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
2018年“回头看”水专项督察清单自治区整改清单第13项:水专项督察发现问题的原因,有工作基础薄弱、生态基流少、治理资金紧缺等因素,但根本还在于思想认识不到位、治理责任不落实、考核问责不严格,特别是自治区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经济和信息化、环境保护等部门协调推进不力、指导督促不够、检查考核不严,导致相关治理工作没有达到预期目标,存在拖拉散漫、前松后紧的情况,水污染防治工作总体比较被动。
二、整改目标及措施
1、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水污染防治工作作为全市生态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组织领导和协同配合,切实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2、完善工作协同机制,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水污染防治的责任。市财政局要预算专项资金支持水污染治理工作,市发改委、住建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等部门要紧密结合国家对水污染防治的有关要求,分年度理清污染治理的重点和任务,定期不定期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有关问题,指导各县(市、区)认真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
3、加强监督检查与考核,督促各县(市、区)按照全市安排部署,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每年组织对各县(市、区)水环境质量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作为市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住建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财政局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市委和市政府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抓紧解决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强力推进,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良好成果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完善工作协同机制。市财政局、发改委、住建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等部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市财政局每年安排专项预算用于水污染防治工作,市发改、工信加大产业政策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全面取缔涉水“散乱污”企业,市住建局加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市水务局严格落实河长制工作职责,协调全市重点河流、湖泊水污染治理工作。各部门定期不定期研究水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中的有关问题,分年度分阶段理清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和任务,稳定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有效实施。
(三)加大考核问责力度。中共吴忠市委办公室、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吴忠市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办法》《吴忠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对各县(市、区)、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年度考核,将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纳入效能目标管理,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通过机制完善,形成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善。全市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强力推进水污染治理工作,确保全市环境质量改善。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吴忠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1月26日,共五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吴忠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53-2034172
联系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开元大道427号
吴忠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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