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吴忠市《关于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需长期坚持的4项任务销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的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任务第一项
关于“宁夏生态环境问题比较突出,有自然条件因素,也有发展阶段的原因,但根子上还是各级党委、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不足、意识不强、重视不够”的问题。
责任单位: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吴忠市相关部门(单位)
二、整改目标及措施
(一)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全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具体要求,切实强化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动协调处理重大问题、推动中央和自治区的各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二)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及吴忠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生态立区战略,全力以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把治标和治本有机结合起来,深入分析环境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从源头上解决生态环境保护深层次问题,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确保我市环境突出问题不反弹,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推动建设天蓝地绿水美吴忠。
(三)成立吴忠市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吴忠市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层层压实责任,逐项细化措施,完善督察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查机制,逐项整改、逐项检查、逐项销号。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
(四)紧密结合吴忠市机构改革,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将要出台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重新修订完成《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之间、环保部门与政府其他部门之间的环保责任、关系。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开发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宁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在经济下行压力大、发展任务重的情况下,正确处理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同时,坚持生态优先,严守生态红线,持续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自2018年以来,开发区先后召开的党工委、管委会会议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3次,召开项目环评审批专题会议12次,研究部署了开发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有序推进开发区每年环境保护重点任务的完成。
(二)开发区利用每周一和周四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的时间,安排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区、市相关会议精神,并争取第一时间组织学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同时,要求辖区各企业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作为企业职工学习的重点内容,坚持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学习专业知识,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三)按照《吴忠市委办公室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吴党办发〔2019〕40号)文件精神,开发区管委会高度重视,成立了太阳山开发区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太阳山开发区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压实了责任,明确了整改时限和目标任务。自2018年以来,开发区先后制定了《太阳山开发区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2018年太阳山开发区大气和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方案,坚持从实际出发,以问题整改为导向,以实施生态保护行动为抓手,确保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有章可循。
(四)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发区整合优化和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18〕82号)文件精神,开发区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进行整合优化,在仅设置保留的6个部门中,专门设置生态环境保护部门,明确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职责,确定了目标任务,逐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吴忠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1月6日至2021年1月12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吴忠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305室
联系电话:0953-5097025
联系地址:太乙街2号
吴忠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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