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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绩效考核的通知

吴食安委办发〔2018〕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根据《吴忠市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方案》(吴党办发〔2018〕37号)要求,现就开展全市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绩效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工(农)业园区管委会,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二、考核依据

2018年吴忠市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绩效考核细则》(吴食安委办发〔2018〕12号)。

三、考核方法

(一)考核方法:考核由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不进行现场考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工(农)业园区管委会,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统一报送电子版考核资料(包括各单位自评报告)。考核主要内容包括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和食品药品安全状况两个方面,对食品药品安全组织领导、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保障水平等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评议考核。具体考核指标和分值在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赋分细则中体现。

(二)资料上报时间:2018年12月25日前

(三)结果反馈: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工(农)业园区管委会,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效能考核结果公布后,上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吴忠市效能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确保考核工作有序开展。

(二)确保工作质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工(农)业园区管委会,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2018年吴忠市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绩效考核细则》规定做好考核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工作,确保考核数据经得起核查,考核结果经得起检验。

(三)严肃考核纪律。考核工作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通过考核发现和解决问题,改进工作。考核工作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附件:考核材料上报要求及说明

 

 

              吴忠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18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考核材料上报要求及说明

 

一、 全部考核材料只需提供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报送。

二、正式印发的文件以扫描件、网址链接或照片等形式提供。

(一)根据吴忠市食药安办印发的《2018年吴忠市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绩效考核细则》序号,将电子版材料放在相应文件夹内。文件夹及材料需按统一格式命名,文件夹的命名格式为“××县(市、区)、开发区工(农)业园区管委会-考评要点×”或“××单位-考评要点×”;文件的命名格式为“××县(市、区)、开发区工(农)业园区管委会-评分细则× -××文件”或“××单位-评分细则× -××文件。如:“市农牧局2018年食品药品考核资料—---  四、市农牧局扩展完善农产品追溯系统-----1、市农牧局农产品追溯试点工作”

(二)自评报告只需报送电子版,并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三)涉密文件的报送应符合保密工作相关规定。

三、加分项和减分项所报材料请按照《2018年吴忠市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绩效考核细则》(吴食安委办发[2018]12号)标准和要求上报。

四、所有材料请于2018年12月2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吴忠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各县(市、区)、园区报送至电子邮箱:

Wuzhong96311@126.com

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报送至电子邮箱:

1663928428@qq.com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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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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