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300012/2021-00052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1-10-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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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机构 | 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责任部门 |
吴忠市拟推荐全区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公示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区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发〔2021〕4号)精神,在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推荐的基础上,按照20%差额择优提出拟推荐自治区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按照表彰奖励有关规定,经审核,拟推荐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6个单位、马占江等30名同志为全区就业创业工作表彰对象,现予以公示:
一、拟表彰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
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吴忠市税务局
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吴忠市利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吴忠市红寺堡区柳泉乡人民政府
青铜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铜峡市邵岗镇人民政府
盐池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国家统计局盐池调查队
同心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同心县税务局
国家统计局吴忠调查队
吴忠市总工会
吴忠市妇女联合会
吴忠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
二、拟表彰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
马占江 吴忠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丁学春 吴忠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群工作科科长
马晓庆 国家统计局吴忠调查队劳动力调查科科长
李 红 吴忠市妇联妇女发展维权部部长
樊琳莉 吴忠市乡村振兴局行业和社会扶贫科科长
王正东 吴忠太阳山开发区经济发展和招商局副局长
初风敏 宁夏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史文丹 吴忠市利通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副局长
余小燕 吴忠市利通区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科员
白学忠 吴忠市利通区郭家桥乡人民政府劳动保障站站长
邱 刚 吴忠市利通区胜利镇人民政府劳动保障站站长
卢维生 吴忠市红寺堡区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贾永慧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级主任科员
田进明 吴忠市红寺堡区太阳山镇副镇长
李思杨 国家税务总局吴忠市红寺堡区税务局局长
胡济红 青铜峡市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花 蕊 青铜峡市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四级主任科员
霍晓玲 青铜峡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室八级职员
马思瑾 青铜峡市市场监管局科员
刘廷志 盐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冒万军 国家税务总局盐池县税务局副局长
和泽民 盐池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四级主任科员
刘 花 盐池县瀑森劳务有限公司经理
买 兰 共青团同心县委员会书记
马吉云 同心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拓占仓 同心县预旺镇副镇长
马兴国 宁夏三兴食品产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马 艳 吴忠市利通区上桥镇人民政府科员
荀 浩 青铜峡市瞿靖镇人民政府科员
许大勇 国家税务总局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税务局副局长
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到10月20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打电话、写信或来访的方式,向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来信请寄: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就业科,邮编751100,举报电话:0953-2036378。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奖励,将取消被举报单位和被举报人的奖励资格。
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