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吴忠市“两会”期间食品及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吴忠市“两会”期间食品及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方案
吴忠市“两会”将于今年1月13日至1月17日召开,为确保吴忠市“两会”顺利召开,保障会议期间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特制定本保障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组织开展接待宾馆的食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会议期间食品及特种设备安全,确保不发生突发性安全事件。
二、组织领导
成立吴忠市“两会”期间食品及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会议期间食品及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开展接待宾馆食品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组 长:蒋耀强
副组长:杨学金 郭占洋 李 伟
成 员:邓雪莲 吴方敏 余海峰 文 晶 强 杰
吴晓慧 马 江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餐饮食品监督管理科,负责协调会议期间保障事项,落实接待宾馆餐饮食品及电梯安全监督管理。
联络员:余海峰 联系电话:13995336785
三、保障安排
本次保障时间为2019年1月13日至1月17日,重点对吴忠红宝宾馆的电梯进行集中检查,要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加强日常维护保养,认真填写维保记录;电梯维保单位要加强设备维保工作,开展运行安全自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电梯运行安全。对红宝宾馆开展监督检查,签订责任书,对其食品、食品原料及生产经营场所根据《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手册》要求从设施设备、原料采购、加工制作、餐具洗消、食品留样、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检查、指导,并做好现场监督检查记录。要求对厨房及就餐、接待场所的地面、墙角、台面、蒸箱、冰箱(柜)、食品盛放容器及工用具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洗、消毒。驻点监督员提前介入红宝宾馆,审查接待食谱、24小时开展驻点监督,携带快检设备开展快速检测,并保留记录。
四、保障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明确职责。利通区分局要制定具体保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参加保障工作人员要有高度的政治觉悟和工作责任心,勇于承担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保证会议期间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及时掌握保障工作的要求和安排,认真分析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点,提前介入,使保障工作有序、有效开展,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保障人员、驻点监管。驻点监管人员坚守工作岗位,熟练掌握《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监督员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和24小时驻会保障工作。
(四)加强沟通、报送信息。市局相关科室与利通区分局要密切协作,及时沟通相关信息,各科室、参与保障工作人员手机24小时保持畅通,遇有重大、突发情况及时报告。
附件:1、吴忠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2、吴忠市“两会”期间食品及特种设备安全保障联络员表
附件1:
吴忠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为了全面保障吴忠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及时有效地防范、调查、控制和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根据《吴忠市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吴忠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坚持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和及时反应、快速行动的原则。根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件发展,有效开展应急工作。
二、成立领导小组
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成立吴忠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做好会议期间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蒋耀强
副组长:杨学金 郭占洋 李 伟
成 员:邓雪莲 吴方敏 余海峰 高 宁 王永红 强 杰
(二)工作职责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综合协调和应急管理科,负责会议期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和处理工作,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工作实施统一指挥,落实分级处理工作,指导督查承担食品安全保障任务的利通区分局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办公室联系人:邓雪莲 0953-2906859 18095311562
三、应急预警
(一)加强日常监管。承担会议期间食品安全保障任务的利通区分局加强对指定接待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场所、重大活动,尤其是餐饮服务中的高风险食品(冷、生食品)的日常监管,通过监管及时作出预警。同时加大对会议期间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的监测力度,对报道的有关食品安全信息及时上报,做好相关预警工作。
(二)加强信息报送。承担食品安全保障任务的工作人员要按《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宁食药监〔2015〕26号)要求,做好会议期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
(三)加强应急预防。承担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任务的利通区分局要及时对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件的信息进行分析,做好可能引发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预警工作,按照应急预案的程序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措施。
四、事件报告
会议期间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或疑似食品安全事件的应当按照《吴忠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及时、准确、逐级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谎报和缓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五、应急处置
会议期间,一旦发生《吴忠市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等级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按照规定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查处置;同时全程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一)调查处理准备
承担会议期间食品安全保障任务的单位接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后,应立即做好食品安全事件调查、处理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协调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各指派2名以上)赴现场调查。
(二)现场调查和判断
1、协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事件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并对与食品安全事件有关的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2、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情况初步确认可疑食品并对可疑食品的原料来源、质量、加工、贮存、餐饮消费过程等进行认真调查取证,做好记录。对已造成食品安全事件或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件的,向有关食品加工、流通和餐饮服务经营者了解与食品安全事件有关的情况,并采取以下措施:
(1)封存造成食品安全事件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件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
(2)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
(3)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监督销毁;未被污染的食品,予以解封;
(4)依法对食品安全事件及其处理情况进行发布,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
3、承担会议期间食品安全保障任务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在完成调查的基础上,对所收集到各方面证据或资料进行综合整理并提出初步意见,结论性意见需依据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进行最后确认。
(三)舆论引导。应急响应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对外发布食品安全事件有关信息,相关信息由应急指挥办公室统一发布。
六、责任追究
在对会议期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承担会议期间食品安全保障任务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情形的,或者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造成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食品经营者,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或者有犯罪嫌疑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2:
吴忠市“两会”期间食品及特种设备安全保障联络员表
单位 | 职务 | 姓名 | 联系电话 |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 蒋耀强 | 13995154597 |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 杨学金 | 18995103383 | |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稽查专员 | 郭占洋 | 13014222999 | |
食品综合协调和应急管理科科长 | 邓雪莲 | 18095311562 | |
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 吴方敏 | 13895560001 | |
餐饮食品监督管理科科长 | 余海峰 | 13995336785 |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科长 | 文晶 | 13895359181 | |
利通区分局 | 局长 | 李伟 | 13895580099 |
副局长 | 强杰 | 13895516088 | |
食品科科长 | 吴晓慧 | 13995139055 | |
古城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 马江 | 13235388288 | |
古城市场监督管理所 | 靳宁雯 | 13895531660 | |
古城市场监督管理所 | 丁浩 | 138955833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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