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12月4日8:00至12月12日12:00,吴忠市共接到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案件58件,现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批8件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办理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批 2021年12月12日)
序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2NX2021 | 吴忠市利通区星河悦城2号楼1单元负一层水箱全天24小时运行,噪声影响居民正常休息。 | 利 | 噪音 | 12月5日,协调吴忠市生态环境监测站、金星镇、综合执法局和新家源公司等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到星河悦城2号楼1单元2楼西户进行实地核查,发现噪声源头为负二层自来水增压泵运转时产生的声音。并当场开展噪声监测,卧室敏感点夜间噪声排放值为32dB(A),超过1类功能区A类房间夜间噪声排放标准限值30dB(A),群众举报问题属实。 | 属实 | 一是召开联席会议。12月5日,组织金星镇、综合执法局、新家源公司及投诉人在新家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联席会议,达成了以无声自来水增压泵更换现用增压泵、在供水管道增加消音棉、开展噪声监测的解决方案,投诉人及参会人员均表示接受此处置方案。二是开展噪声监测。12月5日,协调吴忠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开展噪声监测,并出具《吴忠市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吴环监(ZFJC-2021)第075号)。监测结果显示,主客厅昼间、夜间噪声低于《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以下简称《标准》)中1类功能区B类房间昼间、夜间相应标准限值;卧室昼间噪声低于《标准》中1类功能区A类房间昼间相应标准限值,夜间噪声高于《标准》中1类功能区A类房间标准限值30dB(A)。三是督促企业购置静音增压泵。12月6日,新家源公司与宁夏斌旺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水泵采购安装合同》,采购型号为80CDL42-40-15KW的自来水增压泵2台,待12月16日到货后,采取“一用一备”的方式进行安装更换,从源头治理噪声。 | 阶 段 性 办 结 | 无 |
序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2 | D2NX2021 | 吴忠市盐池县青山乡猫头梁行政村庙湾自然村住户十几家,养猪人畜不分离,苍蝇、臭味问题严重。 | 盐 | 大气 | 12月5日,盐池县委、县政府成立由青山乡人民政府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县自然资源局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开展现场检查,经核查,青山乡猫头梁行政村庙湾自然村目前共有4户生猪养殖户,养殖模式主要以家庭养殖为主。分别是:李向成养殖生猪475头、建设养殖棚5座、占地2000平方米;李海云养殖生猪120头、建设养殖棚2座、占地约800平方米;李海斌养殖生猪121头、建设养殖棚3座、占地约550平方米;李向增养殖生猪265头、建设养殖棚4座、占地约3300平方米。由于历史原因,以上4户养殖户均未落实人畜分离要求。青山乡猫头梁行政村庙湾村4户养殖户发展生猪养殖均在10年前,圈棚均是在村内房前屋后自建,建设规模小,养殖棚圈建设标准不高,没有建设粪污处置设施,养殖粪污主要采取堆放在棚圈外,通过覆土、沤肥等传统模式进行处置。目前,全村生猪养殖存栏达到981头,粪污污染问题日益突显。 | 属实 | 针对盐池县青山乡猫头梁行政村庙湾自然村生猪养殖存在的环境问题,盐池县安排车辆对庙湾村范围内养殖粪污进行全面清理,目前已全面完成清理工作;同时青山乡人民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局技术人员开展入户宣传引导,要求养殖户严格按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对产生的粪污,实行“日产日清”,进行堆肥处理后还田使用,实现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消除臭味。 | 阶 | 无 |
序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3 | D2NX2021 | 吴忠市红寺堡区王家井高铁站南侧一公里左右,政府砍掉了十几年的核桃树林用来做光伏发电项目,未作补偿。 | 红 | 生态 | 核查时,现场已被光伏项目占用,地上无任何附着物。经调查,项目建设前,涉及土地共有核桃树425棵,成活127棵,成活树木已被企业移植到就近果园。该宗土地性质均为国有未利用地。近年来,部分群众为了圈占土地,在压砂地中零星种植核桃树,但该区域干旱少雨且无水源灌溉,压砂瓜全部采用水车拉运灌溉,加之管护不善,树木成活率极低。2020年11月,红寺堡区人民政府通过招商引资引进宁夏中利春晖新能源有限公司在红寺堡北片区建设光伏新能源项目,并办理了相关用地手续。2021年7月7日,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滚泉片区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收回范围包括上述105亩土地。其中,土地由中宁县负责,所有收回土地范围内的群众均已在中宁县领取了土地退出补偿。地上附着物由红寺堡区负责,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予以补偿。2021年7月10日,中宁县白马乡人民政府及村民代表以评估结果太低为由提出异议,后经双方商议,2021年8月14日,由中宁县白马乡人民政府再次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群众对评估结果仍不认可,加之疫情等因素影响,目前中宁县白马乡政府与其村民代表仍在协商当中,一直未能完成补偿标准认定程序。综上,一是红寺堡区政府砍伐掉了十几年的核桃树林问题不属实。二是该处有光伏发电项目正在建设情况属实。三是补偿分两部分构成,土地补偿已完成,地上附着物补偿需群众配合才能完成,反映问题不完全属实。 | 部分属实 | 经查,红寺堡区北片区光伏项目建设用地手续合法,成活树木已移植,不存在毁林问题。红寺堡区已多次与中宁县白马乡人民政府、白路村委会及村民代表沟通。目前,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基本达成一致,红寺堡区争取2022年1月底前完成应予补偿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工作并将补偿资金兑付给农户。 | 阶 段 性 办 结 | 无 |
序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4 | D2NX2021 | 吴忠市青铜峡市青铜峡镇科进霞光造纸厂锅炉环保设施不运行,烟气直排污染环境,擅自将在线监测设备长期设置于脱线(未联网)状态,逃避监管。 | 青铜峡市 | 大气 | 现场检查时宁夏科进峡光纸业有限公司未生产,但锅炉炉膛内有明火,处于温炉状态,锅炉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未运行,存在烟气直排污染环境问题。该公司锅炉改造项目未进行环保竣工验收,在线监测设备未联网。 | 属实 | 一是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于12月5日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监督熄灭炉火,在锅炉脱硫脱硝技术改造项目未进行环保竣工验收及在线联网前不得投入生产,并做好监督。二是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于12月6日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对企业违法进行立案查处。三是由纪委监委对监管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倒查。 | 未 办 结 | 无 |
5 | D2NX2021 | 吴忠市同心县豫旺镇北崖村原党支部书记(姓胡)违规放羊(早8点至10点,下午4点至6点),破坏草地,严重影响当地的生态平衡,要求处理。 | 同心县 | 生态 | 12月5日,同心县委和政府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县纪委监委、司法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预旺镇政府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开展现场核查,检查时虎海耀饲养23只羊均在圈棚。经询问当事人,存在偷牧行为。通过调取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放牧区域为牧草地,经实地踏勘,发现放牧痕迹。综上,群众反映的违规放羊、破坏草地问题属实。 | 属实 | 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禁牧封育条例》第二十二条“在禁牧区域内放牧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每个羊单位五元以上三十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按照每只羊20元的标准,处以虎海耀460元罚款。预旺镇党委责令虎海耀在预旺镇贺塬村党支部党员大会上做出深刻检查。由于贺塬村包片护林员王彩梅巡查管护不到位,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扣除年度绩效积分20分。 | 已 办 | 给予虎海耀460元罚款 |
序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6 | D2NX2021 | 吴忠市青铜峡市青铜峡镇铝厂附近居民反映,每天从傍晚到第二天天亮,自青铜峡火车站西侧新材料工业园内的化工企业、农药企业飘过来一股腥臭味气体,一年四季都有,这两天异味问题有所收敛。 | 青 | 大气 | 2021年7月2日针对区块一企业异味扰民问题,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对嘉琪隆冶金化工集团烟气无组织排放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并处罚金10万元。9月17日对安硕金属工贸脱硫塔运行不正常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并处罚金10万元。11月10日对东吴农化公司咪唑烷车间氨气吸收塔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厂区有异味问题进行立案查处。12月6日-7日又对以上4家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4家企业按要求完成整改,园区异味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 属实 | 一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青铜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对青铜峡工业园区企业异味排放问题进行约谈,并责令青铜峡市工业园区认真核查,积极整改,12月6日制定《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区块一)异味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从排查摸底、整改提升、任务落实、长效机制等方面细化具体措施。二是12月6日青铜峡工业园区管委会约谈了9家园区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求企业汲取教训、深刻反思,严格自查,全面提升环保设施管理水平。三是青铜峡市工业园区管委会联合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从12月5日起昼夜对工业园区区块一企业拉网式排查,并进一步强化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异味扰民问题。 | 阶 | 无 |
序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7 | D2NX2021 | 吴忠市青铜峡市邵岗镇甘城子村三队村民反映甘城子村西边顺宝养鸡场有几百只鸡,夜里生产时臭味扰民。 | 青 | 大气 | 经查,群众反映顺宝公司夜间生产臭味为厂区露天堆存的有机肥散发异味。检查时该公司有机肥厂、大型沼气均正常运行,有机肥厂生产的部分有机肥虽已订购外销,但受新冠疫情影响错过秋季施肥时节,造成大量有机肥拉运不及时,堆存于厂区好氧发酵车间东北侧堆料棚外,尽管遮盖了篷布,但仍有部分异味散出。同时,邵岗镇对顺宝公司周围居住村民就该公司臭味扰民问题进行入户走访调查,共走访61户,认为气味对生活影响不大的60户,占调查对象的98.3%。2021年12月6日,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顺宝公司厂界内进行无组织废气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均为达标。 | 属实 | 一是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于12月5日向顺宝公司下发《养殖场粪污处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公司于12月7日前清理堆料棚外堆存的有机肥,并监督顺宝公司将堆料棚外堆存的有机肥转运至发酵池并覆盖篷布进行密封,同时对原堆存场地进行彻底清理,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异味。二是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于12月6日对顺宝公司养殖异味问题进行立案查处。目前,堆料棚外的有机肥已全部清理。 | 已 办 | 无 |
序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8 | D2NX2021 | 吴忠市盐池县高沙窝工业园区附近的大垃圾场严重污染环境,要求处理。 | 盐 | 土壤 | 经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12月5日,盐池县委、县政府成立由盐池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盐池县高沙窝镇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开展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填埋场已填埋生活垃圾约2万立方米,宁夏康洁为民环卫工程有限公司未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进行填埋,填埋场东侧部分生活垃圾未及时平整覆土,露天堆放,填埋场北侧及东侧外边坡处有塑料垃圾,未及时清理,造成了填埋场区周边环境污染。 | 属实 | 针对群众反映的盐池县高沙窝工业园区附近的大垃圾场严重污染环境问题,盐池县联合调查组立即组织会商,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立即进行整改。一是成立工作专班,由盐池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住建局、高沙窝镇、康洁公司组织专班人员进入现场,安排机械车辆于2021年12月5日下午14:30进入填埋场对储存的垃圾通过清运、碾压、覆土等措施进行规范填埋,并于12月6日完成了填埋场内部垃圾的推平、碾压、覆土及外围绿化带漂浮物清理工作;二是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根据现场检查给出判定结论,并提出违法行为处理意见或要求,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依据《盐池县农村环卫市场化服务项目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中“涉及各级通报、媒体曝光与投诉”的规定给予康洁公司2万元的罚款;三是由盐池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住建局、高沙窝镇立即安排专人联合对场区整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按照时限整改到位;四是盐池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对区块二(宝塔片区)分管领导孙付升,负责人王照华、业务干事呼国宝进行了提醒谈话;盐池县住建局对分管领导蔡俊,城管大队大队长黄明泰进行了提醒谈话;盐池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会同住建局对康洁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 已 办 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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