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案件类别 | 案值 | 处罚结果 | 结案时间 | 备注 |
1 | 吴市监处字[2020]15号 | 宁夏老百姓健康药房益仁店经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产品技术要求、未经注册、销售无合格证明文件的医疗器械及进口医疗器械外包装标识标签不符合规定口罩案 | 经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产品技术要求、未经注册、销售无合格证明文件的医疗器械及进口医疗器械外包装标识标签不符合规定口罩 | 2750元 | 1、销售未经注册医疗器械,没收违法经营剩余的医疗器械(DOC CHECK FACE MASK口罩)380只,处以5万元罚款;2、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无合格证明文件医疗器械,处以2万元罚款;3、进口的医疗器械应当有中文说明书、中文标签,处以1万元的罚款;三项合计:捌万元整(¥80000元) | 2020年6月29日 | |
2 | 吴市监处字[2020]16号 | 马玉军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案 | 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 | 6165元 | 没收违法所得6165元,处以货值金额十八倍(按十万元计)的罚款计1800000元,两项合计1806165元。 | 2020年6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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