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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排查校园食品安全隐患守护校园食品安全行动的通知

吴市监发〔2019〕21号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教育局:

全面提升我市学校(含托幼机构,下同)食堂餐饮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防范校园食品安全风险,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校园食品安全,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厅、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排查校园食品安全隐患守护校园食品安全行动的通知》(宁市监发〔2019〕21号)精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一年的排查校园食品安全隐患、守护校园食品安全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提升我市餐饮质量安全水平为契机,结合全市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通过开展为期一年的排查校园食品安全隐患、守护校园食品安全行动,严格落实校(园)长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分管校(园)长的管理责任,规范食堂的原料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行为。全面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原料公开招标和定点采购等制度。实现校园食堂和供餐单位“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借助电子化、信息化手段,广泛推行网上“明厨亮灶”。学校量化分级管理评定良好以上等次达到90%。

二、行动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

三、时间安排

2019年2月28日至2020年1月20日。

四、行动内容 

(一)明确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校(园)长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设立由学校领导、后勤管理部门负责人和食堂经营管理负责人等组成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食品安全岗位职责,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索证索票、健康管理、食品留样、清洗消毒、定期自查等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并认真落实。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将学校食品安全作为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培训考核从业人员,每月应组织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内部自查。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应详细记录,及时报告、反馈、整改和复查,并建立相关记录。

(二)严格操作规范,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十项规定》,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从原料采购、索证索票、人员管理、设施设备、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各环节严格控制食品安全。重点加强对米面油、肉类和禽类采购管理情况的检查,严禁使用来源不明、过期变质、未经检疫肉类等原料。落实色标管理、冰箱超市化管理等要求,严禁生熟食品混放、生熟刀具案板混用。检查学校配备的加工、贮存、陈列、餐饮具洗消保洁等设施设备是否与经营规模相匹配、是否正常运行。检查留样柜容量是否能够满足使用需要,留样是否规范。 

(三)严把准入关口,规范校园及周边经营者食品经营许可。严格按照许可、登记、备案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施许可登记及备案,重点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备布局、清洗消毒、冷藏冷冻和食品留样的审查力度。对于无证供餐的学校(幼儿园)食堂,要立即督促其申请办证,达不到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

(四)加强日常监管,严格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学校食堂管理纳入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重点内容,强化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督促学校食堂落实“明厨亮灶”要求,公开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便于家长进行监督。加速量化等级提档升级,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等级,对量化分级等级较低的要增加监管检查频次,努力提升“A”级评定率以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店经营的油炸食品、膨化食品、豆制品、糖果、果味饮料等为重点品种,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销售“三无”、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发现经营来源不明、票证不全、质量不合格的廉价小食品一律下架退市,追根溯源,从严查处,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五)强化技术监督,开展抽样检测。加强对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餐用具清洗消毒、蔬菜农残、煎炸过程用油、肉类水分等的快速检测,将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列为市抽、省抽、国抽重点对象,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和抽检结果。对抽检不合格的,要立即通知学校不准食用,并依法查处。

(六)加强宣传培训,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校(园)长、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经营者的教育培训,重点宣传培训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重点解读新修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食品中毒防控知识,提升校(园)长、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底线意识,提高其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控制能力和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责任到人。守护校园食品安全行动是一项全年性的工作,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各级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学校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市场监管所与辖区内学校要逐一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落实各自责任,认真排查学校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仔细谋划,制定工作措施,细化任务,明确目标,责任到人。通过行动,切实提升我市学校食堂餐饮质量安全水平,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督导,确保落实。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同,注重齐抓共管,各级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结合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对各地守护校园食品安全行动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督查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量化分级公示、开展明厨亮灶活动等情况。市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将对重点地区、重点学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三)加大宣传,报送信息。各县(市、区)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总结各地守护校园食品安全行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各类媒体宣传,曝光典型案例,扩大影响面。及时将行动信息简报上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2019学年度春、秋季学期结束前(2019年6月20日,2019年12月20日)上报行动总结及统计表。

 

附件:1.排查校园食品安全隐患情况统计表

          2.排查校园食品安全隐患自查表

 

联系人:吴忠市市场监管局:马   2906856  151095358吴忠市教育局:       2037978  1895534910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吴忠市教育局

2019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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