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 > 环境保护 >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太阳山开发区关于自治区“回头看”整改措施清单第三十七项即吴忠市“回头看”整改措施清单第十三项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时间:2019-12-24 来源:吴忠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
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按照吴忠市《关于印发<吴忠市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2019年验收销号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的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任务第十三项关于“督察还发现一些地方落实整改变形走样。吴忠市未按要求将责任追究、群众环境投诉举报查处、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和农田退水污染整治或油气回收治理等任务纳入整改措施清单。一些县区类似问题更为突出,同心县整改方案仅有一项措施,吴忠市利通区至今未制订整改方案,督察整改得过且过”的问题。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和各县(市、区)政府,各工(农)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纪委监委、生态环境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建设交通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二、整改目标及措施

1.吴忠市委、市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吴忠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进行追责,以严厉问责倒逼党员干部观念转变,强化责任落实。对违背科学发展、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责任人,必须严格追责,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护卫绿水青山。对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按照案件管理权限依纪依规实施责任追究。

2.将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燃煤锅炉淘汰纳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清单,201812月前,各县(市、区)完成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排查工作,对排查过程中发现排放不达标的加油站等依法实施处罚,对油气回收未完成的不予年检。各地严格按照整改措施清单中确定的时限要求,每月报送整改任务进展情况,确保按期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及验收销号工作。

3.各县(市、区)党委、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和“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逐项进行梳理,细化工作举措,强化责任落实,20181215前完成整改方案,并报吴忠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整改情况

(一)太阳山开发区严格按照吴忠市整改方案要求,把2018年涉及太阳山开发区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转办的问题纳入清单,进行销号管理,针对2018年涉及太阳山开发区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转办件问题中关于宁夏晟丰元化工有限公司虚假验收的投诉举报问题,2018617日太阳山开发区党工委第6次会议研究决定,作出以下处理:一是责令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王继军作出书面检查;二是给予环保安监局局长尹昀诫勉谈话处理;三是给予环保安监局闫军政务警告处分。并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和群众信访举报问题,逐项整改,边查边改,督促改,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

(二)太阳山开发区现有加油站共5座,20179月前,5座已按环保部门要求安装了油气回收装置,进行了第三方检测验收,完成率100%。对太阳山开发区燃煤锅炉进行排查,建成区内燃煤锅炉已全部淘汰,建成区外5家企业也已完成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

(三)按照《吴忠市委办公室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太阳山开发区细化工作举措,逐项进行梳理,201812月制定了《太阳山开发区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报吴忠市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吴忠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191224日至20191230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 吴忠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305

联系电话:0953-5097025

联系地址:太乙街2


吴忠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

20191224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单位: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党政机关表示 网站支持无障碍浏览 网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