号楼10米左右的空地被建设汉坝小学球场的开发商倾倒建筑垃圾,严重污染环境,要求处理。 | 青铜峡市 | 土壤 | 2021年12月21日,青铜峡市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是群众反映“吴忠市青铜峡市小坝镇团结巷28号楼是已搬迁的居民点,目前该楼房居民已全部搬出,门窗拆除未封闭,导致居民乱倒生活垃圾甚至在楼内大小便,严重污染环境”问题部分属实。经核实,团结巷28号楼共5个单元60户,全部为常住户,未列入拆迁范围,该楼群众正常居住生活,无住户搬离情况,楼内卫生干净整洁,无乱倒生活垃圾和楼内大小便现象。28号楼北侧有11间平房,是小区的附属用房,在2018年被青铜峡市住建局征收,对房屋内及其周围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清理并对前后门窗进行了全封闭。现场核查发现了平房外有乱倒生活垃圾和大小便情况。 二是群众反映“距离青铜峡市小坝镇团结巷28号楼10米左右的空地被建设汉坝小学球场的开发商倾倒建筑垃圾,严重污染环境,要求处理”问题不属实。经现场核实,汉坝小学球场于2021年建设并投入使用,外围均有围栏,由汉坝小学进行规范管理,场内无建筑垃圾。经巡查周边,发现紧靠团结小区28号楼西侧的青铜峡市第七幼儿园(2021年建设,已竣工但还未投入使用),园内北侧绿化带规划区堆放约3立方米的毛石料,是围墙基础砌筑建设的原料,不属于建筑垃圾,存在堆放不整齐、未进行遮盖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一是由青铜峡市住建局对团结巷28号楼北侧11间平房周边的生活垃圾立即进行清理。目前已完成。二是青铜峡市第七幼儿园施工方已于12月21日将场内堆放的毛石料全部清理,并对规划的绿化带区域铺设防尘网。 下一步,一是青铜峡市住建局对团结小区周边群众进行回访,了解周边群众对该区域环境卫生的意见及建议,依法依规进行处置。二是青铜峡市住建局对全市范围内拆迁区域及建筑工地开展大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偷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情况发生。 | 无 |
12 | D2NX202112200007 | 反映针对吴忠市青铜峡市滚泉收费站周围种植了硒砂瓜并在瓜地中套种了核桃树问题,青铜峡市核查结果为群众强占强种。投诉人反映2011年-2013年青铜峡市峡口镇政府发的文件鼓励现中宁县白马乡跃进村村民种植压砂西瓜,并且当时村民与跃进村签过协议,现在却说是强占强种。 | 青铜峡市 | 生态 | 2021年12月21日,青铜峡市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此件与第四批D2NX202112060045号转办件重复。 经对峡口镇人民政府历年文件进行核查,未下发过鼓励群众种植压砂瓜的相关文件,但2012年在《峡口镇2012年目标管理责任书》中分别向新田村、跃进村2村下达压砂瓜种植任务2000亩、3000亩。2012年3月,原青铜峡市峡口镇跃进村部分村民向跃进村村委会提出申请压砂瓜种植,2012年4月,由村委会与种植户签订压砂瓜种植协议。 自压砂瓜种植以后,牛首山南麓地区草原植被遭到严重破坏,且种植压砂瓜的农膜无人清理,白色污染严重。自2014年,青铜峡市对滚泉地区压砂种植进行清退,2017年3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决定允许有关农户延长种植期到2019年10月底,到期压砂瓜种植户必须无条件(不作任何补偿)退出。2020年3月青铜峡市人民政府成立工作组开展非法压砂瓜清理整治,现种植户已全部退出,植被逐步恢复。 | 部分属实 | 下一步,青铜峡市进一步完善国有牧草地资源保护机制,履行好国有牧草地监管责任,落实禁伐、禁垦、禁采、禁牧措施,确保资源得到保护、问题不反弹,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一是坚持举一反三,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有关规定,加大对国有牧草地的巡查力度,对违法开垦、占用、耕种的国有林草地行为,依法依规坚决予以制止。二是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质、职业道德素养和执法业务能力。在执法过程中,切实向群众讲清事理、讲透法理、讲明道理、讲通情理,依法办事,文明执法。 | 无 |
13 | X2NX202112200001 * | 宁夏的奶牛养殖业前期发展不规范,现各市、县都存在着奶牛污水没有合规处理掉的情况(没有污水处理站),只有这两年各地成立的养殖基地奶牛场有污水处理站,且医疗垃圾随地掩埋。偏远地区的养殖场一到春夏秋季空气臭哄哄,苍蝇满天飞。比如宁夏青铜峡美加能农牧有限公司、宁夏旗源农牧有限公司(灵武地区)、宁夏安易新农牧有限公司(吴忠市利通区)、孙家滩等养殖基地(吴忠利通区)都没有污水处理站。 | 利通区 | 水 | 2021年12月21日,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利通区、青铜峡市联合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是群众反映“奶牛养殖业前期发展不规范,医疗垃圾随地掩埋。偏远地区的养殖场一到春夏秋季空气臭哄哄,苍蝇满天飞”问题属实。2015年以来,我市奶牛养殖场陆续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特别是2016年—2018年,利通区、青铜峡市实施了农业农村部种养结合整县推进项目,积极指导辖区内奶牛养殖场对粪污处理设施进行新(扩)建和改造升级,生态环境部门与农业农村部门建立了定期督导检查机制,深入养殖场检查粪污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印发技术手册,宣传法律法规,举办技术培训班,养殖场污水处理水平不断提高,目前全市133家规模奶牛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100%。医疗垃圾处理方面,利通区、青铜峡市和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内125家规模奶牛养殖场与吴忠市利康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签订了养殖场医疗废物委托处置协议,定期将养殖场医疗垃圾集中转运至指定养殖场医疗废弃物储存室,待消毒后处置;其余8家规模奶牛养殖场未签订养殖场医疗废物委托处置协议,使用医疗药品、器具较少,但设立了专门的养殖场医疗废弃物垃圾桶,个别奶牛养殖场存在养殖场医疗垃圾掩埋、乱堆等情况,调查组已督促现场整改。奶牛养殖产生的大量粪污在处置前,因高温发酵以及尾气散发到空气当中,对周边空气有一定影响,并容易吸引苍蝇,目前,110家奶牛养殖场与第三方专业公司签订了灭蝇协议,开展专业灭蝇活动,其余23家自己购药进行灭蝇。 二是群众反映“现各市、县都存在着奶牛污水没有合规处理掉的情况(没有污水处理站),只有这两年各地成立的养殖基地奶牛场有污水处理站”“比如宁夏青铜峡美加能农牧有限公司、宁夏安易新农牧有限公司(吴忠市利通区)、孙家滩等养殖基地(吴忠利通区)都没有污水处理站”问题不属实。目前,133家规模奶牛养殖场均建设了堆粪场,130家奶牛养殖场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或与第三方公司签订了污水处理协议,并建有污水处理台账,另有3家奶牛养殖场已建设污水收集池。经对宁夏安易新农牧有限公司和宁夏青铜峡美加能农牧有限公司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建设情况进行实地勘查,宁夏安易新农牧有限公司按标准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且运行正常,宁夏青铜峡美加能农牧有限公司(现为宁夏一加禾牧业有限公司)虽未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但与青铜峡市宝德华陆水务有限公司签订了污水外运处理协议。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三条之规定,宁夏安易新农牧有限公司和宁夏青铜峡美加能农牧有限公司的污水处理情况均符合要求。 | 部分属实 | 一是督促宁夏安易新农牧有限公司和宁夏青铜峡美加能农牧有限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运行粪污处理设施,健全完善管理台账,确保污水合理有效利用,做到养殖场医疗废弃物规范处置,及时消灭和减少蚊蝇。二是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和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将继续加强技术指导和提升服务能力,加大检查监督力度,不断提高养殖场污水处理水平。三是要求8家未签订养殖场医疗废物委托处置协议的奶牛养殖场及时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协议,规范处置养殖场医疗垃圾,防止企业随意处置造成环境污染风险。
| 无 |
14 | D2NX202112200011 | 吴忠市青铜峡市叶盛镇张庄5队住户盛某将猪都出售了,但是猪圈未拆除,投诉人担心问题反弹,要求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 青铜峡市 | 其他污染 | 2021年12月21日,青铜峡市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此件与第十一批D2NX202112130012号转办件重复。 经查,盛某搭建的12间圈舍用地系自家房屋旁的宅基地。按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规定,建设规模动物养殖场或者小区,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一条等有关规定,养殖量达到规定要求后需建设养殖场,并按照规定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达不到规模户的标准属于散养户,需要按规定建立养殖档案,无需办理相关证件。群众反映的盛某养殖生猪数量为28头,达不到规模户的标准,属于散养户。盛某养殖圈棚不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也不在禁养区范围,且猪舍内无猪,圈棚内外粪污已清理完毕,周围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未有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必须拆除养殖圈棚。 | 不属实 | 下一步,一是青铜峡市叶盛镇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定期对盛某养殖场圈舍检查,防止粪污污染、臭味问题反弹,确保其院落及圈棚环境干净整洁。同时,向周围群众耐心解释有关政策。二是青铜峡市结合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在全市开展养殖场(户)环境卫生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养殖行为,建立监督台账,监督散养户。严格控制散养户养殖规模,严格落实农村庄点院落环境管理和养殖粪污处理有关规定,规整院落,消毒灭蝇,保持环境卫生清洁。三是青铜峡市加大对农村散养户养殖技术、粪污处理能力技术指导培训和政策宣传力度,帮助散养户提升畜禽圈棚粪污清理、消毒杀菌等卫生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 无 |
15 | D2NX202112200005 | 2021年5月,投诉人承包村民保某义位于吴忠市利通区孙家滩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优然牧场优然路北侧的农田用于种植玉米,但优然牧场在该农田东侧露天堆放养殖粪污(部分就地填埋),不但严重污染环境还导致投诉人种植的玉米减产,要求处理并赔偿损失。 | 利通区 | 土壤 | 2021年12月21日,吴忠市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是群众反映“关于2021年5月,投诉人承包村民保某义位于吴忠市利通区孙家滩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优然牧场优然路北侧的农田用于种植玉米”问题属实。该宗土地为保某义2010年承包,2021年投诉人进行了土地平整及灌溉设施的完善,5月份开始种植玉米作物,9月将160亩青贮出售,售价12万元(亩均750元)。 二是群众反映“优然牧场在该农田东侧露天堆放养殖粪污(部分就地填埋)”问题不属实。现场核查时,优然牧业饲草地及投诉人的承包地均已深耕,优然牧业露天堆放粪污的地块距投诉人种植玉米的耕地100米以上,未发现堆存牛粪和填埋迹象。经与优然牧业公司负责人谈话了解相关情况,优然牧业2021年3月对粪污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时将腐熟后的牛粪还田于牧场承包饲草地并进行深翻,未堆放牛粪。 三是群众反映“严重污染环境导致投诉人种植的玉米减产”问题不属实。2021年9月,吴忠市政府12345便民服务平台转来反映“位于利通区孙家滩优然牧场将牛粪堆放在市民田地旁边,影响市民农作物生长”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对牧场周边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监测,检测结果显示符合相关排放标准。2021年9月28日,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联合利通区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局组织农业专家和专业技术骨干实地调查鉴定并出具调查报告,由于2021年7月至8月利通区出现了持续高温和干旱等极端天气,该地块玉米减产是受高温干旱天气影响,且在灌溉关键时期未能及时灌水,灌浆期遇高温干旱、病虫害所致。2021年9月29日,优然牧场委托第三方单位对牧场周边空气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四是关于群众反映“要求处理并赔偿损失”的问题。2021年11月,投诉人以优然牧场粪污污染导致玉米减产为由将优然牧业起诉至利通区法院,利通区法院高闸法庭将于2021年12月27日开庭审理。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将在高闸法庭判决后,依据判决结果进行处理。 | 部分属实 | 一是责令优然牧业加强粪污无害化处理,完善环保设施,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二是鉴于双方矛盾纠纷已提请诉讼,待法院判决后将依法依规解决矛盾纠纷。三是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对优然牧业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强化其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规范依法经营行为。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