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吴忠市《关于印发<吴忠市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专项督察反馈意见2019年销号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的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任务第十项:关于“一些整改工作拖拉散漫。吴忠太阳山开发区石料加工、煤及煤化工、油气化工、冶炼等行业企业无组织排放问题突出”的问题。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太阳山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
二、整改目标及措施
(一)2019年3月底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进一步对吴忠太阳山开发区石料加工、煤及煤化工、油气化工、冶炼等行业企业无组织排放问题全面排查,建立清单。按照“一企一策”要求,制订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及完成时限,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大落后工艺改进与提升。
(二)市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4月完成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整改方案的制订,分行业、分类别确定颗粒物、V0Cs等无组织排放治理技术路线,明确时间节点,稳步推进无组织排放治理。
(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方案,对辖区内工业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清单,制订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时限及责任主体,加大落后工艺改进与提升,深入开展无组织排放治理。
(四)各地对方案中确定的无组织排放治理项目纳入2019年全市大气污染治理清单中实施治理,按月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于2019年11月底前完成整治。
(五)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保持重拳治污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太阳山开发区按照“一企一策”要求,制订了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及完成时限,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大落后工艺改进与提升,组织人员进一步对吴忠太阳山开发区石料加工、煤及煤化工、油气化工、冶炼等行业企业无组织排放问题全面排查,编制了2019年大气重点项目清单,其中包括:组织排放治理项目两项,庆华地面除尘站的建设及太阳镁业还原车间和精炼车间技术改造;挥发性有机物的检测与修复一项,瑞科新源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的检测与修复。
(二)结合园区实际,于2019年3月制定《太阳山开发区无组织排放整改方案》,分行业、分类别确定颗粒物、V0Cs等无组织排放治理技术路线,明确具体时限及责任主体,加大落后工艺改进与提升,深入开展无组织排放治理。
(三)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组织人员进一步对吴忠太阳山开发区石料加工、煤及煤化工、油气化工、冶炼等行业企业无组织排放问题全面排查,将庆华集团和太阳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项目纳入到2019年大气重点项目清单中。目前,庆华集团和太阳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项目都已完成,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就无组织反馈问题,太阳山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主要领导组织人员多次现场查看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情况,并要求企业加快无组织排放治理项目建设,按时限完成整改销号工作。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吴忠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24日至2019年12月30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吴忠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305室
联系电话:0953-5097025
联系地址:太乙街2号
吴忠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
201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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