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吴忠市《关于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需长期坚持的4项任务销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的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任务第三项
关于“2018年‘回头看’整改清单第3项:在个别谈话和下沉督察过程中,有的领导认为,宁夏是少数民族地区,经济落后,特别是近年来经济下行压力大,需要进一步加快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适应发展这个大局;还有的同志反映,一些地方和部门没有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当做政治任务、政治责任来担当,而是作为一般化工作,一般性责任,在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时决心不大,在推进督察整改时能拖则拖,存在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口头表态多、行动落实少等问题,特别在处理发展与保护关系上,存在只算小账、不算大账,只算近期账、不算长远账的情况,没有真正领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正是由于上述原因,导致在政治上站位不高,一些地区和部门整改工作比较被动”的问题。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党委和市(县、区)政府及吴忠市相关部门(单位)
二、整改目标及措施
(一)各级党委和各级政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要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党员干部培训的主要内容,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定不移地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形成政治自觉、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强化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督查推动。
(二)结合年度学习培训任务,区分层次,组织县(市、区)和市直单位有关领导举办“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题培训班,强化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切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三)结合机构改革和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切实加强全市生态环境机构队伍建设,强化能力提升与责任落实,严格日常监管与执法,确保目标任务与责任落实。
三、整改情况
(一)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始终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作为日常理论学习的重点内容。并定期召开党委会、管委会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将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和节能减排项目分解落实,通过现场督查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及环境保护问题,有力推进各项问题的整改。
(二)开发区始终贯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强化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自2018年以来,开发区先后召开的党工委、管委会会议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3次,召开项目环评审批专题会议12次,并利用每周一和周四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的时间,安排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区、市生态环境相关会议精神,并争取第一时间组织学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使领导和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明确了目标任务,为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三)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发区整合优化和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18〕82号)文件精神,开发区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进行整合优化,在仅设置保留的6个部门中,专门设置生态环境保护部门,明确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职责。同时,根据机构设置方案做好开发区生态环境日常监管工作,配合市生态环境局搞好监管和执法。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吴忠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1月6日至2021年1月12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吴忠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305室
联系电话:0953-5097025
联系地址:太阳山开发区太乙街2号
吴忠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
2021年1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