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吴忠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吴忠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2019年验收销号工作方案》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任务第18项:关于“一些整改工作放松要求。吴忠市青铜峡铝业发电有限公司1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青铜峡铝业有限公司青铜峡分公司特别排放限值改造、青铜峡水泥有限公司工业堆场治理、宁夏庆华煤化有限公司达标治理等重点大气治理工程未按计划要求2017年底前完成”的问题。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
整改完成情况:确定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清单,其中利通区4个,已全部完成。印发《吴忠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推进方案》,对利通区内2017年以来自治区、吴忠市确定的重点大气污染防治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未完成项目。同时对照原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银川都市圈范围内火电、钢铁等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2018年第3号)要求,对利通区内需要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的行业进行梳理,共涉及燃煤锅炉、火电、硫酸等3个行业8个企业,其中吴忠市源盛纸业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2台锅炉已淘汰停用,宁夏宇东纸业有限公司已不存在,宁夏金泽源木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能够达到特别排放限值,宁夏嘉可盛新能源有限公司正在组织验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吴忠市生态环境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16日至2019年12月20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吴忠市生态环境局411室
联系电话:0953-2125853
联系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开元大道西427号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2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