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吴忠市2018年“质检利剑”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
现将《2018年“质检利剑”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吴忠市2018年“质检利剑”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始终保持执法打假的高压态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力推进产品质量提升,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按照《自治区质监局关于印发〈2018年“质检利剑”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宁质技监〔2018〕43号)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行动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质检系统执法打假工作会议和自治区“扫黄打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各类专项执法打假行动,通过严查彻办大案要案,切实增强对质量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宣传力度和共治力度,使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惩处、区域性质量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发挥查处一起案件,震慑一类违法行为,警示一批企业的效应,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产品质量总体水平不断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消费品打假“质检利剑”专项行动。围绕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日用品,以儿童用品、家用电器、家具家装、纺织服装等产品为重点,配合消费品安全标准“筑篱”专项行动,加强执法检查,严查生产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明示标准产品、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
(二)深入开展农资产品打假“质检利剑”专项行动。围绕服务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以化肥、地膜、农机及配件等产品为重点,严厉打击化肥产品有效含量不足、虚假标识及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和短斤少两等计量违法行为、严查坑农害农质量违法案件。在春、秋两季组织开展化肥产品农资打假集中行动。
(三)深入开展建材产品打假“质检利剑”专项行动。以钢材、水泥、玻璃、电线电缆、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防水材料、涂料、人造板、输水管、混凝土路面砖等产品为重点,严查无证生产、不符合标准、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去产能”工作,严厉查处生产“地条钢”热轧硅钢片等淘汰落后建材产品违法行为。
(四)深入开展汽车配件打假 “质检利剑”专项行动。以制动器衬片、滤清器、增压器、电池、灯具、轴承、轮胎、内饰等产品为重点,对汽车配件销售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严查无证生产、不符合标准、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未经认证出厂、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
(五)深入开展车用汽柴油打假“质检利剑”专项行动。对汽柴油生产开展执法检查,依法严查汽柴油不符合国家标准、虚标标号、铅锰超标、违法添加硅化物、甲缩醛等违法行为;无证生产或超范围生产车用燃油的违法行为;在汽油中私自添加乙醇、甲醇以及其他溶剂冒充汽油销售等违法行为;以燃料油、溶剂油、调和油冒充汽柴油以次充好的违法行为。
(六)深入开展食品相关产品打假“质检利剑”专项行动。以食品用纸制品、食品用塑料包装及容器、餐具洗涤剂等为重点,依法查处无证生产、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等违法行为。
(七)深入开展电子商务产品打假“质检利剑”专项行动。
以网上热销、群众投诉较多、价格不合理、媒体曝光的产品为重点,按照“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的工作要求,严查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在抓好上述七个专项行动基础上,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本地区重点产品,组织开展“质检利剑”专项行动。同时,要认真开展特种设备执法打假,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印刷品质量监管,抓好“伪基站”“黑广播”等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推进“扫黄打非”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组织发动阶段(2018年4月底)。各局部署开展专项行动,组织排查梳理违法案件线索,启动重点案件查办工作。
(二)打击整治阶段(2018年5月至11月)。各局组织重点案件查办工作,加大专项行动协调督查力度,开展专项行动新闻宣传。
(三)巩固总结阶段(2018年12月)。各局做好专项行动总结工作,查找不足,建立执法打假长效机制,巩固“质检利剑”行动成果。
四、工作措施
(一)深入摸排质量违法案件线索。一是高度重视群众举报、监督抽查、上级交办、外系统移送等各种渠道获取的质量违法案件线索,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组织调查处理。二是以日常监管发现有违法行为、有质量违法记录以及网络、媒体报道或者消费者投诉举报反映有质量问题的生产加工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活动,获取案件线索。三是与行业协会建立打假协作机制,鼓励同行业相互监督。加强与电商平台的对接,充分发挥12315、12365、12331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及时发现查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二)组织开展集中打假行动。结合各地实际,突出重点时节、重点产品、重点产业、重点区域,集中时间,整合力量,统一行动,集中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质量违法行为,集中曝光一批质量违法典型案例,以严查彻办大案要案为突破口,推动“质检利剑”行动全面深入开展。在春、秋两季组织开展农资打假集中月行动。
(三)深化区域整治。按照形成多元共治工作格局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企业负主体责任、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通过执法检查、派员督查、暗访摸排等措施推动消费品、农资、建材、纺织纤维等重点区域整治工作深入开展。通过投诉举报数、违法案件数、企业取证数、抽查合格率的前后对比对整治效果进行评估评价。对质量违法行为突出、问题复杂、整治困难的重点区域,专题报告当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集中整治。对责任落实不力导致严重质量问题的,市局将进行约谈督办。
(四)强化综合打击治理。一是健全完善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案件移送和线索通报,积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二是依法公开假冒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推行质量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大对质量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三是围绕推进企业标准自我声明与监督制度的实施,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以承诺企业及其履行承诺情况为重点,组织开展执法检查。
(五)加强宣传发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协调,综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进行执法宣传,始终把握舆论主动权,形成执法打假声势。加大对重大案件和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提高执法打假的影响力和震慑力。加强执法宣传方式创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切实达到“查处一起案件、震慑一类违法行为、警示一批企业”的目的。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任务,确保“质检利剑”打假行动取得实效。要建立上下协调、部门联动、协查协办的工作机制,坚决杜绝有案不查、推诿扯皮等问题。
(二)强化督查考核。各局要建立完善执法打假责任清单制度和行政执法督查制度,推行执法打假绩效管理,加强“质检利剑”行动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加大督办和协调力度,切实提升执法打假执行力。
(三)严格执法行为。各局要加强执法规范化管理,不断优化执法流程,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健全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责任追究,坚决杜绝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行为,防止有令不行、吃拿卡要、粗暴执法等不规范行为。
(四)严格信息报送。各局要做好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设专门的信息员,固定联系人,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请各局在报送2018年执法打假工作半年、全年工作总结时,将“质检利剑”行动开展情况作为重要内容一并报送市局稽查支队,大案要案和重要情况要随时报送。
联 系 人:鲁 芳
联系电话:0953-2125413 邮 箱:wzsjczd@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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