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
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为确保各项价格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工作落地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节假日期间等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市场价格监管。抓好农副产品、防疫物资、旅游业、交通运输、电商平台、名优白酒等重点领域价格监管,强化线上销售商品和服务的价格监管,加大巡查检查,加强政策指导,依法查处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误导性价格标示、不履行价格承诺以及散布涨价信息、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加强标准化菜市场、大型超市、“菜篮子”连锁超市和社区蔬菜直销店等蔬菜粮油价格监管,保障粮油肉蛋菜果奶等重要民生商品和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价格平稳运行。
二、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加强水电气等公用事业领域价格监管,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
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环节不同名目的不合规收费项目。严格规范经营者收费行为,建立健全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和群众负担,持续对转供电主体及时落实国家优惠减免政策情况进行检查,开展违规涉企收费、摊派事项和各类评比达标活动专项清理,大力整治第三方截留减税降费红利等行为,加强政策辅导和服务监管,进一步畅通减税降费政策传导机制。破除招投标隐性壁垒,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民营企业公平参与招投标的行为“零容忍”,对违法违规的坚决予以查处,推动形成公平开放、竞争有序、行为规范的市场环境。
三、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做好抽查监管工作,建立完整的执法检查文书资料。
四、广泛开展提醒告诫。通过开展提醒告诫、约谈、整改、教育等方式,关口前移,告诫经营者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价格串通、哄抬物价、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引导经营者增强价格自律意识,做到明码标价,守法经营。
五、加大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违法促销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对经提醒告诫拒不整改、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行为依法严惩,公开曝光,形成震慑威力。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六、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严格审查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增量政策措施,持续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存量政策措施。专项清理与企业性质挂钩的行业准入、资质标准、产业补贴等规定和做法,推进产业政策由差异化向普惠化转变,依托自治区“12315”市场监督投诉举报平台,建立面向各类市场主体的投诉举报和处理回应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有违公平竞争问题的处理情况。
七、加强协作沟通。对重大价格收费问题及时上报沟通,做好相关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和总结。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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