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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2020年吴忠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吴市监发〔2020〕13号

 

 

各分局,市局机关各部门

    现将《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2020年吴忠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2020年吴忠市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吴忠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根据《中共吴忠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吴忠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吴法办发〔2020〕8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市委、政府重点任务,有效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为加快法治吴忠、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2020年吴忠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安排部署,坚持依法治国总目标,严格公正执法,科学决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法制监督,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为吴忠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三、落实措施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方面

1.关于加强权责清单规范管理落实措施:依据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废改立变化,按照自治区权责清单“三级四同”要求,参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和自治区药监局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我局权责清单。(责任领导:杨学金;牵头部门:市局政策法规科;配合部门:各分局、市局各业务科室;完成时限:2020年11月)

 2.关于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措施: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实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发照”的全程电子化登记,企业足不出户就可办理营业执照。建立商事主体注销网上服务专区,整合市场监管、人力资源、商务等相关部门的注销业务资源,优化流程,在全市实现商事主体注销“一网”服务。按照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1+16”政策任务分工,简化企业开办手续,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在1至3个工作日,其中工商登记注册不超过1个工作日。继续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精简审批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实行容缺受理,提升登记便利化。(责任领导:马国兴;牵头部门:市局登记注册科;配合部门:各分局、市局相关业务科室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方面

 3.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措施: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专家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及备案等制度。加强代市政府起草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保障代市政府起草文件合法合规。(责任领导:杨学金;牵头部门:市局政策法规科;配合部门:各分局、市局各科室;完成时限:2020年11月)

4.关于加大清理工作力度落实措施:严格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与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规范性文件冲突情况,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年度清理。对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实行动态化管理,统一登记、统一编号,依法公布。(责任领导:杨学金;牵头部门:市局政策法规科;配合部门:各分局、市局各科室;完成时限:2020年11月)

(三)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方面

5.关于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落实措施: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依法执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责任领导:杨学金;牵头部门:市局政策法规科;配合部门:各分局、市局各科室;完成时限:2020年11月)

6.关于落实风险评估制度落实措施:对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做到风险评估应评估尽评估。(责任领导:杨学金;牵头部门:市局政策法规科;配合部门:各分局、市局各科室;完成时限:2020年11月)

7.关于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落实措施:执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决策咨询、案件审理、复议诉讼处理等作用。(责任领导:杨学金;牵头部门:市局政策法规科;配合部门:各分局、市局各科室;完成时限:2020年11月)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

8.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实措施:配合市编办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改革,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根据监管需要整合优化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减少执法层级,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推进执法力量下沉。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市场监管与公安、检察等司法机关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行政处罚案件按照规定及时录入“两法衔接”平台。(责任领导:杨学金、尹训刚;牵头部门:市局组织人事科、执法稽查科;配合部门:各分局、市局各业务科室;完成时限:2020年11月)

9.关于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落实措施:持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重点行政执法事项逐步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确保行政权力正确运行。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商标广告、产品质量、消费维权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强化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重点商品的监督执法。严格执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3号令,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调查取证、告知等重点环节执法程序,明确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的适用条件。执行自治区市场监管厅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按照行政裁量标准、范围、种类、幅度实施行政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责任领导:杨学金、尹训刚;牵头部门:市局政策法规科、执法稽查科;配合部门:各分局、市局各业务科室;完成时限:2020年11月)

10.关于优化和改进行政执法方式落实措施: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使用自治区统一建设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推行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不断创新执法方式,探索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要求使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录入行政执法信息。(责任领导:杨学金、尹训刚、马国兴;牵头部门: 市局政策法规科、信用监管与信息化建设科、执法稽查科;配合部门:各分局、市局相关业务科室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

(五)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方面

11.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措施: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不断增强政策解读、关切回应、政民互动、公众参与等工作成效。坚持面向基层,贴近群众,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扎实做好食品、药品、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抓好政务公开阵地和载体建设,强化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栏目设置功能升级等,推动平台渠道整合协同发展,提高各类平台的影响力和信息受众面。(责任领导:杨学金;牵头部门:市局办公室;配合部门:各分局、市局各科室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

12.关于深化信用体系建设落实措施: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市各相关部门使用自治区统一建设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相关监管信息通过自治区平台全量归集,实现此项工作“一网归集、一网开展、一网公示”。抽查检查结果政府各相关部门间互认,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效率,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责任领导:马国兴;牵头部门:市局信用监管与信息化建设科;配合部门:各分局、市局各业务科室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

13. 关于健全行政纠纷化解机制落实措施:构建完善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纠纷解决机制,做好行政复议的案前、案中调解工作。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作用,依法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加强和规范信访工作,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责任领导:杨学金、马国兴;牵头部门:市局政策法规科、网络交易监管科、办公室;配合部门:各分局、市局各科室;完成时限:2020年11月)

14.关于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落实措施: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流程,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强化行政复议层级监督,加强对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加大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全面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公信力。认真贯彻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不断规范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提升行政应诉能力和水平。(责任领导:杨学金;牵头部门:市局政策法规科;配合部门:各分局、市局相关业务科室;完成时限:2020年11月)

(七)健全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方面

15.关于强化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落实措施: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贯彻《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切实加强市局党委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点任务,创新方式方法、细化责任,认真解决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以用促学,增强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不断提高履职意识与能力,着力推进目标任务落实。(责任领导:杨学金;牵头部门:市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配合部门:各分局、市局各科室;完成时限:2020年11月)

16.关于持续开展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落实措施:按照自治区《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2020年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要求,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和市场监督管理法治建设工作为抓手,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指标任务圆满完成。(责任领导:杨学金;牵头部门:市局政策法规科;配合部门:各分局、市局各科室;完成时限:2020年11月)

17.关于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落实措施:继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介及本局微信公众号、微博、手机APP等新兴媒体普法渠道,大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先进经验、典型做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责任领导:杨学金;牵头部门:市局政策法规科、办公室;配合部门:各分局、市局各科室;完成时限:2020年11月)

18. 关于强化工作保障落实措施:各部门各单位要完善党委领导、部门负责、各方协同、公众参与的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强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经费保障。市局将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有关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市局政策法规科。(责任领导:杨学金;牵头部门: 市局办公室、财管理科、政策法规科;配合部门:各分局、市局各科室;完成时限:2020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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