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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吴忠市委、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情况通报(2021第9期)

时间:2021-12-20 来源:吴忠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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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12月4日8:00至12月20日12:00,吴忠市共接到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案件135件,现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十批7件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办理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202112 月日)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NX202112120015

吴忠市同心县杨家河湾路口向西3公里左右的建新白灰厂,露天经营,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扬尘,造成环境污染,要求查处。

同心县

大气

20211213日,同心县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建新白灰厂东侧靠近同喊公路,北侧、南侧、西侧均为空地,四周200米范围内无人居住。该厂从事成品白灰中转销售。2021531日,建新白灰厂办理了《关于同心县建新白灰厂1.3万吨/年白灰中转销售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书》;64日,该厂1.3万吨/年白灰中转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获得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审批(同环发〔2021069号)。
一是群众反映吴忠市同心县杨家河湾路口向西3公里左右的建新白灰厂,露天经营问题属实。该厂未建设全封闭堆料坑,有一处长120米、宽40米、深10米的白灰坑,坑内堆放白灰约2000吨,未完全苫盖。
二是群众反映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扬尘,造成环境污染问题属实。该厂区无白灰生产线,白灰中转销售装卸过程中,存在扬尘污染。

属实

一是由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对建新白灰厂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该厂将料堆全部苫盖,目前已完成。二是同心县对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履职情况进行倒查。

阶段性办结

2

D2NX202112120011
*

投诉人反映吴忠市利通区金积开发区吴忠市现代农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将金积镇电厂产生的灰渣、脱硫石膏,拉到吴忠市金积镇固废填埋场掩埋,且金积镇固废填埋场存在安全隐患。

利通区

土壤

20211213日,吴忠金积工业园区管委会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国资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联合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群众反映的金积镇固废填埋场实为金积工业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吴忠市现代农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运营),位于金积工业园区牛首山产业区内。
一是群众反映吴忠市利通区金积开发区吴忠市现代农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将金积镇电厂产生的灰渣、脱硫石膏,拉到吴忠市金积镇固废填埋场掩埋问题属实。经查,申能热电(金积镇电厂)、岩鑫冶炼、同盛化工等园区内产废企业将产生的固体废物拉运至固废填埋场进行分类处置,固废填埋场项目可研、环评、安评等手续齐全,并按照规划要求经营固废填埋,固废产、运、填埋均建有台账,拉运、填埋全过程闭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
二是群众反映金积镇固废填埋场存在安全隐患情况属实。经吴忠市应急管理局、金积工业园区管委会现场检查发现,固废填埋场存在安全人员配备不足、安全员着装不规范、车辆通行区域缺少安全警示标识、厂区道路重要转弯路口未安装反光镜、坡度较大路段未安装减速设施等安全隐患。

属实

针对工业园区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存在安全隐患问题,金积工业园区管委会向吴忠市现代农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对安全人员配备不足、安全员着装不规范、车辆通行区域缺少安全警示标识、厂区道路重要转弯路口未安装反光镜、坡度较大路段未安装减速设施等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整改。该公司已于20211214日按要求完成整改。
下一步,金积工业园区管委会将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定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开展有关教育培训工作,提高环保安全意识。同时,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强化信息公开,提高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已办结

3

D2NX202112120012

盐池县花马池镇东塘村崔某和在崔某泽家门口盖羊圈,常年散发的臭气导致环境污染,要求处理。

盐池县

大气

20211213日,盐池县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是群众反映崔某和在崔某泽家门口盖羊圈问题属实。群众反映的崔某和盖的羊圈系其子崔某旭所属,该羊圈建于20206月,占地0.72亩,现养殖育肥羊170只,位于崔某旭宅基地范围内,土地审批手续齐全,属于合规建设。现场勘测羊圈距崔某泽家院落围墙25米、距居住房屋40米。
二是群众反映常年散发的臭气导致环境污染问题不属实。经现场核实,圈舍环境整洁,无异味和环境污染现象。由于国家对散养养羊户没有相关规范及标准,借鉴参照农业农村部《关于陕北地区羊粪污处理设施建设问题的意见》(2019﹞18号)中,年降雨量低于500毫米干旱和半干旱地区500只以下中小规模养羊场户采用畜禽粪污在圈舍及运动场内初步堆沤发酵,并经田间发酵腐熟后还田利用模式,基本符合粪污处理和利用设施建设要求,可不另行建设堆粪场等设施。盐池县地处干旱地带,年降雨量280毫米以下,符合上述规定。

部分属实

针对群众反映问题,盐池县督促养殖户保持羊圈内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洁,严格按照干清粪工艺要求处理羊粪,进行科学还田利用,加强滩羊标准化饲养、科学饲养水平。
针对盐池县滩羊散养情况,一是盐池县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加强养殖环境卫生宣传工作,督促养殖户对养殖区及周边环境进行整治,保持卫生干净整洁;二是盐池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滩羊养殖户粪污处理和还田利用的指导工作;三是盐池县进一步加强合理规划,科学批复养殖建设用地。

已办结

4

D2NX202112120017

青铜峡邵岗镇玉西村村民反映20204月份开始到20218月玉西村马圈沟防护坝南侧耕地被私人挖沙子取土,挖了十几二十米深,面积将近七八十亩地。

青铜峡市

生态

20211213日,青铜峡市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群众反映的地点位于青铜峡市邵岗镇玉西村,该区域土地为国有土地(共有55亩),20116月,邵岗镇人民政府将其中15亩土地调整给自然人李某某,40亩土地承包给自然人张某某,承包期限20年。2020729日,张某某将承包的40亩土地转让给自然人熊某某,并签订土地转让协议。
现场检查发现,群众反映的区域为熊某某承包土地,现场有一处面积约15亩、深度约3米的采坑。经核查,该采坑为自然人熊某某盗采形成。通过现场核查和调取2020年卫星影像图初步判定,测得盗采面积为17.4亩,平均采深约3.3米,盗采砂石量为38592.6立方米。2020年,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发现熊某某在该区域有盗采行为,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分别于20201010日和20201225日对熊某某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共计50378元。

属实

针对群众反映问题,一是邵岗镇人民政府督促熊某某于10日内恢复该区域耕种条件,复垦完成后由邵岗镇人民政府组织验收并严格监管;二是由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管理法》,于20211213日对熊某某涉及违法行为再次进行立案调查,并向熊某某送达《责令改正自然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三是青铜峡市纪委监委同步介入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下一步,青铜峡市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矿产资源领域问题整治行动,对涉及自然资源领域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严肃查处。同时,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遵法守法意识,爱护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阶段性办结


5

D2NX202112120010

吴忠市青铜峡市铝厂东一村十二栋小区南侧的污水处理站设备老化,导致邻近的十二栋小区内化粪池和1楼居民马桶中经常有污水溢出情况,严重污染环境,要求处理。

青铜峡市

20211213日,青铜峡市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群众反映的污水处理站位于青铜峡市铝厂东一村十二栋小区南侧50米,主要承担铝厂社区生活污水的收集,经潜水排污泵提升输送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经查,污水处理泵站供电控制箱运行正常,现场测试1台潜水排污泵出现故障未正常运转,污水无法及时排出,导致泵站集污池内污水水位较高、周边下水井污水水位上升,造成靠近该泵站且地势较低的1234号楼的其中3户居民(均在一楼)家中出现马桶污水反溢现象。

属实

一是青铜峡市住建局已于20211213日调集吸污设备对该泵站内的污水进行降水作业,泵站内集污池污水水位下降到工作平台以下,污水管道已全面疏通。二是1214日,青铜峡市住建局远程视频连线生产厂家,指导开展潜水排污泵故障抢修,计划5天内恢复正常使用。抢修期间,增加一台备用泵,保障排水。三是青铜峡市住建局对污水处理中心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向局党组作出深刻检查,并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年终效能考核内容。

已办结

6

D2NX202112120007

银川市灵武市郭桥乡山水沟9队有人租了马某海家房子用来销售散煤,院子里搭了封闭煤仓,但是装煤、卸煤是在院子外,煤灰带来污染。还有该院内有人切割电机产生的噪音扰民。

利通区

大气

1213日,利通区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马某海系吴忠市利通区郭家桥乡山水沟村7队村民,20216月,将自建的360平方米封闭厂房出租给盐池县花马池镇高记场自然村村民李某某(202161日至202261日),2021518日,李某某在该场所注册登记吴忠市邦诺煤炭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煤炭及制品销售,已于20211113日停止营业。马某海于200471日注册登记吴忠市利通区逸群废旧金属回收站,从事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
一是群众反映销售散煤,院子里搭了封闭煤仓,但是装煤、卸煤是在院子外,煤灰带来污染问题属实。检查时,邦诺公司处于停业状态,但封闭库房内储存散煤约30吨。
二是群众反映该院内有人切割电机产生的噪音扰民问题属实。检查时,逸群回收站正在切割废旧电机,经查该回收站仅白天生产切割,夜间不生产。121316:00,吴忠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在逸群回收站切割废旧电机时对厂界噪音分两次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回收站南厂界1米处昼间噪声排放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60 dBA)昼间标准限值。

属实

一是利通区郭家桥乡政府已督促李某某转运场内散煤,目前已拉运清理完毕,厂房已清空,并对院内外裸露土地进行了绿网苫盖、洒水封冻,有效杜绝扬尘污染,并对现场环境卫生进行整治。二是利通区郭家桥乡人民政府要求逸群回收站坚持昼间作业,在切割废旧电机时关闭院落大门和室内铁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防护措施,切实降低噪声传播。

已办结

7

X2NX202112120001

2008年盐池县郭某利建成砖厂后(地址:盐池县冯记沟乡金渠子村,在盐池县大水坑镇和安堡镇的中间):
1.
砖厂扬尘严重,污染了草原和耕地。
2.
砖厂的焦砖,废砖渣倾在耕地、树林、草原上,烂塑料布到处都是,造成粮食、饲草难以生长,损害严重。
3.
烧窑时黑烟滚滚,运输车辆多,人柏油路到砖厂的两公里路扬尘严重,两边的粮食、苜蓿、草原都被灰尘盖满,严重影响粮食、饲草的生长

盐池县

大气

20211213日,盐池县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郭某利砖厂实为盐池县利铸商贸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企业采矿区已闭矿并完成复垦,生产区正在进行建筑物及设备拆除。该公司在2007年至2018年不同时段取得相应的批复手续,20189月,利铸公司重新编制了盐池县利铸商贸有限公司年产3600万块空心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810日完成环保设施竣工验收。20201031日该公司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于20213月完成矿区复垦,并注销采矿许可证。
一是群众反映砖厂扬尘严重,污染了草原和耕地问题不属实。20189月,该公司建设完成了脱硫塔、布袋除尘器和全封闭车间。
二是群众反映砖厂的焦砖,废砖渣倾在耕地、树林、草原上,烂塑料布到处都是问题部分属实。经查,该公司共有30门轮窑1座、24门轮窑1座,现场核查时24门轮窑已完成拆除清理,30门轮窑正在拆除,拆除产生的废砖渣尚未清理完毕,办公区西南位置存在生活垃圾(旧衣物)堆弃,生活区东北方向草原有零散砖渣丢弃情况,但周边耕地、树林内无明显焦砖、废砖及烂塑料布等垃圾留存情况。
三是群众反映造成粮食、饲草难以生长,损害严重问题不属实。经查,周边区域植被生长未见异常,与群众反映情况不符。
四是群众反映烧窑时黑烟滚滚问题不属实。该公司于2018年对两座轮窑分别加装了布袋除尘器和脱硫塔,用于处理烧结砖时产生的烟气,根据2019年验收监测结果显示轮窑有组织废气排放符合相关标准;20216月,该公司委托宁夏测衡联合实业有限公司进行了废气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烧制砖坯过程中的烧结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均符合排放浓度限值。
五是群众反映运输车辆多,人柏油路到砖厂的两公里路扬尘严重,两边的粮食、苜蓿、草原都被灰尘盖满,严重影响粮食、饲草的生长问题属实。该公司向外运输道路为砂石路面,柏油路到砖厂距离约1700米,运输过程中存在扬尘污染现象。

部分属实

    针对群众反映问题,一是盐池县责令利铸公司对厂区及周边的废砖渣、生活区的垃圾(旧衣物)进行清理,已于1216日完成;二是由盐池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督促利铸公司于12月底前完成30门轮窑拆除清理,对产生的废渣全部回填至矿坑,并进行复垦,及时消除环境污染风险隐患,现已全部拆除回填完毕三是由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责令利铸公司在使用砂石道路时,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做好道路扬尘管控。


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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