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市局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问题整改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落实。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问题整改方案
根据《吴忠市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问题整改方案》要求,为确保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到位,进一步优化服务,提高效能,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改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对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专项督察时提出的问题为导向,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分析查找问题存在的根源,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以激发民间投资创业热情为工作重心,推进商事制度改革、降低企业准入门槛、简化行政审批办事流程,不断提高执法效能,增强服务能力,扎实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见效,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促进全市民营经济增量提质。
二、加强领导
为切实抓好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成立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蒋耀强
副组长:杨学金、尹训刚、马国兴、郭占洋
成 员:各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科,负责统一协调、统筹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工作。
三、整改措施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简化企业开办手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促进市场主体繁荣发展。深化市场主体强制注销改革试点,规范注销手续,扩大试点范围,解决市场主体退出难问题。深化“一窗通办”“容缺受理”,推进“只跑一次”改革,打造优质营商环境。(责任领导:马国兴,责任部门:登记注册科,配合部门:各分局;完成时限:2020年6月15日)
(二)优化办证工作流程。进一步优化行政许可及登记备案办事程序,将由市局办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特种设备安装告知、药品经营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和生产备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邮寄)证明、相关食品生产、药品、医疗器械登记备案事项的变更、注销等事项委托各县、分局办理,方便办事群众,提高办事效率。同时,压缩办证时限,将气瓶充装许可压缩到15个工作日;药品零售企业许可压缩到承诺的20个工作日;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审批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压缩到承诺的2个工作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压缩到承诺的22个工作日;科研和教学用毒性药品购买审批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承诺办理时限为1个工作日,即来即办;食品经营许可审批时限压缩到18个工作日;食品生产许可证窗口核发时间压缩到3个工作日;广告发布登记压缩为即来即办。(责任领导:尹训刚、马国兴、郭占洋,责任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管科、餐饮食品监管科、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科、商标广告监管科,配合部门:各分局;完成时限:2020年6月15日)
(三)实施品牌培育战略。指导民营企业因地制宜注册商品商标、集体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提高产品附加值。鼓励民营企业发明自主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责任领导:尹训刚,责任部门:商标广告监管科,配合部门:各分局、市局机关各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11月15日)
(四)推动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引导、支持民营企业上网或就近到“商标受理窗口”咨询、办理商标注册、变更、续展等受理业务,使商标咨询更直接、商标查询更便利、商标注册更快捷。(责任领导:尹训刚,责任部门:商标广告监管科,配合部门:各分局、市局机关各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6月15日)
(五)提高市场监管效能。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在市场监管领域全覆盖,全市系统“双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3%,抽查结果公示率达到100%;推进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切实减少过多干预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复检查。(责任领导:马国兴,责任部门:市场主体监管和信用建设科,配合部门:各分局、市局机关各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11月15日)
(六)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健全部门间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用,建立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扩大联合惩戒范围和领域,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约束机制,依法对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让守信企业在市场中获得更多机会和实惠。(责任领导:马国兴,责任部门:市场主体监管和信用建设科,配合部门:各分局、市局机关各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11月15日)
(七)清除市场竞争壁垒。加强价格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清理废除涉及妨碍市场准入、产权保护、市场壁垒等内容的政策措施;查处并公布一批价格违法及不正当竞争案件,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公平争的市场发展环境。(责任领导:尹训刚;责任部门:稽查支队、价格监督与反不正当竞争科,配合部门:各分局、市局机关各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6月15日)
(八)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推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坚持执法重心下移,理顺职责关系,避免职责交叉,多头多层重复执法,提高监管执法效率。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合法、公正、透明。(责任领导:杨学金、尹训刚,责任部门:稽查支队、组织人事科、法规与执法监督科,配合部门:各分局、市局机关各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6月15日)
(九)增强依法经营意识。结合“12•4”宪法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要活动时段以及“法律八进”“以案释法”等活动,加强对民营企业诚信守法、以信立业的宣传教育。(责任领导:杨学金,责任部门:法规与执法监督科,配合部门:各分局、市局机关各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12月15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局、市局机关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把依法保护民营经济发展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措施、责任部门(岗)、责任人,完成时限,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责任部门、配合部门都是具体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明确路线图,倒排工期,合理安排任务进度,争取工作主动权,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各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推进机制,定期调度,及时督促,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务求各项整改措施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三)报送整改进度。各局、市局机关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按照《整改方案》中的责任分工,于每月15日前报送整改进展情况;于6月10日前报送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报告;于12月10日前报送全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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