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各重点用能单位:
为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吴忠市关于节能减排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全市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监督管理,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和列入国家《“百千万”企业名单》要求,现就开展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查依据和内容
按照国务院、自治区、吴忠市《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原检总局令第132号)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JJF1356-2012),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使用,能源计量数据管理以及能源计量工作人员配备和培训等工作情况开展审查。
二、审查范围
全市重点用能单位(名单见附件)。
三、时间安排
2019年3-5月份,重点用能单位制定能源计量自查方案,并按照要求报送自查资料(1、本单位基本情况和组织机构设置框图;2、能源计量工作自查报告;3、能源计量管理制度;4、审查期内能源统计报表,以及根据实际情况提高能源审计报告、能源平衡测试报告、能源效率限额对标报告和节能降耗改造技术报告等;5、能源计量人员一览表;6、主要用能设备一览表;7、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8、进出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分表;9、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一览分表;10、主要用能设备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分表;11、其他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分表;12、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统计汇总表;13、能源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统计总表;14、年度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情况表;15、能源流向图;16、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及计量采集点网络图;17、能源计量器具自行检定、校准的有关检定装置量值传递溯源框图;18、能源计量器具量值传递、溯源框图。上述表格请查询《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JJF1356-2012))。
6-8月份,各局组织审查工作小组,依据规范要求,对各自辖区内重点能源单位采取企业自查和现场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面审查,并形成能源计量审查报告。
四、有关要求
(一)各局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督促本辖区内重点用能单位,按时开展自查并报送审查资料。
(二)各重点用能单位要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认真开展自查,及时报送自查资料,完成自查记录和自查报告,积极配合开展现场审查。
(三)各局于9月20日前将开展辖区内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工作总结上报市局标计科。
联系人:闫丽君
联系电话:0953-2125420
附件:吴忠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企业名单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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