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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案件类别

案值

(万元)

处罚结果

结案时间

备注

1

吴市监处字[2020]10号

宁夏新鸿原医药有限公司哄抬价格销售PM2.5防雾霾专用口罩违法行为案

哄抬价格

1.017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4921.34元;处以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计:24606.7元;两项共计:29528.04元。

2020.2.17


2

吴市监处字[2020]03号

吴忠市利通区老僧五金批发部销售产品标识不符合规定案

产品标识不符合规定

1.92

处以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的罚款计5760.00元(伍仟柒佰陆拾圆整)。

202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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