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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自治区“回头看”整改措施清单第37项即吴忠市“回头看”整改措施清单第13项整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时间:2019-12-13 来源:吴忠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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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吴忠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吴忠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2019年验收销号工作方案》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任务第37项:关于“督察还发现一些地方落实整改变形走样。吴忠市未按要求将责任追究、群众环境投诉举报查处、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和农田退水污染整治或油气回收治理等任务纳入整改措施清单。一些县区类似问题更为突出,同心县整改方案仅有一项措施,吴忠市利通区至今未制订整改方案,督察整改得过且过”的问题。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201912

整改结果:对利通区建成区内外所有燃煤锅炉进行排查,淘汰范围内未发现死灰复燃现象。建成区内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清零,淘汰建成区外燃煤锅炉3105蒸吨,对不在淘汰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实施特别排放限值改造。加大城乡结合部散煤治理力度,完成利通区36中小学、54个村部、4个乡镇,12个乡镇卫生院清洁取暖改造。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吴忠市生态环境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191216日至20191220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吴忠市生态环境局411

联系电话:0953-2125853

联系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开元大道西427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

2019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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