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吴忠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吴忠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任务第1项:关于“思想认识有偏差,一些部门和领导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存在盲目乐观情绪,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和污染治理的长期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办法不多。有些干部认为通过近几年攻坚,能采取的措施、要做的工作都做了,特别是今年以来,受疫情影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一些干部只强调经济发展,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所放松”的问题。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政治自觉不断增强。通过深入学习、交流研讨、专题讲座、教育培训,全市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不断提高,绿色发展的理念更加牢固,更加坚定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诚实践者,真正做到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能够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坚决守好改善生态环境生命线、推动绿色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增强。
二是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压的更实。对照《整改方案》逐项列出整改清单,明确包抓领导、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实行清单销号管理,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坚决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为有效推进全市整改工作,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督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季度调度、季度通报。各地各部门多次召开推进整改调度会议,开展了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项执法检查,有力推进相关问题整改落实,整改的长效机制不断健全完善。2020年自治区党委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我市共48项整改任务,完成整改41项,正在整改7项,完成率85.42%,完成销号27项,销号完成率56.25%;督察组转交办理的群众信访投诉件14批66件和督办单4期17个问题(共计83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完成整改81件,完成率97.59%,完成销号81件,销号完成率97.59%。
三是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市上下坚定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充分认识到生态修复和改善是一个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的过程,既注重立足当下、又坚持谋划长远,在污染防治和治理上不动摇、不松劲。通过整改,全市坚定不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信心决心更足,抓生态环境改善的举措更有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与幸福感进一步增强。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吴忠市生态环境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7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吴忠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53-2125215
联系地址:开元大道西427号
吴忠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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