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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0012/2020-00026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4-17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机构 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 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度企业稳岗返还第四批 拟返还28家企业名单公示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信息化厅等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稳定和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宁政办规发〔2020〕3号)及《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宁人社发〔2019〕39 号)精神,为保证此项工作在疫情期间顺利开展,按照特事特办、成熟一批、发放一批的原则,我局与市发改委、工信局联合对2019年度市本级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申报企业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审核,并对企业的信用情况进行核实,拟确定第四批28家企业符合返还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417日—2020423日。

公示期间,如有任何问题,请拨打监督电话0953-2038255,或现场到市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进行反馈。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及联系方式,我们将及时进行核查,并为举报人保密。经核查,若举报问题属实,我们将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取消其申报资格。

 

附件:第四批拟返还28家企业名单

 

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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